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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党员党性认识和党性修养,逐步形成科学完善的党员量化考核管理体系,结合我乡党员管理工作实际,现对全乡农村党员实行量化积分管理提出如下试行方案。一、目标要求对党员实行积分管理,紧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主线,坚持简易便行、便于操作,全员参与、突出重点,坚持标准、量化考核的基本原则,着眼于解决部分党员中存在的党性意识不强、组织纪律观念差、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采取定性评价与量化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激励广大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二、考核对象全乡所有农村党员(机关支部党员
2、和企业支部党员暂不列入),长期卧床不起或因其他原因经党员大会同意可以全年不参加党员集体活动的不作为考核对象。年底根据其参与党组织活动和日常行为表现直接按积分进行排名定级。三、考核内容对党员积分管理的考核内容主要由日常行为积分(基础分100分)和年度评议积分两部分构成,年底按照两项相加总得分进行排名公示。(一)日常行为积分(100分)。包括日常行为加分和负面行为减分两项1.日常行为加分(1)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等学习活动,每次加1分。(2)党员按时参加党员活动日,每次加1分。(3)党员参加党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每次加1分。(4)党员参加年度或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每次加1分。(5)党员参加
3、党组织的各类教育培训活动,每次加1分。(6)党员按要求在记录本上记录先锋事迹的,每记一条加1分。(7)党员在先锋指数评星中积极发言,每次加1分。(8)党员按要求撰写学习笔记或参加活动心得体会,每次加1分。(9)党员按要求参加党员联系户并定期入户,每次加1分。(10)党员积极参加本村美丽乡村建设的,每次加10分,包括修路捐款捐物,义务出工出力等,具体内容由党支部开会商定。(Il)党员获得国家、省、市、县、乡(党委或政府)表彰的分别在个人总得分中加个人年终日常积分总分的100%、50%、30%.20%、10%o2、负面行为扣分(1)党员未经党组织同意,缺席应当参加的活动,每次扣2分。(1)党员受到
4、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扣3分。(2)党员受留党察看以下处分的扣10分;受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的全年无积分。(3)党员不能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每次扣2分;连续6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交纳党费或不参加党员集体活动直接视为自动退党。(4)党员有其他不良行为的,视情形扣1-5分。(二)年度评议:根据年底党员民主评议进行。对党员大会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加50分;“合格”等次的,加30分;“基本合格”等次的,加20分;“不合格”等次的不记分。四、考核结果运用各基层党支部专门建立党员积分管理台账,支部明确专人负责,根据党员日常表现情况实时记录,每月一汇总,每半年一公示,每年一排名,做到跟踪动态管理。(一)积
5、分定级。全年总得分积分120分以上的党员,评为优秀党员等次;12080分的评为合格党员;8060分的评为基本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评为不合格党员。(二)积分运用。依据党员个人总积分和支部全体党员总积分,确定推荐单位及上级组织表彰奖励的个人和集体。对积分高,表现优秀的党员干部,在学习培训、干部任用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或任用。对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乡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按照组织程序处理。预备党员积分为120分以上(含120分)的按期转正;12060分(含60分)的继续培养并延期转正;60分以下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五、有关要求实行农村党员量化积分管理是北汉乡党委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创新举措,也是健全党员量化考核管理体系的有益探索。乡党委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党员积分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取得良好成效。同时不断总结经验,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工作实际不断调整完善考核办法,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