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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科室工作责任清单一、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挂审批科牌子):负责组织起草生态环境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负责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负责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物减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碳、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等六类)、排污权交易、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负责生态环境行政许可、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含海洋、海岸等)、“三同时”制度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负责生态环境科技工作;负责生态环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经局党组授权,负责各
2、类项目评审、验收(含土地综合整治及矿山修复现场踏勘、验收等)。联系县级部门: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行政审批中心、县投资促进中心联系市局处室: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处(行政审批处)、科技与人事处(科技)、排污权储备中心二、自然生态与监测信息科:负责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县生态状况评估,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负责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含XX县考核、美丽XX考核、美丽XX考核等);牵头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含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
3、),各科室负责本科室资金的跟踪、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牵头负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相关工作(磋商);负责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和预警监测;负责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信息发布;负责生态环境领域数字化转型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同管理平台;牵头负责重点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监督、设备对比抽查和排污许可证企业的自行监测联网公布率考核等工作。牵头负责“共同富裕”相关工作。联系县级部门:县委改革办、大数据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统计局联系市局处室:自然生态保护处三、污染防治科:负责地表水和海洋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并实施重点
4、流域、海域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建立并组织实施跨行政区域水体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负责入河排污口审批;承担海洋生态环境调查评价、保护与修复监管,监督协调重点海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负责防治海岸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废弃物海洋倾倒等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XX等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辐射环境监管、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发放,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电离辐射和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
5、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重点辐射源的监督性监测,制定核电厂场外应急计划,承担核事故场外应急和辐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负责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组织拟定土壤污染防治规划,指导污染地块、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的落实;负责“河长制”相关工作。联系县级部门: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体局、县治水办联系市局处室:水生态环境处、海洋处、大气与辐射处、土壤与固体废物化学品处四、环境保护监测站:负责全县水、气
6、、土壤、生物、噪声与振动、核辐射、海洋等环境质量常规监测工作;负责辖区内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执法监测、比对监测等,编制应急监测预案,承担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监测和污染事故仲裁监测;承担全县生态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承担全县水、气、噪声等自动监测网络的建设、运行以及维护管理;负责全县海洋环境监测数据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管理;负责收集、管理环境监测数据,编制相关环境监测分析评价报告;撰写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联系县级部门:气象局联系市局处室: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五、应急管理科(执法队):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污染事故、生态破坏等各类应急响应及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置,做好
7、相关重大、复杂案件和跨县域案件执法协调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生态环境污染信访、举报的受理、分派、调查与处理工作;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的监督、管理以及超标、异常数据的调查处理工作,协调监督性监测与执法联动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负责环境安全工作,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调度各类环境应急信息和提出预警建议,承担平安建设相关职能(含生态安全、健康安全、旅游安全、食药品安全等);负责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有关工作,建立健全有关协调配合机制,完善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联合协作机制,配合司法机关开展环境犯罪案件的办理;负责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好执法队伍建设、
8、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以及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监督管理。联系县级部门: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海警局、海事处XX办事处、海关联络处联系市局处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六、执法保障科(挂执法指导科牌子):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研究,做好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管理工作;负责相关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监督指导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做好执法证件管理;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对内审核,建立落实执法案卷评查、统计分析、考核制度;牵头负责行政处罚听证、复议、应诉、调解等工作,各责任科室承担具体工作;负责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好执法队伍建设、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及信用评价管理。;负责依法行政、法治XX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联系县级部门:司法局联系市局处室:政策法规处七、生态安全工作中心(挂水和海洋环境保护中心、整改负责统筹、协调、指导中央、省、市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督察及其他专项督察工作的迎检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牵头负责重大督察问题的汇总、上报,牵头负责“七张问题清单”、问题清单蓄水池等相关工作。联系县级部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联系市局处室:整改督导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