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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器公司差旅费补助标准规定一、因公出差的办理程序1、因公出差人员首先填写“借款单”,填单时须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金额,负责人签署意见、总经理签批后,到财务室借领款项。2、出差人员出差回公司后三天之内拿报销单到财务室冲抵本次差旅费借款,报销单必须经负责人审核,总经理签批。二、费用标准1、伙食补助标准:每人每天50元。2、交通补助标准:火车硬卧为标准,低于标准现金补差。3、住宿补助标准:每人每天100元。注:常驻项目人员可参照此标准执行,一天可到达施工项目地的人员不享受此待遇;如有特殊情况一天不能到达者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可享受此待遇。项目人员休假往返车票指项目地到公司,从公司到项目地的交通
2、费用。三、具体规定1、往返车站或市内交通费凭车票报销(不包含出租车费用)。2、出差人应尽量保留完整车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和报销费用的依据,负责人签署时要加强对票据的审核,不是出差途中的费用不予签报。3、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需要招待客户的须征得负责人的同意,回公司报销时另行填写单据,注明时间、事由、招待人数,负责人核实并签署意见后交予总经理签批,签字完成后到财务部报销。4、公司副总级别以上人员经总经理特批后可采取实报实销制度。5、出差借款实行“前账不清,后账不借”原则,出差时借款,回公司后清账,借款单和报销单差额现金补齐。6、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照以上规定的须经总经理批准。7、如与以前制度相冲突的以此制度为执行标准。四、本管理制度的制订、修改和解释权属于陕西耀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审批签署实施,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