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消防器材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井下消防器材管理制度.docx(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井下消防器材管理制度为全面开展好矿井防灭火工作,规范井下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将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落实到实处,特对井下消防器材的使用管理规定如下:一、消防器材配备的地点和要求1、井下消防材料库、井下爆破材料发放胴室、油脂库(或临时存放点)、机电设备胴室、检修胴室、配电点、井底车场、皮带机头、移变、泵站、永久避难所的巷道中,必须配备足够的、符合标准要求的防灭火消防器材。2、消防器材的安设地点必须保证宽敞、干燥。3、固定装设的消防器材标准为:灭火器2只、消防铲1把、沙箱1个、沙袋6-8个、消防软管(机电设备处除外)、黄沙不低于3m3o4、消防器材的存放点应悬挂消防器材管理牌板,派专人进行管理
2、维护。二、使用和维护1、井下各地点消防器材由保卫科负责备货及年检工作,使用单位负责实施并管理。2、消防器材由该消防器材设置点的使用单位负责管理,需搬家时要办理移交手续,井下消防材料库的消防器材由抽排区负责管理。3、消防器材的使用管理单位应清楚有效使用期,保证消防器材在有效期内使用,要过期的消防器材由使用管理单位负责向保卫科报送消防器材过期更换申请单,保卫科核实后负责落实更换事宜,更换后的过期消防器材由原使用管理单位升井交保卫科处理。4、井下消防器材在有效使用期内丢失、损坏的,要对使用单位按该消防器材价格进行处罚,并重新配备安设。5、灭火器合格证必须在有效期限内,井下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定期检测、维修;灭火器压力必须符合要求,指针不得处于红色欠压区域内。6、消防沙箱必须专用,不允许任何闲杂员使用,不允许存放杂物。7、工作人员要定期检查灭火器的压力仪器表指示,发现仪表指示低于正常范围,要立即进行更换。8、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