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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子政务网应用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电子政务网的应用,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网的作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局机关各处室、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评审中心(以下简称评审中心)工作人员登录和使用电子政务网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电子政务的应用考核到个人,考核扣分分值纳入年终个人二级目标考核扣分。总的扣分分值由局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视情况而定。具体扣分数由电子数据审计处根据每个人每月应用情况进行计算,每月进行通报。年底电子数据审计处将每个人此项考核情况汇总提供给局目标办,由局目标办将此项考核纳入个人二级目标考核。第四条登录扣分。所有干部职工应在工作日每天登录电子政务网。手机端登录需满足市政府
2、办公厅考核的最低登录次数要求。(一)电子政务网登录每月大于等于18天的,不扣分;大于等于8天小于18天的扣0.2分;小于8天的扣0.4分。(二)手机端登录天数达到市政府办公厅考核天数的不扣分,达不到考核天数的扣0.2分。第五条发文拟文扣分。除业务公文和内容敏感的行政公文外,原则上所有的行政公文都需在电子政务网拟文发文。(一)发到区(市、县)政府、市直部门、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的通知、函件等公文,必须从电子政务网拟文发文。该类文件没有从电子政务网拟文的,每个文件处室负责人扣0.3分,拟稿人扣0.2分,处室负责人为拟稿人的扣0.4分。(二)发到区(市、县)审计机关的通知、工作安排、工作提示等文件
3、,必须通过电子政务网公文模块、事务或快传发到区(市、县)审计局收发员或相关工作人员。该类文件没有从电子政务网专递的,每个文件处室负责人扣0.3分,拟稿人扣0.2分,处室负责人为拟稿人的扣0.4分。(三)除(一)(二)条以外的所有内部公文、规章制度、审计信息等都必须在电子政务网拟文发文。否则每篇公文处室负责人扣0.3分,拟稿人扣0.2分,处室负责人为拟稿人的扣0.4分。综合信息根据内容的敏感性,由局办公室确定是否需要同步从电子政务网拟文发文。第六条工作台账记录扣分。所有干部职工在工作日和节假日加班的,都必须登录电子政务网记录工作台账。每月工作台账记录大于等于20天的,不扣分;大于等于12天小于2
4、0天的扣0.2分;小于12天的扣0.4分。第七条通知公告发布扣分。所有通知公告须从电子政务网的通知公告模块发布,通知公告不在电子政务网发布的,每条通知公告处室负责人扣0.3分,通知公告发布人扣0.2分,处室负责人为发布人的扣0.4分。第八条通知公告阅读扣分。收到的通知公告应及时登录电脑端或手机端阅读。通知公告超过3日未阅读的,每条扣0.2分;每月月底市政府办公厅统计考核指标前还未阅读的,每条扣0.3分。第九条公文事务扣分。收到的待阅、代办公文和事务应及时阅读或处理,办文阅文的数据统计周期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应在每个月25日前处理完当月的所有待办待阅公文和事务。公文和事务超过3日未处理的,
5、每条公文或事务扣0.3分;每月25日市政府办公厅统计考核指标前还未处理的,每条公文或事务扣0.5分。第十条表单应用扣分。市审计局目前有考勤统计表和加班备案表两个表单应用,每个表单填写一定次数才算有效表单。两个表单每人每月各完成有效填写1次,未完成填写的扣0.3分。第十一条协同工作扣分。协同工作包括快传和事务模块,每个干部职工每月必须完成快传和事务应用共计5次。完成协同工作大于等于3次小于5次的,扣0.2分;小于市次扣0.4分。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可使用局里统一配备的手机卡通分享WlFl热点给电脑,用电脑登录电子政务网处理公文事务、阅读通知公告和填写工作台账,不得以出差或抽调为由拒绝登录电子政务网。第十三条修探亲假、产假或长期病假等较长的假期,经分管领导同意可以暂停电子政务网账号,当月不参与考核。第十四条严禁用电子政务网和快传传递和处理涉密资料。严禁在台账中记录敏感工作信息和涉密信息。第十五条年度内三次月考核不达标的取消所有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