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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处印发关于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的通知,今年5月至6月,在全国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印发通知,系统部署我省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确保取得实效。我省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消协组织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大事要事来抓,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严格对标对表重点任务,以清单化、项目化推动落实,按照专项行动进度安排完成县级自查、市级复查、省级抽查工作。积极发挥各级各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
2、用,加大对培训收费、预收费监管、学科类培训监管、培训消费纠纷化解等方面的政策解读,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将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纳入省级“双减”专项督查重点内容。一、规范培训收费行为,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全面排查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收费项目与标准、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聚焦是否存在超时段、超限额收费,是否严格落实政府指导价,是否存在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问题。对培训机构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一次收取超过5000元等问题,做好退款工作。对未执行政府指导价、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问题线索,移交有关主管部门进一步查处
3、。二、强化校外培训预收费资金监管,守护学生家长缴费安全严格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重点聚焦预收费资金监管专用账户、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培训收费专用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通过监管部门规定以外的方式收取培训费用,“体外循环躲避资金监管的问题;是否存在资金监管流于形式的问题。三、加快校外培训消费纠纷化解,保护学生家长合法权益推动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明确约定退费情形、退费方式等内容;积极探索加强预付费资金监管有效方式,支持消协组织通过调查、体查、参与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社会监督。完善校外培训领域消费纠纷维权制度,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广泛受理
4、学生家长退费纠纷,让困难家长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四、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排查,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对校外培训机构专门开展一次安全排查,督促指导校外培训机构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补齐补足人防、物防、技防设施设备,筑牢安全风险底线红线。对存在突出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及时向社会公示。对培训场所消防安全条件不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整改不到位或不能确保安全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五、加强消费教育指导,增强学生家长消费安全意识组织做好校外培训消费教育指导工作,通过发布消费提示、倡议书、宣传片、动画条漫等多种方式,宣传科学消费理念,加强对学生家长消费教育指导,增强学生家长消费权利意识、责任意识、消费保护意识,安全责任意识,有效避免消费陷阱。六、规范校外培训行为,防范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治理工作,建立并有效用好网格化综合治理机制。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组织学科类培训的规定。做好对重点机构和人员的防范,针对“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等突出隐形变异表现形式开展专题治理。发挥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等公众监督力量,加强日常检查,持续开展线上巡查,坚决防范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