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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铜陵市企业设立及项目审批流程图一、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审批流程1、企业设立审批(市商务局)审批权限:1、市商务局审批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鼓励类、允许类项目的企业设立及变更。2、省商厅审批投资总额1亿美元以下,30万美元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的企业设立及变更;投资总额5000万美元以下限制类项目的企业设立及变更;外资并购类项目的审批。提交材料:1、设立外资企业申请报告(原件);2、外资企业申请表原件(可从.cn网投资程序中下载);3、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4、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章程(原件);5、经所在地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6、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7、项目用地证明或租赁协议免印件;8、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9、董事会组成名单、投资者各方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董事委派书(原件)、董事身份证复印件;10、公司住所证明(复印件);11、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初审意见(原件);12、投资者签署的需要进口的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等);13、审批机关需要的其它材料。属省商务厅审批的,市商务局初审后,出具转报文件连同上述材料报省商务厅(一式二份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2、企业登记注册
3、(市工商局)提交材料: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3 .公司章程;4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5 .经公证、认证的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和自然人身份证明;6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7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8 .公司住所证明;9 .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仅限股份有限公司);10 .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IL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12 .其它有关文件、证件。办理程序:窗口受理一材料审查一准予登记一领取营业执照。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3个工作日;需现场勘察和核实的,7个工作日
4、。3、组织机构代码证(市质监局)提交材料:1、提交商务局成立批文,在窗口理组织机构代码证预赋码。2、取得营业执照后,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预赋码通知单、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太复印件。3法人(负责人)和填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免印件(分别复印在二张A4纸上)八申请表第1项和第16项盖章处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材料需用A4纸友印,必须复印清楚,如不清楚或缺一份均不给办理;提交材料供存档使用,不再退还。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4、进出口货物发货人注册登记(市海关办理)提交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室印件;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除外);企业章程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副本
5、复印件(国税);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及验资报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在海关领取管理人员登记表;报关专用章印模(50X3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更印件;经营场所所有权证明或租赁证明等办理时限:三个工作日咨询电话:-3103.5、外汇登记(市外汇管理局)提交材料:1.外商投资企业提交的统一格式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申请表;2.商务(或行业等)主管部门批准企业成立的批复文件、颁发的批准证书;3.经批准生效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外商独资企业除外)、章程;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业提供营业执照;5.组织机构代码证;6.中方投资者为境内机
6、构的提供该境内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副本;中方投资者为境内自然人的提供该自然人的身份证;外方投资者为境外个人的提供该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外方投资者为境外机构的提供其机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7.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注:2、3、4、5、6等项材料均须验原件、留免印件。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设立审批流程图(二)1、企业设立审批(市商务局)审批权限:1、市商务局审批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鼓励类、允许类项目的企业设立及变更。2、省商厅审批投资总额1亿美元以下,3000万美元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的企业设立及变更;投资总额5000万美元以下限制类项目的
7、企业设立及变更;外资并购类项目的审批。提交材料:1、设立合资(合作)企业申请报告(原件);2、由合资(合作)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合同、章程及附件(原件);3、合资(合作)外国投资者经所在地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4、合资(合作)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5、中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6、董事会组成名单,合资(合作)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董事委派书(原件)、董事身份证复印件;7、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8、发改委对项目核
8、准的文件(原件);9、公司住所证明(复印件);10、投资者签署的需要进口的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等);11、审批机关需要的其它材料:如中方是以国有资产(非现金)投入应提供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件(原件)。属省商务厅审批的,市商务局初审后,出具转报文件连同上述材料报省商务厅(一式二份)。2、企业登记注册(市工商局)提交材料: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3.公司章程;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5.经公证、认证的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和自然人身份证明;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9、第印件;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8.公司住所证明;9.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仅限股份有限公司);10.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11.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12.其它有关文件、证件”办理程序:窗口受理一材料审查一准予登记一领取营业执照。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3个工作日;需现场勘察和核实的,7个工作日。3、组织机构代码证(市质监局)提交材料:1、提交商务局成立批文,在窗口理组织机构代码证预赋码。2、取得营业执照后,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预赋码通知单、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太复印件。3、法人(负责人)和填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分别复印在二张A4纸上)八申请表第1项和第16项盖章处加
10、盖单位公章。以上材料需用A4纸复印,必须复印清楚,如不清楚或缺一份均不给办理;提交材料供存档使用,不再退还。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4、国税登记(市国税局)提交材料:1、税务登记表3份;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份;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二份;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印件三份;复印件分别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5、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二份;注:上述资料需全部提供原件查验。办理程序:窗口受理审核后发给税务登记证。办理时限*现场办结。5、地税登记(市地税局)提交材料:1、税务登记表2份;2、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
11、书(商务局)原件及复印件2份;3、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5、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份;6、公司合同章程复印件2份;7、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2份;8、法定代表人或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2份;复印件分别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9、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国、地税)副本复印件;10、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制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11、房产、土地、车船有关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
12、等证件的复印件。办理程序:窗口受理审核后发给税务登记证。办理时限:现场办证。6、外汇登记(市外汇管理局)提交材料:1.外商投资企业提交的统一格式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申请表;2.商务(或行业等)主管部门批准企业成立的批更文件、颁发的批准证书;3.经批准生效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外商独资企业除外)、章程;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业提供营业执照;5.组织机构代码证;6.中方投资者为境内机构的提供该境内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副本;中方投资者为境内自然人的提供该自然人的身份证;外方投资者为境外个人的提供该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外方投资者为境外机构的提供其机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7.
13、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注:2、3、4、5、6等项材料均须验原件、留复印件。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7、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市海关办理)提交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更印件;2、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除外);3、企业章程狂印件;4、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国税);5、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及验资报告;6、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匏印件;7、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管理人员登记表;8、报关专用章印模(50X36MM);9、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0、经营场所所有权证明或租赁证明等办理时限:三个工作日;
14、咨询电话:-3103.三、内资企业设立审批流程图材料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市工商局)提交材料: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还应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5.特殊的申请名称,还应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办理程序:窗口受理核准后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2、企业设立登记(市工商局)一、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为董
15、事会签署,国有独资公司为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组织加盖公章);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社团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居民身份证复印件);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己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9.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
16、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提交住所使用证明外,还应当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IL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由工商部门告知需前置审批的部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