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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鲜易控股反腐败管理制度1.0目的2.0本制度规定了鲜易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发生违规行为和出现贪污舞弊事件后的处理要求,旨在规范报告违规及贪污舞弊事件的具体工作,确保所有发生的违规和贪污舞弊事件得到恰当的处理,进而防范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减少公司经营管理风险。2.1 术语和定义2.1.1 违反公司规定违反公司规定的各种行为,例如:违反利益冲突、获得超常收入、内幕交易、泄露重大信息、非公平交易、侵占等。2.1.2 贪污利用权职非法获取公司钱财或利益的行为。2.1.3 舞弊一使用欺骗的手段,做违法乱纪的事。2.1.4 以上三种行为定义为此类案件2.2 此类案件报告管理程序2.2.1 公司审计
2、中心负责归口管理此类案件的处理事宜。2.2.2 公司鼓励和支持所有员工及所有与公司产生关系的其它公司、机构或个人通过有效的渠道举报违规以及贪污舞弊的情况。所有员工都有责任将已知的或疑有的违规行为举报给指定部门,可直接向审计中心进行举报,可以采取微信、邮箱或电话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审计中心指定专人记录举报内容。2.2.3 公司审计中心具体负责此类案件的调查工作;公司审计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案件调查小组,负责指挥并协助调查人员调查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此类案件。2.2.4 发生牵涉到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特殊重大案件,可以由公司审计委员会、公司内部审计部、及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共同组成特别调查小组
3、进行联合调查。2.2.5 公司总裁应根据案情大小直接向公司董事会报告本公司发生的此类案件;审计总监则应向公司总裁和公司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发生的所有此类案件。2.2.6 公司审计总监和财务总监应当与公司法律顾问合作,共同向发生舞弊行为的职工进行损失追讨,必要时应向司法机构提起起诉。2.2.7 违反准则和贪污舞弊报告分两类:重大违反准则和贪污舞弊事件报告。公司审计中心应负责按统一格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公司总裁和公司审计委员会报告。2.3 此类重大事件报告2.3.1 下述案件属于重大事件:I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所发生的此类案件;I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
4、损失(超过6万元人民币)的;I独立或与内外单位他人合伙盗窃公司各种财物5000元,诈骗3000元人民币;I贪污公司款案值超过6万元人民币;I挪用公司款案值超过10万元人民币;I收受他人贿赂,案值超过6万元人民币;I侵占公司财产案值超过6万元人民币;I利用职务之便,偷窃下载公司计算机系统中的敏感数据如:财务数据、产品设计数据、公司专利技术资料、客户资料、供货商资料并且向公司竞争对手或他方无偿提供上述数据资料;I非法向潜在的或己存在的竞争对手或他方提供公司各类保密资料用以换取个人利益(包括有形或无形利益)或实现其他企图的;I非法向外单位或他方提供公司无形资产如商标使用权用于牟取个人利益(包括有形或
5、无形利益)或实现其他企图的;I与他方勾结,盗窃利用公司资源,合伙经营与生产和公司产品形成市场竞争的产品买卖或其他同业竞争行为;I其他出于为个人牟取利益或其他企图而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给公司信誉、形象、商誉等造成严重伤害的行为。1.1.1 司发生重大此类案件后,无论破案与否,公司总裁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审计中心将根据公司管理层或董事会要求及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立案调查。1.1.3 如果此类案件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属于员工忠诚险的保险赔偿范围时,审计中心按照保险合同规定和要求,收集有关证据资料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1.1.4 在许多情况下,由于发现损失的当时无法确定具体的
6、损失金额,公司应当指定有经验的财务人员会同有关专家对损失进行联合评估,无法估计损失数时,按重大舞弊事件向总裁和审计委员会报告。1.1.5 对于原来估计损失数额属于非重大舞弊事件,但随调查深入发现新的损失并且该项损失已属于重大舞弊事件后,应立即向总裁和审计委员会报告。1.1.6 报告此类案件可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但在收发时应注意保密。2.4 年度此类案件总结报告2.4.1 公司发生的各类此类案件,无论是否破案,均应定期向总裁和审计委员会报告破案和查处进展情况。公司审计中心应定期敦促公司采取有效行动尽快破案或查处。2.4.2 公司风控法务中心每年应将本公司内部发生的所有此类案件包括已单独报告
7、的重大此类案件及其调查处理情况进行分类汇总,并于年底前报公司总裁和审计委员会。2.4.3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内部审计部每年应当对公司发生的此类案件进行分类汇总并针对具体特点提出新的控制措施,并修改相关内控流程。2.5 政策和规定2.5.1 公司发生重大此类案件必须向总裁和审计委员会报告。2.5.2 所有犯有舞弊行为的职工,无论是否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均必须按公司奖惩管理程序有关规定予以相应的内部经济和行政纪律处罚。2.5.3 禁止公司隐瞒发生的重大此类案件。发现有故意隐瞒行为的公司和个人,审计委员会和公司总裁应当按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关人员予以严厉的处罚。2.5.4 反对针对举报的打击
8、报复:任可员工都不能因为善意的举报而遭到公司或其他员工的报复。但是公司保留对进行恶意举报,骚扰性举报和故意虚假指控的员工进行惩罚及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2.6 疑问咨询2.6.1 本制度通过澄清原则和标准而向员工阐明了指导性的原则,它并不能包含一切问题。如果员工遇到了该规范没有涵盖的情况,或者就该规范所提到事项产生了疑问,鼓励员工咨询审计中心。2.7 举报专线举报信箱2.7.1 为贯彻落实前述规定,力求减少并杜绝员工违规事件的发生,鲜易控股特别在审计中心开设了举报专线、举报微信和举报信箱,鼓励公司内部人员和社会各界对公司员工进行监督并通过以下联络方式举报鲜易控股员工的违规行为。公司鼓励在举报时留下姓名和联络方式,当然也可以匿名举报。公司指派专人书面纪录举报内容,公司承诺在保证能够对举报进行充分和公平的调查,同时符合法律要求的前提下,对举报人及举报人的相关信息进行最大程度的保密。如果在举报时留下了联络方式,公司必须在收到举报信息的15个工作日之内与举报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