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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篇一,共五篇问:这次修订规定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以党的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战略高度,对全面从严治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实施专门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在解决干部下的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推动干部队伍整体面貌有了很大改观。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治国理政考验之大都前所未有,迫切需要把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管严管实、建好建强,把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好、保护好。从实际情况看,干部队伍整体上是过硬的,在脱贫
2、攻坚、疫情防控、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勇于担当,但也存在一些与新时代新征程新任务不适应的现象,尤其是有少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庸懒散躺、推拖绕躲,严重贻误事业发展。党中央决定修订,就是要以高标准严要求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激励全党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新修订的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总结吸收近年来干部队伍建设新鲜经验,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
3、体系,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激励广大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具有重要意义。问:这次修订规定的总体考虑有哪些答:修订过程中,总体上把握以下几点:一是聚焦突出问题。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难点是解决能下问题,主要是怎样把那些存在一定问题、但还不到严重违纪违法程度的干部调整下来。这次修订重点围绕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细化完善具体情形、调整程序、调整方式等。二是加大推进力度。在适用范围上,将国有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增列为参照执行范围;在具体情形上,严格干部管理标准,
4、体现严的主基调。三是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的责任,建立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纪实报备制度。四是注重衔接协调。作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专门规定,注意把握与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处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度的关系,努力形成制度合力。问:这次修订主要有哪些变化答:这次修订新增六条内容,整合、删除七条,涉及干部下的渠道、适用范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主要情形、分析研判、核实认定、调整程序、调整方式、工作责任等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整合下的渠道。重点围绕解决能下问题,对此前规定的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健康原因、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等渠道进行整合,突出了对不适
5、宜担任现职干部的组织调整。现有党内法规制度已有明确规定的,留下制度接口,不重复规定。第二,充实完善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主要情形。坚持对干部高标准严要求,重点针对近年来从严管理干部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从政治表现、理想信念、斗争精神、政绩观、执行组织纪律、担当作为、能力素质、工作作风、道德品行等方面,完善了不适宜担任现职的15种具体情形。第三,优化核实认定和调整程序。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有关方面特别是组织(人事)部门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责任,强调要把功夫下在平时,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定期分析研判考核考察、巡视巡察、审计、统计等情况,准确识别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2022年学习贯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
6、得体会篇二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彰显用制度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坚定决心,对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应当切实用好“能上能下”的“有力杠杆”,鲜明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宽”与“严”的尺度,用“上”的动力和“下”的压力共同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内生动力。明确标准依据,亮出“优与劣”的标尺。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新修订的规定将原来的10条修订为15条,使内容变得更加广泛、全面,进一步明确“能上能下”的标准原则。在实际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要
7、求,坚决将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第一标准,破除“官本位”观念,进一步设定“精细化”标准,结合实际探索试行“负面清单管理,通过设置干部任用“硬杠杠”,明确“下”的情形、依据和要求,亮出“优”与“劣”的标尺。进一步树立起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让优秀者优先、能干者能上、有为者有位,将有“硬伤”的干部坚决挡在门外,确保“下”之有据,形成调整一个、教育一片、警示一批的震慑效应。完善考评方式,校正上与下的准绳。“为政之要,唯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难致治。”推动规定精准落地见成效,必须用好干部考核的指挥棒,健全完善务实有效的考评制度,结合实际探索实施“赛马”激励机制,量化实绩考核标准,不断探索改进干部考核
8、评价方式。不仅要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为基础,更要把考察方式从“屋内”改到“院外”,让考察干部的“镜头”聚焦到攻坚克难一线、乡村振兴一线、急难险重一线,把群众“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作为重要条件,依据工作实绩来论能庸、识优劣、辨高低,切实做到全方位、立体式掌握干部政治表现。同时,也要着眼解决“只考不用”“一考了之”等问题,注重推动政治素质考察结果与干部使用、教育管理相结合,与干部“能上能下”相衔接。优化管理体系,把握宽与严的尺度。“能下”是治标,“能上”才是激励的核心。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进一步优化管理体系,把握“宽”与“严”的尺度,把关心爱护落到实处
9、。一方面要为“上”的干部加油鼓劲,为干部“压担子”“搭台子递梯子”,进一步激发“上去”干部底线与拼搏共进的奋发意识。另一方面,对“下”的干部也要加强关心关爱,不能“一棍子打死”,更不能当甩手掌柜,一“下”了之。要加强跟踪教育管理,强化党性教育、心理关爱和回炉培训,对影响期满、工作实绩突出、经组织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可以重新选拔使用,真正让干部“下得来”,更“上得去”,真正激励广大干部新征程上奋力担当作为,激荡起民族复兴的澎湃春潮。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心得篇三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
10、经验,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新时代“能上能下要贯彻新思想。做好新时代干部工作,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条主线,体现到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新修订的规定,给了我们对推进领导干部“能下”的新认识。比如,“政治能力不过硬,缺乏应有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推动落地见效上存在明显差距的”“理想信念动摇,在涉及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态度暧昧,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的”这两种情
11、形排在“不适宜担任现职”15种情形的最前面。这充分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对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从政治层面提出了新要求。新时代能上能下要运用新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新举措,迈出了重要步伐,取得了显著成效。做好新口寸代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要充分吸收和借鉴最新的经验。这次新修订的规定,一方面,认真吸收了干部工作的制度成果,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准考实干部政治素质、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等文件相衔接,充分体现了干部政策制度的延续性、权威性、规
12、范性、严肃性。另一方面,充分借鉴干部工作的实践成果,聚焦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这个重点和难点,对具体情形、分析研判、核实认定、调整程序、调整方式、工作责任等内容进行优化完善。可以说,近几年来组织工作进行的有益探索、积累的丰富经验,为新修订规定提供了扎实沃土和源头活水。新时代能上能下要解决新问题。应该看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从制度层面加以改进。做好新时代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基层探索、大力实践的同时,加强顶层设计、进行高位推动。这次新修订的规定,注重奔着问题去、迎着问题上、朝着问题改,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能够更加体现时代性、富有实效性。规
13、定将明确的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从原来的10条,修订为15条。从新增加的条款,以及对原条款的修订看,内容更加广泛、全面。如“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及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经认定确属不适宜担任现职的”,等等。这些新增加的内容,进一步增强了选人用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破解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新问题具有明确的指向性和操作性。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鲜明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彰显思想光芒,体现时代脉动,烙下实践印记,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
14、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必将开启新时代吏治新局面,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既要把党和人民需栗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调整下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重大举措,出台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中也都明确作出了相关规定,对促使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树立了鲜明导向、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要看到,一些地方和部门在选拔和任用干部中存在“好人主义”,能上不能下
15、问题仍然存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此次规定进一步明确了15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亮明优与劣的标尺、明确上与下的准绳。此外,规定对分析研判、核实认定、调整程序、调整方式、工作责任等内容进行了优化完善,进一步提高了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有利于在实践中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和考核,为解决人员能上能下问题提供操作指南。让有为者有位,无为者让位。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根本目的是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对于少数平日里习惯庸懒散拖的领导干部而言,规定无疑是一剂“清醒针”。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按照规定予以调整,就是要树立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导向,打破一些尸位素餐
16、者“只要不犯大错误就不会下”的美梦,打消一些碌碌无为者“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想法,让领导干部跳出舒适圈,自觉摒弃怠政懒政之风。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让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让那些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的干部受到警醒,遭到淘汰,有利于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好深入细致思想工作,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对下的干部不搞“一棍子打死”,做好后续跟踪教育管理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对贯彻落实规定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不折不扣执行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制度,促进担当作为、严厉治庸治懒,确保干部德配其位、才配其位。基层工作千头万绪、千丝万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