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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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根据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旨在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第三条“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1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

2、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2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3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第四条“本科教学工程”办公室负责“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织、管理、评审工作。第一章申报立项第五条“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

3、目每年组织一次。由“本科教学工程”办公室以正式通知将申报信息下发到各学院,并在教务处网站、校内主要媒体发布相关信息。第六条项目申报主要面向我校全日制本科一至三年级学生,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为二、三年级学生。申请者要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历年总评成绩班级排名在前50%o对确有特长的学生,经专家组考核,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其中,创新训练项目学生可以个人或团队进行申报,团队人数W5人,项目实施时间1-2年;创业训练项目须以团队进行申报,3人W团队人数W8人,项目实施时间1-2年;创业实践项目须以团队进行申报,团队成员不少于3(含3

4、人)人,项目实施时间1-3年。除创业实践项目外,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鼓励项目组成员学科交叉和年级交叉。第七条每个学生同期只能参与1个项目,有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学生不得参加项目申报。第八条申报项目需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可由项目主持人所在学院推荐,也可由项目主持人直接聘请。原则上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聘请1名校内指导教师;创业实践项目的学生,实行双导师制,聘请1名校内指导教师外,还必须聘请1名企业导师,可根据需要成立跨学科指导教师团队。项目指导老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指导项目研究、实践所需的业务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有可靠的时间保证,责任心强,以学生自主研究为原则,全过程指

5、导学生进行项目研究和实践。同一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数不得超过3项(含在研项目)。第九条项目申报书填写由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项目选题应思想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可行性;研究内容立项依据充分,研究内容详实,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可行,预期成果清晰。第十条学院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填写申请书,准备相关佐证材料,提交“本科教学工程”办公室。第十一条学院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十二条“本科教学工程”办公室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负责项目的评审工作,为完善申报材料提出修改意见。第十三条“本科教学工程”领导小组对专家组评审结果进行核实,确定立项或推荐申报省级及国家级项目名单。第

6、十四条“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结果经过公示异议处理后,由学校发文公布。第二章项目管理第十五条“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行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共同负责制。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人力、物力、财力和跟踪指导等工作;项目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第十六条原则上项目建设内容、进度安排以及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调整。确有客观原因,由项目承担单位向“本科教学工程”办公室提出申请。第十七条项目内容调整办理程序:1 .项目承担单位以公文形式报送项目调整内容、原因,同时附上项目负责人同意调整相关内容署名意见或相关证明材料;2 .“本科教学工程”办公

7、室审查核实申请材料,提出初步处理意见;3 .“本科教学工程”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处理意见,涉及到省级以上项目的,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4 .“本科教学工程”办公室向项目承担单位反馈处理意见。第十八条项目管理实行年度检查制度,对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检查和审计。安排在11月-12月之间进行。第十九条年度检查的实施。1 .“本科教学工程”办公室制定年度检查工作方案。2 .“本科教学工程”领导小组研究检查工作方案,发布实施。3 .成立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组,一般为57人,工作组成员应包括教学、财务、审计等方面专家。4 .年度检查工作组审查项目建设材料。项目建设材料包括:(1)项目年度建设情况报告及下年度工作

8、任务和目标,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在11月底前提交;(2)项目财务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报告;(3)项目建设成果证明材料;(4)其他相关材料。5 .年度检查工作组核验项目建设材料,具体形式包括座谈和实地走访、调研等。6 .年度检查工作组向“本科教学工程”办公室提交检查情况报告。第二十条年度检查结论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年度检查结果将计入项目建设档案,作为项目推荐申报更高级别项目,评奖,后续支持建设的依据。不合格项目应予以撤销。第二十一条检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给予警告或撤销处理。1.建设材料弄虚作假、违背学术道德;2 .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3 .未按要求上报项目有关情

9、况,无故不接受项目检查;4 .项目经费使用不符合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5 .其他违反项目规定与管理办法的行为。第二十二条项目建设期满需结题。结题条件,项目研究取得具有创新性或社会影响的科学技术成果、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软科学成果、学术论文和文学作品,或完成操作规范实践可行的商业策划案例及成型的商业企业实体,运转情况良好。成果第一署名必须为项目组成员。第二十三条验收采用报送项目建设总结报告形式。项目承担单位向“本科教学工程”办公室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材料,省级以上项目,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结题的主要内容包括:1 .建设目标和任务的实现情况;2 .项目建设成效及经验分析;3 .项目管理情况;4 .

10、资金使用情况。第二十四条项目结题结论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不合格项目,取消其“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资格,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能申报同类别同级别及以上项目,对项目承担单位进行通报,并实施申报限额控制,在申报同类项目时,申报指标减半或取消申报资格。第三章经费管理第二十五条项目经费分学校划拨建设费和省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两类,由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第二十六条项目经费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绩效考评。第二十七条项目建设经费管理,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第二十八条项目建设经费下达后,项目主持人编制经费预算并填写部门预算项目立项表。经费预算编制根据项目建设周期和建设任务,将经费按年度进行分配,编制经

11、费总预算,同时分年度编制年度预算。第二十九条项目建设经费开支范围及限额:1.办公费:包括日常办公用文具、纸张、配件等,开支额度应控制在项目总经费的30%以内;2 .差旅费:项目组成员和外聘专家参加会议、调研、培训的差旅费,市内交通费(公交、的士、地铁等),开支额度应控制在项目总经费的30%以内;3 .资料费:包括购买必要的书籍、资料费用,打印费,论文版面费;4 .耗材费:学生做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时,所耗费的材料;5 .其他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必要开支(如宣传报道费)。第三十条“本科教学工程”办公室根据项目预算为项目编制经费使用卡,项目负责人凭卡办理报销事宜。第三十一条经费报销按照大学预算经费支出签批办法执行。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院部负责人审核,教务处分管负责人签字报销。第三十二条对立项1年仍没有启动研究计划或进展缓慢的项目,给予停拨甚至追回经费。对于违反财经政策的,按有关规定处理。第三十三条项目建设期满,编制项目经费决算报告。第四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细则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第三十五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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