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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陆河县推进岸集团化学实施(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创新办学模式,最大限度突现优质资源共享,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根据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汕尾市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的通知(汕教函20212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深化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模式改革,优化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施优质带动、缩小镇村差别和校际差距,促进共同发展,全面提高整体办学效益和水平,
2、推进我县基础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二、工作原则(一)试点推进。以小学为先行试点,分步推进全县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工作。(二)均衡发展。通过集团化办学,统筹整合资源,以强带弱、以优促强,优势互补、协同发展,促进集团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带动片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开放协同。通过多校协同、抱团发展,打破校际管理体制藩篱,缩小校际差距,推动学校共建共享、优势互补和发展互促,实现集团内部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推广,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和受益面。(四)核心带动。以优质学校为龙头,通过共享的方式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带动提升薄弱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集团内各学校一体化管理,实现集团内每个学校优质均衡发展。(五)内
3、涵发展。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先进办学理念辐射、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文化生成融合等策略,聚焦内涵建设,提升办学品位。三、推进措施(一)加强领导。成立陆河县推进小学集团化办学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集团化办学工作的指导,协调解决集团学校建设发展相关事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组长:郑志坚(县政府)副组长:钟带河(县政府办公室)、罗作庭(县教育局)。成员:黄春木(县委组织部)、杨瑞造(县委编办)、彭志远(县教育局)、彭国海(县财政局)、叶海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彭华伟(河田镇人民政府)、叶培暄(上护镇人民政府)、叶锋洒(螺溪镇人民政府)、李文冠(新田镇人民政府)、郑远程(河口镇人民政府
4、)、叶伟文(水唇镇人民政府)、邱锦锋(东坑镇人民政府)、黄勋(南万镇人民政府)、叶伟君(河田镇中心小学)、丘永良(新田镇中心小学)、李招汉(河口镇中心小学)、彭新益(水唇镇中心小学)、彭旭增(东坑镇中心小学)、黄永祥(上护镇中心小学)、叶石涌(螺溪镇中心小学)、赖映宁(南万中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罗作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集团化办学总体方案的制定;负责召集工作推进会议;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建立集团化办学保障机制;负责组织教育集团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二)深入调研。通过座谈会、实地查看等形式,全面掌握各镇学校布局、办学规模、教育质量、师资配置、办学经
5、费、设施设备等现状,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三)组建方式。按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学生规模、发展水平,采取“强校+弱校”“大校+小校”“镇区校+乡村校”方式组建教育集团。(四)组建类型。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各镇(含县直学校)建立“紧密型”教育集团,实行集团总校长负责制。集团成员校的战略发展规划、绩效评价方案、管理制度等由集团统一制定,各成员校师资、设备等资源由集团统配,重要活动由集团统筹,重大科研项目由集团组织集体攻关。(五)具体任务。各镇(县实验小学)于2023年9月前完成教育集团组建工作。1.河田镇成立2个教育集团,其他镇(南万镇除外)至少成立1个集团,其中螺溪镇集团化办学覆盖率需达
6、到100%。2每个集团原则上由35个学校组成。3 .以实验小学为龙头组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成员校包括1-2所县城小学。4 .集团总校加挂“XX镇XX小学教育集团总校”牌匾,其他成员校加挂“XX镇XX小学教育集团成员学校”牌匾。(六)明确职责。理顺镇中心小学、集团总校、集团成员校之间关系,明确各自职责和权限,保障集团化办学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1 .镇中心小学职责。负责对本镇教育集团的管理和监督,对集团内涉及“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把关,指导集团总校合理调配集团内软硬件资源;负责协调本镇跨集团之间的资源调配等工作;协调好本镇集团总校与成员校之间的关系;河田镇中心小学要全力配合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的组建工作
7、。2 .集团总校职责。统筹做好集团管理工作,推动资源共享、教研培训联动、质量共进、文化共建、制度共建、责任共担等管理模式;集团总校建立教师(含中层干部)交流制度,结合实际安排集团内教师实行跨校任课;集团总校集中开展教研、运动会、文艺汇演等活动时,可统筹使用成员校场地或直接指定成员校承接;指导成员校积极开展相关工作。3 .集团成员校职责。成员校负责人对本校教育教学和人、财、物进行日常管理。四、运行管理(一)健全组织领导C各集团成立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充分保障集团总校的资源调配权限。领导小组由集团总校长任组长,其他成员学校负责人任副组长。(二)制定章程规划。集团总校负责制定本集团章程和
8、总体发展规划,建立各项管理制度,统筹落实各项工作。集团成员校根据章程统一制订年度工作计划、三年发展规划,统一制订管理办法、考核细则等制度,确保集团运转有章可循。(三)配置教师资源。打破学校人力资源“一校所有”的格局,集团总校要对集团内教师资源(未满招聘公告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除外)进行统一的调配,促进各成员校各学科骨干教师比例逐步趋于均衡。大力推进教师走教制度,深度缓解集团成员学校部分学科师资紧缺和无法开足开齐课程的问题。建立统一教师培训培养机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学科教学的实际需要,每学年至少安排4次集团内各学科骨干教师集中送教活动。(四)推进交流互动。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成员校之间的教育
9、资源整合,实现集团内部课程、名师、德育、校外活动基地等教育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教育集团每学年组织调研、指导、送教、评估考核等活动不少于10次。除送教活动外,集团每学年集中开展的教研活动不少于6次,每学年面向学生的各类协作活动不少于4次。(五)推进制度共建C落实教育“双减”政策,积极推进集团内学校管理制度共建工作,健全集团“作业管理、睡眠管理、手机管理、读物管理、体质管理”以及考试管理制度,培养学生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坚持立德树人,规范德育、思政课等各项管理制度。五、保障措施(一)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对集团化办学工作的领导,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办学方向。充分发挥集
10、团内学校各级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加强教育集团党建、思政、意识形态工作,保证教育集团各成员学校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推动集团化办学在促进教育公平、提高育人质量上取得良好成效。(二)加强统筹规划。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统筹推进集团化办学各项工作。要建立县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确保教育集团管理的正常运转;要将集团化办学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推进落实支持集团化办学的各项政策措施。(三)加强部门协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各镇以及组织、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合力做好集团化办学改革的顶层设计和规划布局,制定完善集团化办学体制、经费投入
11、、教师管理、评价考核机制,打破区域、校际边界,赋予教育集团一定的人事、经费和资源统筹权,为集团化办学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四)加强经费保障。建立集团化办学经费保障机制,尤其要落实集团内学校教育科研、信息化建设、师资培养培训等方面的经费保障,县财政及时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保障。进一步补齐集团总校短板,同时推进集团内各成员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对集团成员学校之间办学条件有较大差距的,要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扶持力度。要探索建立与集团化办学相适应的教师绩效管理制度。(五)加强考核评价。教育行政部门从办学规模、管理创新、教育教学质量、教科研联动、特色办学、教师交流、办学成效等方面,对集团校办学水平进行“捆绑式”评价考核,重点考核集团校的优质资源增量与集团办学整体运行情况;要将学生、家长与社区老百姓满意度,作为检验集团化办学成效的重要标尺。教育集团内部要建立办学绩效考核标准和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标准,建立考核奖励机制。(六)加强宣传引导Q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引导社会各界理解支持集团化办学,关心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要主动加强舆情管理,及时正面引导,为集团化办学营造良好环境氛围,确保工作平稳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