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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鄂尔多斯市市级农业科技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加快农牧业科技创新步伐,创建一批鄂尔多斯市市级农业科技园区,切实发挥园区在我市发展现代农牧业、建设美丽乡村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中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园区建设要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农牧民受益的原则,培育各具特色的、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农牧业产业集聚区。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将园区建设成为促进农牧业科技创新转化示范基地、现代农牧业新兴产业孵化基地、科技特派员农村牧区创业基地、新型农牧民培训基地和发展现代农牧业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综合服务基地。第三条园区建设要以市场为导向,以突出科技成果转化为主要目标,促进一二三产业高度融
2、合,以高新技术提升传统农牧业提档升级,促进工业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和信息化同步建设发展,为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第四条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和市科学技术局负责园区的评审、检查、考核等工作,并对园区建设进行宏观指导。第五条成立鄂尔多斯市市级农业科技园区专家组,负责园区的技术指导和咨询,参与园区论证、评审、考核、认定等工作。第六条旗区农牧、科技部门负责园区的申报、实施、监督和总结上报等工作。第七条园区要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园区建设和协调推进工作。第八条园区认定条件(一)符合国家农牧业产业政策和土地使用相关政策;(二)已纳入旗区科技发展计划,要求相对集中成片,有一定的规模和明确的地理界线
3、,已具备一定的基础条件;(三)主导产业明确,地方经济特色鲜明,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有较强的示范引导和带动辐射作用,能促进当地农牧业产业升级和规模化生产,促进农牧业增效和农牧民增收;(四)已建立健全的园区管理机构,建立政府主导、企业运作的协调管理机制;(五)要有较强的科技开发能力、较完善的人才培养、技术培训、技术服务与推广体系,有良好的科技信息化条件和健全的科技服务体系,较强的科技投入力度;(六)具有良好的科技创新创业条件,能为科研机构、涉农涉牧企业、科技特派员、大学毕业生、中小微企业等到园区创业提供必要的试验示范、生产和加工基地;(七)要有较强研发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八)要
4、有较显著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指标要明显高于周边地区,人均收入高于所在旗区的平均水平。(九)种植业为主导产业的园区认定条件核心区、示范区面积达2000亩以上;有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引进、试验、集成、示范、展示基地,良种覆盖率达95%以上;优势主导产品达绿色农畜产品标准,并通过国家有关部门认证,拥有产品注册商标;辐射规模1万亩以上,年培训农牧民2000人(次)以上,带动农牧民人均增收10%以上。(十)养殖业为主导产业的园区认定条件核心区、示范区面积达2000亩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100%;无国家规定的重大动物疫情,示范推广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实现无公害饲养、标准化
5、生产;能够提供技术培训,年培训农牧民100O人次以上,带动农牧民人均增收10%以上。(十一)休闲观光农牧业园区认定条件园区要有特色农牧业、设施农牧业等现代农牧业为代表的产业基础,按照标准化、规模化、企业化的发展模式进行规划,年产值500万元以上,年接待3万人以上;以农牧业为基本依托,通过体制创新,集约化配置资本、技术和资源要素,使园区农牧业生产、农畜产品加工和销售、餐饮、休闲以及其他服务业有机地整合在一起,一二三产业之间紧密相连、协同发展,实现农牧业产业链延伸、产业范围扩展,主要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50%以上。第九条园区申报程序(一)园区建设单位向所在旗区农牧、科技部门提出申请;(二)旗区农牧
6、、科技部门进行初评审定后报市农牧局。第十条园区申报材料(一)鄂尔多斯市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见附件);(二)相关配套材料:1 .园区管理办法复印件;2 .园区企业基本情况简表;3 .园区产学研合作协议复印件;4 .园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5 .科技成果证明复印件;6 .其他与园区申请相关的证明材料。第十一条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市科学技术局和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申报的园区进行论证、评审和实地考查。通过专家组论证评审的园区,经市农牧、科学技术局审定后,发文授予“鄂尔多斯市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称号,并正式挂牌。第十二条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和市科学技术局对认定的园区,优先推荐申报内蒙古自治区级园区,在同
7、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或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第十三条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和市科学技术局优先支持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主导产业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技术辐射与推广和创新能力建设、科技服务等给予项目支持。第十四条园区实行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在11月30日前由旗区农牧局、科学技术局将本年度园区工作总结报告等材料报送市农牧局、科学技术局,内容主要包括园区建设的总体进展、效益情况、经验与问题和下年度工作重点等。第十五条被认定为市级农业科技园区每年给予200万元资金扶持,连续扶持3年。第十六条园区实行动态管理。市农牧局、科学技术局组织专家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连续三年每年考核一次,三
8、年后每两年考核一次,不合格者延期一年整改,若仍不合格,取消资格。园区整改期间暂停扶持资金拨付,取消资格后停止扶持资金拨付。第十七条对考核达标的园区,继续保留鄂尔多斯市市级农业科技园区资格并加大园区发展支持力度。第十八条在申请农业科技园区认定过程中,申请单位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认定资格,并在三年内不予受理农业科技园区认定申请。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后施行,有效期2年。附件鄂尔多斯市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园区名称申报单位申报日期鄂尔多斯市农牧局编制填写说明一、按要求准确、如实填报。二、本申报书中各项目内容不受字数限制,可加附页。三、本申报书按A4纸打印。四、本申报书一式5份。鄂尔多斯
9、市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申报表园区名称园区建设地点园区建设单位建设时间园区管理机构通讯地址园区网址邮政编码园区负责人职称/职务E-mai1联系电话联系人职称/职务E-mail联系电话一、园区概况(包括主导产业、产业结构和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情况)二、建设现状与工作基础(包括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平台建设、金融服务、信息化建设、政策环境情况,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情况,土地产出率、企业培育、品牌建设情况,通过创新活动所取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三、建设内容、总体目标与进度安排四、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五、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与效益分析六、建设单位基本情况七、技术依托单位基本情况八、申报单位意见: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单位盖章)年月日九、旗区农牧科学技术局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单位盖章)年月日十、鄂尔多斯市农牧科学技术局意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单位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