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00吨纳米级铝基新材料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393676 上传时间:2023-08-01 格式:DOCX 页数:37 大小:193.3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年产3000吨纳米级铝基新材料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7页
年产3000吨纳米级铝基新材料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7页
年产3000吨纳米级铝基新材料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7页
年产3000吨纳米级铝基新材料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7页
年产3000吨纳米级铝基新材料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7页
年产3000吨纳米级铝基新材料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37页
年产3000吨纳米级铝基新材料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37页
年产3000吨纳米级铝基新材料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37页
年产3000吨纳米级铝基新材料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37页
年产3000吨纳米级铝基新材料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37页
亲,该文档总共3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年产3000吨纳米级铝基新材料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年产3000吨纳米级铝基新材料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37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3000吨/年纳米级铝基新材料迁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永晋新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1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3000吨/年纳米级铝基新材料迁建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中的“6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中的,其他,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改建口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淄博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促进局项目审批(

2、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104-370393-89-02-582452总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25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4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项目选址与用地符合性分析(1)项目选址符合性分析项目选址于淄博经济开发区傅家镇法家村(117度57分20.661秒,36度43分4.402秒),本项目北侧为道路,南侧、东侧、西侧均为其他企业。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Io项目所在厂区临近道路,交通便利;地势相对平坦,地表完整,场区地基土分布稳定,无不良地

3、质作用,适合建筑;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水、电等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本项目产生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较少,而且能够得到合理处置;项目区周围最近的敏感目标为位于项目东侧168米的法家村,对其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周围2km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因此,项目选址此处是合理可行的。(2)项目用地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傅家镇法家村,属于建设用地,项目租赁合同见附件,符合淄博经济开发区和淄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木项目的建设地址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符合淄博经济开发区和淄博市的用地

4、规划(由于淄博经济开发区重新调整,暂未出具相关规划文件,本项目所在地原属淄川区,因此本项目沿用淄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分析)。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修订)中的“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因此,本项目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本项目所用设备、生产工艺不属于淄博市全市重点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目录中落后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项目,不属于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和指导目录的通知(淄政办发【2011】35号)中鼓

5、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故本项目属允许类项目,符合淄博市的产业政策。本项目于2021年4月30日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文号为:2104-370393-89-02-582452。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主要为淄川生态公益林北部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红线区范围为鲁泰文化路以东,淄河以北,淄博与潍坊市界以西,淄川与临淄县界以南,面积52.86kM本项目位于红线区西北侧约8.3km,未在红线保护区内,本项目对淄川生态公益林北部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影响较小。项目所在

6、区域无生态保护红线区,不涉及占用或穿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周围没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历史遗迹等。因此,项目选址合理。(2)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1年1月27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的2020年12月份及全年环境质量情况通报数据可知,项目周边环境空气质量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针对以上环境现状,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1月印发淄博市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切实解决我市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农业投入结构和生态环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

7、环境需要;并于2019年4月11日成立市生态环境质量控制服务中心,负责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方面的工作,以及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源排放情况进行监控,对环境管理与应急,环境执法与监测实施统一指挥调度,加大做好生态环境质量控制服务统筹;项目区域地表水为范阳河(孝妇河支流),水质状况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标准;项目区域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zTl4848-2017)In类标准要求;项目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3)资源利用上限:项目所用资源为电,供电由当地供电所提供,年用电量为50万kWh项目资源利用量相对于区域资

8、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的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关于下发市级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环评负面清单、“先批后审”项目目录的通知(淄环函2015138号)文件已废止,淄博市目前无可参考的负面清单。4、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表1-1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政策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着力调整产业结构。推动钢铁、地炼、电解铝、焦化、轮胎、化肥、氯碱等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2+26城市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对重点区域的要求,压减过剩产能。加大2+26城市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全省实施本项目不属于左栏7个高耗能行业。符合“以钢定焦”

9、。持续实施“散乱污”企业整治。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将“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到位。列入清理取缔类的,确保严格落实“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的要求;列入整合搬迁类的,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改。对清单外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对用地、工商、环保手续不全、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企业予以关停。本项目不属于左栏情况。符合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10、坚持“污染物排放量不增”,新增“两高”行业项目应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要求,实施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新项目一旦投产,被整合替代的老项目必须同时停产。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市必须以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不增为刚性约束。本项目不属于左栏情况。符合着力调整产业布局。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要求,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地区应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符合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

11、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的要求。本项目不属于左栏项目类别。符合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批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推进2+26城市钢铁企业采取转移重组、域外搬迁等方式,实现转型升级。2+26城市禁止新建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本项目不属于左栏项目类别。符合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各市按照大气污染物排放核心控制区、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的要求,督促控制区内的企业对照各阶段的排放标准限值和区域功能实施治污设施的提标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所在地为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控制区,废气经环保措施处理后能达标排放。符合严格执行涂

12、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2+26城市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左栏情况。符合加强VOCS专项整治。落实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采取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全过程防控措施,全面加强VOCs本项目不属于左栏情况。符合_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国家制定的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VOCS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方案,执行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标准、Vc)CS治理技术指南要求。开展焚烧行业VoCS等污染物排放情况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完善管控政策。加快实施山东省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

13、履约能力建设二期项目,继续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管理,促进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和替代品发展,积极完成蒙特利尔议定书履约目标。本项目生产中不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符合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要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并按规定与环保部门联网。推进VOCS重点排放源厂界监测。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应结合园区排放特征配置VOCs连续自动采样体系或符合园区排放特征的VOCs监测监控系统。本项目不属于左栏情况。符合根据分析,本项目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

14、通知(鲁政发201817号)的要求。表1-2与淄博市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符合性一览表序号淄博市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项目符合情况整业构调产结着力淘汰落后产能。按照省市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以钢铁、煤炭、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一批能耗、环保、安全、质量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以上通称为落后产能)本项目为纳米级铝基新材料生产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着力依法清理违法违规产能。加大已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监管力度

15、,采取“两断三清”等措施,严防已淘汰和化解的落后和过剩产能异地复产着力调整高耗能高排放产业结构布局。遵循产业发展和市场经济运行规律,把钢铁、炼油、焦化、轮胎、氯碱等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作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举措和突破口,着力破除瓶颈制约,拉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努力实现高耗能行业布局优化、质量提升,推动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必须首先满足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总量控制刚性要求,实施“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腾出“旧动能、小项目、低端产能污染物排放的笼子”(小项目指传统产业或污染重的小项目),换上“新动能、大项目、高端产能的鸟”,新项目一旦投产,被整合替代的老项目必须同时停产,倒逼新旧动能及时转换,杜绝“新瓶装旧酒”“新旧并存的假转换。严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焦化、铸造等行业新增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报告 > 石油化工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