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万立方米海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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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20万立方米海绵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淄博瑜盛翔海绵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1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20万立方米海绵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4泡沫塑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塑料制品业292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淄博市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103-370392-04-0

2、1-506349总投资(万元)6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3.3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25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关于划定萌水镇、商家镇工业集聚区的意见审批机关: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划定萌水镇、商家镇工业集聚区的意见(淄文昌管发202112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一、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项目建设位于淄博市文昌湖区萌水镇北衣村工业园(西衣村东南95米路西),位于萌水镇工业集聚区的三衣西片(龙口龙泉北安扈家)产业片区,项目占地面积

3、为2500m2,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二、规划符合性根据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划定萌水镇、商家镇工业集聚区的意见(淄文昌管发202112号),本项目位于萌水镇工业集聚区的三衣西片(龙口龙泉北安扈家)产业片区,符合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城市总体规划。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分析(I)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2924泡沫塑料制造”,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第29号令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也不属于当前部分行业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目录规定限制、禁止类产业范围,故该项目属允许建设项

4、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本项目所用设备、生产工艺不属于淄博市全市重点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目录中落后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项目,不属于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淄博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和指导目录的通知(淄政办发201135号)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故该项目属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当地的产业政策。因此,木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淄博市的产业政策。(2)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文昌湖区萌水镇北衣村工业园(西衣村东南95米路西),该厂址选择符合淄博市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用地规划要求。项目用地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5、)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中的“限制类”和“禁止类”,因此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用地规划。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规划将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世界文化自然遗产的全部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文昌湖区规划建设四处生态保护红线区,文昌湖区红线区具体范围见表2,生态保护红线图见附图2。表1-1生态保护红线区具体范围一览表生态保护红线区名称代码边界描述面积(km2)生态功能类型备注南闫水源地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03-Bl-03以开采井为圆心,半径IlOm的圆形区域0.1

6、9水源涵养城镇为南闫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文昌湖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03-Bl-05北起萌山水库大坝,南至环湖南路,西至环湖西路,东至环湖东路8.22涵生样护源、多维水养物性湿地为文昌湖省级湿地公园,为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宝山水源SD-309国道以1.80水源涵森包含宝山饮用水涵养生态 保护红线 区03 -Bl-06南,东张村以 东,刘家河以 西,双峪以北7 、十. 物多样 性维护林、 湿 地水源保护区及部 分淄川生态公益 林,为省级生态 保护红线杨古水源 涵养生态 保护红线 区SD- 03 -Bl- 07杨古水源地及 杨占水源地东 侧,岭子镇以 北,冲山以西 和以南1.80涵生样护 源、多维

7、水养物性森林、湿地包含杨古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和部 分淄川生态公益 林,为省级生态 保护红线,对应 SD-03-B1-07 区 块本项目立于山东省淄博市文昌湖区萌水镇北衣村工业园(西衣村东南95米路西),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西侧的文昌湖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最近距离为4.2km,所在区域无生态保护红线区,不涉及占用或穿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周围没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历史遗迹等。因此,项目选址合理。(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超标,PM0PM25均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O95-2O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限值;项目区域地表

8、水为范阳河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V类标准,项目区域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11类标准要求;项目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所用资源为水、电,新鲜水由文昌湖区供水管网提供,年用水量为300nA供电由萌水镇供电所供给,年用电量约为15万kWh。项目资源利用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的要求。(4)关于下发市级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环评负面清单、“先批后审”项目目录的通知(淄环函2015138号)已于2018年7月16日废止(淄环

9、发201888号),新负面清单暂未出台。3、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的符合性表1-2项目与环环评201615Q号文件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环环评(2016) 150号内容强化“三以单”约项目符合情况本项目不位于山东省级 生态红线区和淄博市级 生态红线区范围内,满 足要求。本项目位于红 线区东侧约4.2km,未 在红线保护区内,不涉 及占用或穿越生态保护(一)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

10、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束作用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红线,项目与淄博市省级生态红线关系图详见附图2。(二)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

11、控制要求。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三)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本项目生产过程所用新鲜水由当地供水管网供给。不超过当地的资源利用承载力(四)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

12、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关于下发市级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环评负面清单、“先批后审项目目录的通知(淄环函2015138号)已于2018年7月16日废止(淄环发201888号),新负面清单暂未出台建立一“一一挂钞机制(六)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现有项目环境管理联动机制。对于现有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违法违规现象多发,致使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在现有问题整改到位前,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同类行业的项目环评文件。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对现有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效

13、果进行全面梳理;如现有工程已经造成明显环境问题,应提出有效的整改方案和“以新带老”措施。按要求执行(七)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对环境质量现状超标的地本项目总体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的区,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依法不予审批其环评文件。对未达到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的地区,除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外,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排放相应重点污染物的项目环评文件。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项目。要求。本项目不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多措并举清理和查处环保违法违规项目(八)各省级环保部门要落实

14、“三个一批”(淘汰关闭一批、整顿规范一批、完善备案一批)的要求,加大“未批先建”项目清理工作的力度。要定期开展督查检查,确保2016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清理工作。从2017年1月1日起,对“未批先建”项目,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对“久拖不验的项目,要研究制定措施予以解决,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项目,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拒不执行的要依法实施“按日计罚L本项目为新建企业,正在按要求办理环评手续四三”“管齐下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九)严格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加强对在建和已建重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严格依法查处和纠正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建设单位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建设项目环境

15、保护监督管理信息和处罚信息要及时公开,强化对环保严重失信企业的惩戒机制,建立健全建设单位环保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按要求执行(十)深化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推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公开相关规划和项目选址等信息,在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充分听取公众意见。督促建设单位认真履行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完整客观地公开建设项目环评和验收信息,依法开展公众参与,建立公众意见收集、采纳和反馈机制。对建设单位在项目环评中未依法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或者对意见采纳情况未依法予以说明的,应当责成建设单位改正。(十一)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科普宣传。推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建本项目将按照上述要求,加强建设项目环境设单位创新宣传方式,让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鼓励建设单位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成功范例,增进了解和信任。对本地区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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