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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春市第一届运动会青少年组篮球比赛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长春市人民政府二、承办单位长春市体育局三、执行单位长春市体育馆四、竞赛日期、地点竞赛日期:2023年7月3日-7日竞赛地点:长春市体育馆五、竞赛项目与分组赛甲组:17-18岁2005.1.1-2006.12.31乙组:15-16岁2007.L1-2008.12.31丙组:13-14岁2009.L1-2010.12.31丁组:II-12岁201LLI-2012.12.31男子、女子甲组;男子、女子乙组;男子、女子丙组;男子、女子丁组。六、参赛单位朝阳区、南关区、宽城区、二道区、绿园区、双阳区、九台区、公主岭市、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长春新区
2、、经开区、净月区、汽开区、莲花山区、中韩示范区为单位参赛。七、运动员参赛资格(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持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年龄符合竞赛规程规定;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适合参加体育竞赛,并在报名时出示有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可代表所在单位参赛。(二)在运动会期间,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如发现运动员代表两个单位或跨组参赛取消该运动员全部比赛成绩,并向全市通报。(三)严禁在运动员资格上弄虚作假,每发现一项次运动员资格弄虚作假,取消该项目(组别)全部成绩,扣减代表团金牌3枚,并取消该代表团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资格。(四)各组别可报领队1名,队医1名,教练员2名、
3、运动员16名。只允许12名资审合格的运动员参赛。如运动员赛前出现伤病,只能在报名表中16名运动员之内替换,赛前联席会上须确定10-12我参赛运动员名单。八、竞赛办法(一)比赛和计分办法均采用中国篮协最新审定的篮球规则及规则解释。(二)比赛用球和篮筐高度;男子甲、乙、丙组使用7号球,女子甲、乙、丙组和男子丁组使用6号球。(三)各组别根据报名队数确定比赛方式:6队以内(含6队)进行单循环比赛直接决出名次;6队以上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以抽签的方式进行分组落位,抽签应不少于两轮,首轮抽序号,次轮抽落位,抽签原则视报名参赛队数决定。(四)特殊规定:1、每场比赛分为4节,
4、每节10分钟,第一、二节和第三、四节之间休息1分钟,第二、三节之间休息5分钟。(丙、丁组比赛时间为8分钟)2、每队在第一、二、三节内分别可以请求1次暂停,第四节可以请求2次暂停;决胜期可以请求1次暂停。3、每队12名运动员前两节必须分为A、B两组,每队6人。11名运动参赛的球队A组6人,B组5人。10名参赛的球队,A组和B组均5人。以此类推,第三、四节阵容可自由组合参赛。如某队由于伤病等原因导致参赛队员不足10人,则第二节由对方教练指定1名队员参赛,如队员不足9人,该队不计成绩不计名次。4、当第一、二节比赛进行到计时钟显示还剩5分钟后第一次死球时(丙、丁组为4分钟,避开罚球时刻,可在进球时刻停
5、表)由记录台发出信号,提示双方同时换人,经临场裁判员同意鸣哨后,两队B组球员替换A组球员上场。临场裁判员根据换人之前的球权,由掷界外球开始下时段的比赛。5、甲、乙、丙组第一、二节比赛必须采用全场紧逼防守(包括全场人盯人紧逼防守或全场区域紧逼防守),T组比赛必须采用人盯人防守形式,不允许区域防守,否则,经警告后将判罚教练员技术犯规。第三、四节比赛不做规定。6、丁组如果在比赛结束时,两队比分相同,则由裁判员指定球篮,第四节比赛结束时场上双方的5名队员交替进行罚球(客队先罚)累计得分多者获胜,若罚球结果相同,则进行场上队员的1对1罚球,先领先1分的球队获胜。(五)名次排列办法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
6、分,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有2支球队积分相同,按胜负关系排列名次,胜者列前,3支以上(含3支)球队积分相同,则按照下列原则依顺序进行排列:1、它们之间比赛净胜分的高低;2、它们之间比赛得分的高低;3、所有比赛净胜分的高低;4、所有比赛得分的高低;如果采用这些原则仍无法决定,将由抽签进行名次排列。(六)在规定的比赛时间开始5分钟内,球队不到场或未能有5名报名单中正式队员上场比赛,视为弃权,由裁判员判定对方球队获胜,比分按20:0处理。(七)每队须有两套以上深浅颜色(其中一套为白色)、胸前及背后号码清晰、全队统一的比赛服。到达赛区后将进行核查。如无特殊要求。竞赛日程中左侧为主队
7、,穿浅色球衣,右侧为客队,穿深色球衣。比赛号码须为1-99号,不允许出现其他号码。九、奖励办法各组别录取前8名,颁发成绩证书;前3名颁发金、银、铜牌。不足8支队伍的组别按实际参赛队伍数量录取。十、报名报到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适合参加体育竞赛,并在报名时出示有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可代表所在单位参赛。将电子版报名单、纸质报名单(二份)报送长春市体育馆竞赛科,报名单必须按统一格式打印,手写无效。并加盖公章于6月30日前报送至长春市人朝阳区人民大街2999号长春市体育馆竞赛科,邮箱:逾期报名不予受理。联系人:蔡婷联系电话:。7月2日下午13.30分在长春市体育馆新闻发布厅召开领
8、队会。H-、经费各参赛队承担本队参赛的交通费、赛区食宿费、保险费以及其它相关费用。十二、技术代表、裁判长(副裁判长)和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选派。十三、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长春市体育局。长春市第一届运动会青少年组篮球比赛报名单参赛单位参赛组别领队教练员(1)教练员(2)队医服装颜色(1)色(2)色(3)色号码姓名出生日期身高体重民族位置身份证号备注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注:1、备注栏里须标注注册年份。2、运动员报名号码与上场服装号码须一致,抵达赛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报名表电子版与纸质盖章版须一致。,须认真按此表格式填写报名表,如有错误,自行负责。联系人(负责人):联系电话:本级体育行政主管单位训练部门盖章:县级以上医务部门盖章:填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