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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考试考核办法一、考核的目的和要求对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的目的是:了解学生学习和运用所学知识的情况,督促学生学好理论基础知识、练好专业技能、掌握一定的非专业技能;同时了解教学情况,总结教学经验,研究和改进教学工作。学业成绩考核要力求科学、客观、公正、严格、其结果作为学生评优及毕业与否的依据。二、考核范围1、教务处每学期组织一次各专业(学科)期末考试,毕业时组织毕业考试。2、全体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每次学业考核,每次考核成绩均记入学生学业档案,作为评优及毕业的依据。三、考核内容(一)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内容及比例1、理论测试40%(学前教育专业30%);2、全校技能大赛:
2、考查学生专业技能50%(学前教育专业40%);3、平时作业及课堂表现:10%;4、综合项目:考查专业技能综合运用20%(在学前教育专业试点)。(二)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内容及比例专业基础理论40%+专业实践应用50%+平时作业及课堂表现10%o(三)文化课程考试内容及比例1、语文学科:基础知识30%+应用写作30%即时演讲30%+平时作业及课堂表现10%;2、数学学科:基础知识30%+专业应用30%+实用测量30%+平时作业及课堂表现10%;3、英语学科:(基础知识+听力)50%+口语40%+平时作业及课堂表现10%;4、德育学科:(1)礼仪:基础知识40%+礼仪动作展示50%+平时作业及课堂表现
3、10%;(2)普通话:基础知识40%+口语50%+作业及课堂表现10%;(3)职业道德与法律:基础知识40%+案例分析50%+作业及课堂表现10%;(4)职业生涯规划:基础知识40%+个人职业生涯设计50%+作业及课堂表现10%;(5)经济政治与社会:基础知识40%+案例分析50%+作业及课堂表现10%;(6)就业与创业指导:基础知识40%+(面试招聘)50%+作业及课堂表现10%;(7)心理健康等:基础知识40%+案例分析50%+作业及课堂表现10%;(8)书法:基础知识30%+书法作品60%+作业及课堂表现10%o5、体育学科:基础知识30%+体育技能60%+平时课堂表现10%o四、命题与
4、阅卷1、命题原则(1)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既有一定比例的基础知识题,又有一定比例的能够考核学生专业技能及非专业技能题目,以利于学生既能掌握一定的理论知识,又能具备一定的专业和非专业技能。(2)试卷试题应能覆盖所学知识的全部内容,至少不少于80%,注意试题对教学的导向作用,注重学生专业能力及非专业能力的考核。2、命题方式教务处建立各专业(学科)试题库,试题库内各套试卷难度相当。考试时教务处从题库中抽取一套试题进行考试。3、阅卷及评分方法(1)平行班级应采用按题号流水阅卷的方法进行理论考试阅卷。(2)专业技能比赛由专业部组织专业教师根据具体比赛项目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每个比赛项目评委至少三人。(3
5、)评分标准及考试成绩一般不得改动,若遇差错确需改动的,须由任课教师申请,教务主任批准。(4)考试结束,各课程任课教师应及时做出简要的试卷分析连同样卷一份报教务处存档。五、考试办法1、考试将由专业部统考和教务处抽考相结合,每个班级抽考人数为全班总人数的10%,抽考学生单设考场。专业部统考成绩与教务处抽考成绩各占50%O2、专业技能比赛由各专业部根据教务处制定的技能大赛比赛规程组织实施,文化课考试由各学科教师事先制定考试方案,经教务处批准后由专业部具体组织实施。六、补考、缓考与旷考1、学期考试、考查不及格或请假缺考的学生均应于下学期开学初的两周内补考(最后一学期不及格的课程可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内补考
6、)。补考不及格的可在毕业之前再补考一次,如仍不及格,按结业处理。2、结业学生结业离校二年内,本人提出申请,经专业部和教务处批准,给予二次补考机会(每学期开学初三周内补考),及格者换发毕业证书,不及格者按永久结业处理。结业后补考需交补考费。3、因不及格而补考的,其补考成绩要注明“补考”字样;因违规作弊补考的,其补考成绩只写“及格”或“不及格”并要注明“补考”字样。4、学生因病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正常期末考试时,必须事先向专业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出具有关证明材料,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缓考,缓考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初与其它补考同时进行,缓考不及格者,只能参加毕业前的补考。5、学生未申请缓考或申请缓考未被批准,擅自不参加规定时间的考试,均作旷考处理,成绩记零分,注明“旷考”字样,不得参加补考。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皆不符合补考规定,不准正常补考;违犯考场纪律者;考试作弊者;考试旷考者;缺课时间(事假、旷课累计)超过该课程一学期三分之一学时者。7、因考核违纪、旷考而不准正常补考的学生,认识错误,表现好的,个人申请,部主任、班主任签署学生表现意见,教务处批准,毕业前仅准许补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