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0年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0年版).docx(3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XX省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0年版)1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2包,其中1包检验样品,1包作为备用样品,每包不少于L5平方米。如在市场抽样时,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2检验依据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1规格尺寸及偏差GB/T18102-20076.12外观质量GB/T18102-20076.23含水率4密度5吸水厚度膨胀率6表面耐冷热循环7尺寸稳定性8表面耐香烟灼烧9表面耐干热10表面耐污染腐蚀11表面耐龟裂12甲醛释放量13表面耐磨性能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
2、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3判定规则3.1依据标准GB/T18102-2007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3.2判定原则根据GB/T18102-2007判定。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质量要求,表明未发现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参与判定的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质量要求,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