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创业孵化实验基地认定管理实施细则.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384916 上传时间:2023-07-20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9.9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浦东新区创业孵化实验基地认定管理实施细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浦东新区创业孵化实验基地认定管理实施细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浦东新区创业孵化实验基地认定管理实施细则.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浦东新区创业孵化实验基地认定管理实施细则.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浦东新区创业孵化实验基地认定管理实施细则.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浦东新区创业孵化实验基地认定管理实施细则.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7页
浦东新区创业孵化实验基地认定管理实施细则.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浦东新区创业孵化实验基地认定管理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浦东新区创业孵化实验基地认定管理实施细则.docx(7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浦东新区创业孵化(实验)基地认定管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规范浦东新区创业孵化(实验)基地的认定管理,发挥帮扶引领创业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浦东新区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浦府规20231号)、浦东新区关于加大创业扶持力度的实施办法(浦人社规2023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浦东新区创业孵化基地浦东新区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孵化基地)是经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认定的以创业项目孵化服务为主营业务,为意向创业者和创业组织提供创业指导、融资服务、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技术创新、事务代理、法律援助等服务,为创业团队及创业组织入驻提供场

2、所,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运营管理的创业园区、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众创空间等创业孵化平台。(一)认定条件申请认定孵化基地的单位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场地:以创业孵化服务为主营业务,在浦东新区范围内拥有一定规模的创业孵化场所,必要的附属设施及配套基础设施,其中实际用于创业孵化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2、制度:运营管理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创业孵化功能完善,创业孵化流程、准入与退出机制、创业孵化服务规程、日常运作管理等管理制度健全,并建立报表制度,配合做好各种数据统计工作,并按要求统计上报。3、人员:具有丰富的创业服务经验和较高的创业服务水平,配备从事创业服务的专职人员3名以上。4、成效

3、:创业孵化成效明显,在孵创业团队或创业组织数不少于30个,提供就业岗位不少于150个,其中初创期创业组织数不少于15个且须注册在浦东新区。(一)认定材料1、申请认定(变更)登记表(见附件);2、运营管理机构的营业执照;3、房地产登记证明;4、场地租赁合同(若租赁);5、运营管理机构专职人员名单和证明材料;6、在孵创业团队和创业组织的入孵协议、租赁合同等;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三)认定流程1、原则上意向申请单位每年4月前携带相关材料向所属地街镇提出申请;2、所属地街镇出具推荐意见后报浦东新区就业促进中心(以下简称区就促中心);3、区就促中心组织走访评估;4、区就促中心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后报区

4、人社局。(四)变更备案经认定的蜉化基地,运营管理机构原则上不允许变更。若名称、孵化场所地址、孵化面积等基本情况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的30日内,携带相关营业执照、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向区就促中心提出信息变更的申请。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予以变更备案。(五)基地管理区人社部门对经认定的孵化基地实施动态管理,每年进行复评,复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创业组织孵化、创业政策落实、创业氛围营造、服务模式创新、属地区域合作以及基地内部管理等方面。根据复评情况,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从区级孵化基地中择优推荐申报。(六)基地退出经认定的孵化基地存在以下情形的,将被取消认定:1、基地运营管理单位发生变更且未重新申

5、请的;2、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满一年,未开展创业孵化工作且不配合开展创业相关服务的;3、不具备创业孵化功能,性质发生改变的;4、不按规定参加年度复评或连续两年复评不合格的;5、经查实存在违法违规经营或隐瞒孵化创业实体违法违规经营的;6、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虚报冒领创业孵化扶持资金的。7、创业孵化基地主动申请退出的。二、浦东新区创业孵化实验基地浦东新区创业孵化实验基地(以下简称实验基地)是经区人社局认定,各街镇为加强“家门口”创业服务,促进社区居民“家门口”就业,由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委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运营管理,为意向创业者和初创组织提供创业指导等服务的社区创业服务平台。(一)认定条件申请实

6、验基地的单位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场地:以创业服务为主营业务,拥有所需及可支配的服务场所、附属设施及必要的配套基础设施。2、制度:落实各项工作职责,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创业指导服务规程、日常运作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3、人员:委托的运营管理机构具有丰富的创业服务经验和较高的创业服务水平,一般配备从事创业服务的专职人员1名以上。4、成效:帮扶创业团队及创业组织政策落实到位,开展各类创业主题活动,引导创业组织参与国家级、市级各类创业赛事活动。(二)认定材料1、申请认定(变更)登记表(见附件);2、运营管理机构的营业执照;3、房地产登记证明;4、场地租赁合同(若租赁);5、街镇委托运营管理

7、协议。(三)认定流程1、原则上意向申请单位每年7月前携带相关材料向所属地街镇提出申请;2、所属地街镇出具推荐意见后报区就促中心;3、区就促中心组织走访评估;4、区就促中心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后报区人社局。(四)变更备案经认定的实验基地,运营管理机构原则上当年度不允许变更,跨年度如需变更的,由相关街镇向区就促中心提出变更申请;若名称、孵化场所地址、孵化面积等基本情况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的30日内,由相关街镇向区就促中心提出信息变更的申请,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予以变更备案。(五)基地日常管理及退出1、基地按照属地化原则由所在街镇加强管理考核;2、基地每年需提交相关工作总结;3、基地一年以上未开展创

8、业服务工作的,予以取消资格。三、其他(一)具有国家级或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资质的区级创业孵化基地,按有关规定参加评估,无须参与区级复评。(二)本细则解释权属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有效期至年月日。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月日浦东新区创业孵化实验基地申请备案登记表基地名称所属街镇基地地址委托运营服务单位街镇联系人联系电话所属街镇意见区就促中心意见(盖章)年月日区人社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浦东新区创业孵化基地申请认定(变更)登记表基地名称基地地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孵化面积启用时间资产权属资产性质在孵项目或组织数量提供就业岗位数量运营机构法人代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构性质联系人联系电话主管部门其他部门所获得的资质和荣誉所属街镇意见区就促中心意见(盖章)年月日区人社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办理事项认定口变更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人力资源 > 创业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