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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根据某省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试点工作任务选择阳光市全面开展试点工作。其他县(市)区在中小学(幼儿园)中选择1-2所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工作拟于2023年底完成,各县(市)区要积极进行有益探索,尝试有效督导途径,及时总结经验,强化示范引领。二、督导评估对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含民办,暂不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其中,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小学、初中和九年一贯制学校,普
2、通高中学校包括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2023年度无任期届满校(园)长的县(市)区,评估对象在现任职学校(幼儿园)任期超过3年的校(园)长中确定。三、评估重点内容与指标督导评估重点内容主要包括党的建设、立德树人、学校治理、教师工作、规范办学、安全卫生、满意度等7个方面,同时要体现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不同学段特点,增强针对性。幼儿园园长综合督导评估要着力引导督促广大幼儿园园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依法依规办园治园,促进幼儿园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综合督导评估要着力引导督促广大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落实全面发展理
3、念,坚持面向全体,教好每名学生,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普通高中学校校长综合督导评估要引导广大校长促进普通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着力办出特色,切实提高育人水平,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接受高等教育和未来职业发展打好基础。(一)党的建设。主要包括履行“一岗双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师生思想政治工作、以党建带队建团建、促进党建和业务融合、党风廉政建设、防控意识形态风险等情况。(二)立德树人。主要包括落实“五育”并举、建立健全学校教育质量内部保障制度、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教学教研、减轻作业负担、课后服务、校本课程建设、学生体质和心理健康、学生评价、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关爱等情
4、况。(三)学校治理。主要包括推进依法治校,完善学校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工会制度和家长委员会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后勤管理、家校共育、校园文化建设、校务公开等情况。(四)教师工作。主要包括师德师风建设、教师持证上岗、教师配置、教师专业发展、教师职称评聘、教师考核评价、教师培训、班主任工作、少先队辅导员工作、教师身心健康、师生关系等情况。(五)规范办学。主要包括落实“五项管理”、规范招生、规范收费、学籍管理、合作办学、控辍保学、校风教风学风等情况。(六)安全卫生。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制度、菠实安全责任制。配备安全设施
5、设备、保安咨质审核开展安全教育、防治校园欺凌、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食品饮水安全、卫生达标、培养学生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校园安全事件处置等情况。(七)满意度。主要包括学生、教师、家长、社区(村)等各相关方面对学校的评价及满意度情况。四、具体工作安排(一)开展调研及宣传解读。2022年8月底前,各县(市)区要深入开展调研摸底,全面掌握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情况。加强宣传、解读和培训,营造浓厚氛围。(二)制定具体落实方案。2022年9月底前,各县(市)区依据市级督导评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对综合督导评估指标作出优化,明确各项指标的权重及相关数据的采集办法。(
6、三)做好评估准备。2022年11月底前,各县(市)区-4-教育督导部门结合实际,确立评估对象,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组建高水平综合督导评估队伍,落实条件保障,规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并将校(园)长名单并上报市教育督导室。(四)开展督导评估。各县(市)区2023年开始对确定的年度接受综合督导的校(园)长进行综合督导评估。2023年底前将试点工作情况以及经验和成果上报市教育督导室。五、评估实施程序(一)下达通知。各县(市)区于2023年年初,将本年度接受综合督导的校(园)长名单正式通知学校(幼儿园)。(二)实施评估。各县(市)区分别组建由督学、教育行政干部和有关专家组成的督导评估
7、组,对照评估指标,开展入校督导评估工作,形成综合督导评估报告。(三)反馈意见。各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向被评估的校(园)长或继任者及所在学校(幼儿园)反馈评估意见,提出整改要求。(四)督促整改。各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适时开展督导评估整改问题“回头看”工作,督导检查被评估的学校(幼儿园)问题整改情况。(五)评估报告。各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年度开展的督导评估情况形成报告,报给同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并报市教育督导室。六、评估结果运用-5-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要将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报告,作为办学情况诊断、重大决策、校(园)长考核的重要依据。有关部门要将
8、综合督导评估结果作为校(园)长表彰奖励、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和依据。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校(园)长,要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进行严肃问责。各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要以适当方式公开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七、试点工作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切实发挥督导评估的指挥棒作用,引导广大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落实“五育”并举要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断完善校(园)长任期制,坚持发展性评价,全面考察校(园)长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及学校规范办学情况。二要加强宣传解读。各县(市)区教育
9、行政部门要通过官方网站、新媒体等途径,加强对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意义的宣传和解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三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与基础教育有关督导评估和质量监测、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巡视巡查、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的协调和衔接,统筹使用相关数据信息,避免增加基层负担。四要体现因地制宜。各县(市)区要针对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特点,合理优化评估指标,调动广大校(园)长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校(幼儿园)办学活力。五要创新方式方法。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明察暗访相结合、定性定量相结合等方式,注重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实施环节,增强督导评估的针对性、实
10、效性,强化督导评估的严肃性、权威性,确保督出效果。六要评估结论客观公正。立足学校(幼儿园)实际,严格按规定程序实施,注重多方了解情况,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相关结论和意见要有事实或数据支撑,避免主观臆断。七要严格遵守廉政要求。不得利用督导评估谋取任何个人利益,严禁偏袒和徇私舞弊。尊重基层,避免干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力戒形式主义,注重实效。各县(市)区将本地宣传解读情况于2022年8月底前、具体落实方案于2022年9月底前、2023年度接受综合督导的校(园)长名单于2022年11月底前报我办。综合督导评估实施过程中的典型事例和督导评估报告请随时报我办。2023年底前将试点工作情况以及经验和成果报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