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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账务处理增值税税收优惠的会计账务处理关于增值税税收优惠的方式,主要有直接免征、直接减征、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税收返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的第二条第三款中明确规定:除了税收返还之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它们体现了政策导向,但政府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因此不作为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处理。“税收返还是指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所以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属于政府补助,应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目,而增值税直接免征、直接
2、减征虽不作为政府补助,但属于企业非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流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应将其计入营业外收入其他科目。直接免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发布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蔬菜流通环节免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财税2011137号文将免征对象扩大到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并规定了享受免征增值税的蔬菜主要品种,同时要求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在会计上分别核算其销售额,否则不予免税。企业对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法定减免的增值税无需作
3、任何专门的会计处理,企业仅需按照税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正确核算主营业务收入(按照所收款项全额),正确核算进项税额(用于免征增值税的部分不得抵扣,转入相关项目的购进成本)即可。即征即退根据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的软件产品,不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X3%;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X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