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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对进口货物征税是国际惯例。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一)进口货物增值税的一般规定1.纳税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进口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内一切从事进口业务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对于企业、单位和个人委托代理进口应征增值税的货物,鉴于代理进口货物的海关税凭证,有的开具给委托方,有的开具给受托方的特殊性,对代理进口货物以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上的纳税人为增值税纳税人。2 .征税范围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申报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均应缴纳增值税。
2、确定一项货物是否属于进口货物,看其是否有报关手续。只要是报关进境的应税货物,不论其用途如何,是自行采购用于贸易,还是自用;不论是购进,还是国外捐赠,均应按照规定缴纳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免税进口的货物除外)。国家在规定对进口货物征税的同时,对某些进口货物制定了减免税的特殊规定。如属于“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国外的原材料、零部件等在国内加工后复出口的,对进口的料、件按规定给予免税或减税;但这些进口免减税的料、件若不能加工复出口,而是销往国内的,就要予以补税。3 .适用税率进口贷物增值税税率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国内销售同类货物的税率相同。4 .应纳税额的计算组成计税价格。进口货物增值税的组成计
3、税价格中包括已纳关税税额,如果进口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其组成计税价格中还要包括进口环节已纳消费税税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规定,一般贸易项下进口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所谓成交价格是一般贸易项下进口货物的买方为购买该项货物向卖方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价格;到岸价格是包括货价,加上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费用构成的一种价格。特殊贸易项下进口的货物,由于进口时没有成交价格可作依据,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对这些进口货物制定了确定其完税价格的具体办法组成计税价格的
4、计算公式如下: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或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适用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即在计算进口环节的应纳增值税税额时,不得抵扣发生在我国境外的各种税金。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X税率进口货物在海关缴纳的增值税,符合抵扣范围的,凭借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可以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自2014年1月I日起,租赁企业一般贸易项下进口飞机并租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享受与国内航空公司进口飞机同等税收优惠政策,即进口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的飞机减按5%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自2014年团月1日以来
5、,对已按适用税率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上述飞机,超出5%税率的已征税款,尚未申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可以退还。(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征税方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作为纳税义务人。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
6、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自海关放行之日起30日内退货的,可申请退税,并相应调整个人年度交易总额。自2019年1月I口起,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但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的,应按一般贸易管理。已经购买的电商进口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原则上不允许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