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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体育学院教学检查制度体育课是学校体育工作的中心环节,为加强教学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以利于提高体育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特制定教学检查制度。1 .教学检查采用经常性和定期性检查两种形式。每学期部领导和各教研室必须进行一次定期教学检查,一到二次不定期抽查,检查的主要形式采用查看教学文件、组织看课、召集学生座谈和进行教学调查等几种方法。2 .经常性检查要求:2.1 每次课时派部领导、室主任轮流在教学现场值班、处理临时性问题;检查了解各教师执行课堂教学规程中各项要求的情况。2.2 各教研室不定期抽查教案和课后记录,了解教学进度执行情况。2.3 各教研室主任看课,检查教师贯彻大纲总任务的情
2、况,身体素质训练等执行情况;课的组织安排;掌握教学的原则性和灵活性运用情况;课的密度,运动负荷和学生学习情绪等心理反应情况。3 .定期检查要求:3.1 要求各教研室在期中进行全面检查,分别由各教研室主持负责。要求同2.2和2.3条。各教研室对全体教师教学实施评估,并将评估意见汇报部领导。3.2 定期检查由教学主任主持负责,检查后提出评估意见。要求同上。3.3 学期结束前组织学生对体育课进行评估。4 .体育学院看课和组织观摩课4.1 体育学院正、副主任每学期看课不少于8次,教研室主任不少于5次,教师相互看课不少于5次,看课要作看课的记录,将看课情况与上课教师交流,并将看课记录送交资料室保存。4.2 教研室同行相互听课,按照体育学院制定的“体育实践课教学质量评价表”内规定的课的准备(含课前准备、教案质量等二项)、课的过程(含教学态度、教学组织、教学方法、改革创新、练习密度、生理负荷、心理负荷等七项)、课的效果(含教学效果、锻炼效果等)三个方面进行评价。每学期每人听5次课,每人接受5人次听课。4.3 每学期各教研室要安排12次教学观摩活动。体育学院根据各室的情况安排1-2次教学观摩课,观摩课后应有较详细的记录。4.4 每学期组织的看课和观摩课,应在学期中安排一定的时间对课的内容、组织、练习方法和手段等情况进行研讨和总结。5 .写好学期教学检查报告和学期总结,并上报学校教务处和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