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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方案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区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城市停车设施“停车难”“收费乱”“管理乱”(以下简称“一难两乱”)问题日渐突出,社会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扎实有效解决全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问题,努力营造安全畅通、规范有序、管理高效、智能便捷的城市交通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破解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问题作为提升智慧化城市建设和综合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通过
2、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新建、新划、改建、配建、提效等方式,2022年在城区新增停车位500个,群众“停车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收费乱”“管理乱”问题将得到有效治理,实现管理体制顺畅、停车泊位存量资源有效盘活、停车设施增量逐步扩大、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逐步形成停车有位、停车有序、停行一体的良好局面。二、基本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整治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各职能部门要集中组织力量,认真摸排起底,找准找实找清本部门本系统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承诺整改时限,对账销号落实,逐一过筛整治,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检验整治质量和水平,整治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坚持群众路线。坚持开门搞整治,把“
3、走出去”和“请进来”紧密结合,把请群众参与和听群众意见贯穿始终。在一些涉及面广、影响度深的问题上,要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群众和相关部门意见,切实把群众的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坚持纠建并举。坚持整治结合、查纠并举,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要举一反三,认真分析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仔细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缺陷,着力推动建章立制、标本兼治,促进从根子上解决“一难两乱”问题,实现城市机动车停放常治长效。坚持增量为主。要坚持“以增加停车设施和泊位为主、优化调整为辅”,一方面,通过新建、改建、扩建停车场所,科学合理施划停车泊位等方式增加供给,提高增量。另一方面,通过借助科技手段、加强运营管理等方式,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4、和运营效率,有效解决供需矛盾,切忌搞“一刀切”。-探索智慧运营。利用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逐步建立完善即时显示、查询、收费、管理系统,引导规范停车、安全停车、有序停车;广泛推广电子支付,实行分时免费、超时收费、自动计时收费等,最终实现全程无人化管理,提升智慧化监管水平。三、重点任务各部门要聚焦“停车难问题、收费乱问题、管理乱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群众路线、纠建并举、增量为主、智慧运营”的工作原则,结合自身实际,全面摸底排查,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整改解决,做到同步推进,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一)“停车难”方面1 .实施我区停车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市公安局在全
5、区实施停车综合治理试点工作,重点实施停车设施建设,停车秩序管理、智慧停车应用、停车资源共享等方面工作。实现全区静态交通和动态交通的协调发展。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区城管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 .加大新建改建停车设施建设。工作要求:根据市住建局出台的市公共停车场(库)建设审批办法,在简化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城区公共道路资源和现有设施场地,大力建设发展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达成全区年度建设500个停车位数量目标。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区城管局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3 .优化停车泊位。
6、工作要求:在现有停车泊位的基础上,进一步盘活存量停车泊位资源,优化停车泊位,对商业、景区人流车流密集的重点路段合理增设停车泊位,对老旧小区较多的周边有停车条件的路段设置夜间停车泊位,最大化满足周边群众“停车难”问题。牵头单位: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4 .积极解决老旧小区停车需求。工作要求:统筹利用老旧小区业主共有用地规划停车位、增建立体停车设施,设置地上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或利用已建地下空间加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且设施内部空间无人员活动,按特种设备类申报。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分局、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11月
7、30日前。5 .有效盘活小区楼院停车资源。工作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居民区停车设施在空闲时段以错时开放、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等经营模式开放私有车位,提高现有停车泊位利用效率。牵头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6 .整治违规违法占用停车泊位。工作要求:擅自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安装地桩、地锁(道路由交警部门管理,人行道由区城市管理局管理,楼群院落由所属街道办事处管理),“僵尸车”“罩衣车”长期霸占道路公共停车泊位,导致群众车辆“无位可停”问题。加强对道路公共停车泊位停车情况的执法检查,整顿长期霸占停车泊位问题,确保在年底使该问题彻底清零。牵头单位:交警大队、区城管
8、局配合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7 .优化停车管理措施。工作要求:为解决中心城区、繁华地段以及学校、商场医院、车站、景区等人员密集、车流量大的重点区域停车泊位紧缺问题。对商业设施、写字楼、旅游景区、体育场馆等停车设施进行摸底普查,积极协调对接,鼓励在加强安全管理和满足基本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在空闲时段向社会车辆合理开放,盘活存量资源,提高使用效率。对医院、学校以及餐饮、购物场所集中的区域,结合实际增设特殊时段临时停车泊位或减免停车费用等措施,合理满足重点区域群众就医、上学、就餐等出行停车需求。牵头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商务局、区文旅
9、局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二)“收费乱”方面8 .未按照规定设置停车公示牌,群众对收费标准不清楚问题。整治要求:对城区停车场(点)设置情况的排查,对未按照规定设置停车公示牌的,督促停车场(点)经营者在入口等显著位置设立停车公示牌,明确路段类别、收费时间、收费标准等信息,实行明码标价,如在整治过程中陆续发现问题,即时整改。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交警大队、区发改局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9 .未经批准私自设定或擅自提高停车收费标准,加重群众停车负担问题。整治要求:加强城区停车泊位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机动车停放分区分类定价收费标准。对不执行计时收费、不执行政府定价政策、
10、擅自提高停车收费标准以及不落实免费停车政策的停车场(点),责令整改;拒不整改或不按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停车场(点)经营资格。如在整治过程中陆续发现问题,即时整改。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交警大队、区发改局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10 .未经审批或备案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广场、市政公共用地等施划停车泊位,私自设场收费问题。整治要求:对未经审批或备案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广场、市政公共用地等施划停车泊位,擅自设定收费标准开展停车收费的,移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牵头单位: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11 .整顿停车发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整治要
11、求:加强停车场(点)经营者及收费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统一为收费人员配发工作服装、工作证、发票等,要求收费人员主动向缴费人提供发票。实行无人收费管理的停车场,通过科技手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公示发票索取方式,为有需求的缴费人提供电子发票,促进停车管理收费规范化。牵头单位:经济区税务局配合单位:交警大队、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三)“管理乱”方面12 .停车场制度不清,管理不规范。整治要求:制定停车场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城区停车场(点)考核管理制度,督促停车场(点)经营者落实“谁受益、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全面加强停车安全隐患排查,不断提高停车服务水平。牵头单位:交警
12、大队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完成时限:9月30日前13 .擅自施划增加泊位,超泊位停车,以及车辆乱停乱放,影响道路通畅和公共安全的问题。整治要求:加强城区停车泊位经营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整顿规范停车场(点)停车秩序,严肃查处停车场(点)擅自施划增加泊位、超泊位停车以及车辆乱停乱放,影响道路通畅和公共安全的问题,营造安全、畅通的停车环境。牵头单位: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14 .停车场所只收费、不负责,导致车辆受损失窃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停车场所收费人员态度蛮横恶劣,导致群众停车体验差的问题。整治要求:加强对停车场所收费车辆的停放管理,及时提醒车主保
13、管好车内所有物品,并在停车场所安装监控设备,随时监控停车场内状况,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有关车辆受损、车内物品失窃等案件的调查。加强对停车收费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对不主动向缴费人提供发票或用语不文明、态度蛮横的收费管理员,严肃批评教育;对投诉反映突出、集中的停车场(点)收费员,一律予以调换或清理辞退,不断提升收费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分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15 .停车场(点)内车辆违规停放、人行道上乱停乱放机动车辆问题。整治要求:加强静态道路交通秩序综合管控,采取劝导教育、批评警告、拍照取证、张贴违停告知书等措施,对人行道上停车场(点)外乱停乱放机动车辆
14、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强制拖离长期占用人行道乱停放的僵尸车、无主车等,并依法查处不按照管理要求与标准,在停车场(点)内随意违规停放(如跨线停放、已缴费但未停放在停车位等)机动车辆的行为,着力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牵头单位: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16 .改变建筑物停车设施用途问题。整治要求:严格排查整治改变建筑物配建停车位使用性质现象,对既有停车场改做商场、超市等行为要求,下发整改督办通知单,限期整改,恢复停车场功能,增加停车泊位。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分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四)总结提高17 .完善提升,巩固整治成效。工作要求:
15、请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分工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积极提出我区停车设施建设工作的有效举措,形成专题报告。同时,认真梳理整治期间发现的问题,找出解决方法,从而理顺我区管理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服务、收费等制度办法。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12月中旬前四、实施步骤本次专项整治从2022年4月下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一)动员部署(2022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成立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对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位进行全面摸底,详细掌握停车位的数量、类别、收费标准及管理情况,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二)集中整治(2022年5月中旬至10月底)。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根据专项整治活动的责任分工、目标要求和工作任务,按照“逢场必进、逢场必查”要求,组织开展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大排查,全面摸排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设施建设管理突出问题,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把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巩固提升(2022年10月底至11月中旬)。各部门、各单位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建章立制。通过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