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低保领域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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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化低保领域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民政局、县纪委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深入扎实整治全县低保领域基层侵害群众利益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深化低保领域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民政局、县纪委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有关部署,紧紧围绕全县民政系统主管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坚决查处低保工作中腐败隐患和作风问题,集中排查权、钱、人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结合低保领域信

2、访情况,着力发现和处置问题线索,及时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持续加快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和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低保兜底保障作用,提高民政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实现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和城镇脱贫解困工作成果保驾护航。二、领导小组为使我县深化低保领域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成立XX县民政局深化低保领域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彭金强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XX成员: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由局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副主任XX兼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三、治理重点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2016年以来在低保领域违规违纪违法和失职失

3、责问题:(一)整治作风问题。将作风整治作为重要任务,检查县、乡镇(场)低保经办服务中是否存在服务意识不强、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严查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管理不规范、检查不到位、整改走过场等问题。(二)整治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查找低保资金使用管理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问题。严查低保资金未按照专款专用要求,导致将低保资金挤占、挪用于工资发放、福利支出、其他用途等问题;未采用银行卡或“一卡通”拨付资金,在发放过程中存在资金发放账户与发放对象姓名不一致现象,或出现向同一账户频繁、大额

4、支付等存疑信息,导致截留转移、私分贪污低保资金等问题;对经核查属于不符合条件人员或发放金额有误的情况,未立即停止待遇支付并责令退还,未建立规范的追缴记录,对拒不退还者未及时依法处理并有效追回,导致低保资金受损流失等问题。(三)整治“人情保”、“关系保”问题。将近亲属备案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检查县、乡镇(场)是否对基层干部、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委会社区成员近亲属纳入低保情况进行备案,是否做到档案单独存放、重点抽查复核,严肃查处近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问题。(四)整治低保审核、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治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过程中不规范问题,未落实实地核查和信息核对的要求,未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资格认证

5、,对相关证明材料未尽严格审核义务,导致利用虚假材料虚报冒领低保等问题;未充分实现数据共享及时更新,对上级下发及本级比对的疑点数据未进行核实更正,导致向丧失资格人员发放低保等问题;对新增对象县级民政部门未落实抽查要求,监管不到位问题;未按规定落实低保公示制度等问题。四、工作措施及步骤安排集中整治工作从2022年1月至2022年10月,分四个阶段进行。(一)部署落实阶段(2022年2月底前)。县民政局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推动全县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深刻理解工作要求,传导工作压力,狠抓工作责任落实,再次进行思想发动,加大整治宣传力度,推动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二)自查自纠阶段

6、(2022年3月底前)。结合本次治理重点,县民政局、各乡镇从落实低保主体责任、主管监管责任进行深入自查,对本辖区本系统低保有关问题开展全面清查,梳理问题清单,抓好问题纠治,逐一对账销号,于3月30日前按要求报送集中整治自查自纠及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及低保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集中整治自查自纠台账(见附件1)。对在信访处理和自查中,发现基层存在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的,按照要求及时向县纪检监察报告和移送。对姑息迁就、隐瞒不报的,将严肃问责。(三)督促检查阶段(2022年5月底前)。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民政局对各乡镇(场)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尤其是对“零问题、零报告”的

7、乡镇进行重点检查督查。督促检查采取听汇报、查台帐、下村入户抽查等方式,重点对群众反映多的问题进行核实,重点就资金监督管理方面进行核实,重点就办理程序和时效性方面进行核实,重点就落实各项政策规定进行核实。(四)建章立制阶段(2022年10月底前)。各乡镇在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和查处的同时,要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堵塞漏洞,源头治理。针对本次整治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监管盲区,及时提出完善建议,形成靠制度管权、管钱、管人的长效机制,推动低保治理体系质效提升。五、工作要求(一)切实提高认识。在低保方面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实现好、发展好、维

8、护好广大困难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在救急难、托底线、可持续、促公平等方面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场)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职责,高效部署、高位推动,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衔接、通力协作,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二)层层压实责任。各乡镇(场)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及时开展工作部署,积极整合力量,确保工作扎实开展、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各乡镇(场)每月15日前以书面盖章形式向县民政局简要报告整治进展情况与台账。(三)坚持纠建并举。联合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建立问题线索协查协办、直查直办、重点案件转办督办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保持问题整治高压态势,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震慑作用。对主观故意造成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对秉持公心、履职尽责,但因客观原因或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出现失误偏差且能够及时纠正的,依法依规免于问责。低保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集中整治自查自纠台账序号乡镇问题类型问题描述及具体表现(例子)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进度责任人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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