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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定期联系与走访制度校企合作是职业学校发展的必由之路,有效扩大办学影响,节约办学成本,促进人才在学校与企业间更好的流通等作用。为搭建校企合作平台,使校企合作能够在有序、规范的制度下的发挥作用,保证校企合作真正落实到实处,特制定与校企合作企业定期联系及走访制度。联系走访制度由校企合作办公室、各专业科、相关专业建设委员会共同负责实施。一、为加强与各合作企业的联系沟通,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实行与校企合作企业定期联系制度。二、采取定期(一季度一次)邀请各校企合作企业的有关领导召开座谈会或直接上门拜访的形式,向相关的单位领导汇了解学生在企业的工作情况,听取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三、为加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联系,实行专职工作人员联系企业的制度。四、校企合作企业联系人负责项目的跟踪落实,并向校企合作办公室反馈在相关校企合作企业的贯彻落实情况。五、联系人要全面了解和掌握校企合作企业的基本情况,主动听取校企合作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领导汇报,同时应积极地为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六、联系人协助做好校企合作企业的考勤统计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校企合作企业反映,并提出解决办法和改正意见。七、联系人根据实际需要,必要时经学校领导批准,可直接向派出单位领导反馈相关校企合作企业工作情况,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各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