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教学工作规范.docx(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教学工作规范第一章师德修养第一条热爱祖国,守法遵纪,爱岗敬业教师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努力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事物,分析问题。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学习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和行为。热爱人民教育事业,追求教育中的幸福体验;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忠于职守,乐于奉献。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掌握教育科学理论,了解教育规律,精通自己业务范围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验技能,
2、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不断积累教学经验,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授课、育人艺术。第二条教书育人,关心学生,为人师表高尚的道德情操、严谨治学、为人师表是教师的崇高职责,教师不仅是科学文化知识的传播者,而且是学生思想、品德、情操等方面的培育者,在业务上做学生的导师,在思想品德方面做学生的表率。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严格要求学生,培养学生健全人格,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教书育人,循循善诱,诲人不倦。严于律己,作风正派;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德,注意自身人格修养;言行一致,举止文明。第三条严谨治学,求是创新献身科学,追求真理。严谨治学,一丝不苟,实事求是,精益求精。发扬优良学风,
3、遵守科学道德,刻苦钻研业务,具有最新的宽广深厚的专业知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尊重同志、团结同志,顾全大局;维护集体荣誉,热心公益活动。热爱震旦学院、热爱本职工作、谦虚谨慎。学院倡导教师“十不”,其具体内容是:不歧视、侮辱、体罚学生;不搞有偿家教;不索要和收受学生或学生家长钱物,不接受学生家长吃请;不擅自推销报刊教辅资料或其他商品;不巧立名目,向学生乱收费;不在教室里和学生集会场所吸烟;不讲脏话、粗话,举止文明;不背后议论其他同志,同事间不相互拆台;不赌博,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做违纪违法的事,自觉维护社会公德等。第二章任课资格第四条每年新聘进院的青年教师均需参加学
4、院主办的岗位培训,熟悉教师的教育教学职责,缩短工作适应期,以便尽快地顺利开展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第五条教师应掌握教育科学理论,了解教育规律,提高教学水平和授课艺术。第六条凡招聘进院的青年教师均应经过对拟担任课程教学环节的严格训练,如备课、撰写教案、课堂实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课、指导学生实习等。新教师开课必须初步掌握拟担任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了解各教学环节的工作程序,完成一个学期全部(至少2/3以上)的讲稿或教案和1/3以上的习题,按照拟担任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课程的内容、重点和难点,掌握有关教学参考书及其他有关参考资料。第七条对新任课教师安排任课任务时,必须由院(部)向人事
5、部门说明该教师目前承担教学所具备的条件,以及对保证该课程教学质量的措施,经同意,并报教务处和学院领导审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任课。第八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安排任课:1.不认真备课,讲课,批改作业者;2 .对任课课程内容未能掌握,缺乏准备者;3 .有语言障碍、表述模糊、不会普通话等;4 .对实验内容较多的课程,不能指导实验或实验技能较差者;5 .讲授效果差又不受同学欢迎者。第三章课堂教学第九条课堂教学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编制授课计划、确定教学目的和学生能力培养目标,经院(部)主任审定后报教务处备案。教学大纲是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是对学生进行考试的依据,是检查教师教学质量的标准,执行中
6、基本内容不得随意更动。教学方案大纲应包括:(1)教学的目的要求(2)课程主要内容(3)学时分配与进度计划(4)教学环节安排(5)教学内容更新的说明(6)促进学生哪些方面的素质、能力发展(7)考核办法第十条各门课程可选用统编教材,亦可使用自编的辅助教材或讲义(报教务处备案),选编教材要注意以下要求,即体系、内容有较好的科学性、先进性和思想性,对学生具有启发性、适用性。第十一条任课教师在学期开课前必须认真考虑课程与相关专业的联系,调查学生的学习基础,了解先行课程的教学情况和后续课程的安排,处理好课程间的衔接,要按多数学生的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确定教学进度,选定适宜的教学方法和手段
7、,注意因材施教,加强对优秀生的指导和差生的个别辅导。第十二条任课教师必须在备课上下功夫,按教学大纲要求,认真钻研教材,大量阅读参考文献资料,抓住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每个章节的基本要求,明确重点、难点,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落实素质教育,写出比较详细的教案,应注意不断更新和充实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以适应专业发展和实际应用需要。第十三条教师应在充分收集资料、认真思考备课的基础上,编写教案。教案作为教学实施的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每节课的教学目的要求;讲授的内容提要;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法;教学环节的时间分配;根据本节课的内容特点所应采用的教学策略、方法和实施步骤,多媒体、教具、图表、
8、幻灯、录象等教学设备的配合使用;课外学习指导和作业量,检测教学目的实现程度的具体措施和要求。第十四条课堂讲授应当努力做到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论证严密,逻辑性强;反映本专业和相邻专业的新成果、新进展;既要有科学的严密性,又要注意表达的生动性;要着重讲思路、讲概念的引入,讲理论形成的来龙去脉及其相互联系,突出重点、难点和疑点;要采用启发式教学,激发学生积极思维,融会贯通所学知识,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方法和能力。切忌照本宣科,罗列堆砌,平铺直叙,灌输式教学。第十五条教师上课应做到衣冠整洁,举止文明;注意对学生的风范作用;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课堂教学应使用普通话授课,语言清
9、晰流畅,用字规范,板书清楚;课堂时间分配恰当。第十六条教育、教学过程是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师生互动的教与学的过程;课堂讨论时,任课教师要允许不同意见的发表,特别要重视和研究那些具有创新精神的见解。让学生在讨论课上充分阐明自己的观点,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要引导学生正确理解和掌握课程内容。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力求做到寓德育于智育之中,要认真研究教育方法,贯彻“科学性与思想性相结合”的教学原则,自觉地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指导教学,把思想品行教育渗透到各教学环节中去,在传授知识启迪智慧的同时,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促进学生素质的发展。任课老师在课堂上要关注每一
10、个学生,使每一个学生都有表述自己思想和看法的机会,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第十七条对于单独设置的习题课和讨论课,教师应编写教学大纲,编写或选用与教材相适应的习题集等教学资料。对于附设在理论课中的习题和课堂讨论,也要明确教学要求,纳入教学计划或授课计划。不可用课堂讲授替代。第十八条开课伊始,教师要以适当方式作自我介绍,以增进师生之间的联系和了解。教师除了扼要介绍本课程教学计划外,还应详细说明本课程教学中课外作业、考试(以及实验)等在总评分中所占的比重。上课教师要检查学生出席情况,注意维持课堂秩序,教育和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于课后向院(部)和学院教务处反映情况。第四章课外指
11、导第十九条辅导、答疑一般采用排定时间到教室进行个别答疑,对学生提出的普遍性疑难问题,也可进行集体辅导。辅导、答疑时既要热情帮助基础较差的学生,又要注意满足优秀学生的需要。第二十条辅导时要注意收集学生学习中的倾向性问题,对学生反映的学习状况、要求和意见要认真思考整理,及时改进课堂教学。第五章实践教学第二十一条实验课是理论联系实际,进行科学实验训练,培养学生观察分析现象、找出规律,提高动手能力培养创新思维的重要环节,应从高职实验技能培养的总体要求出发,科学合理地确定实验课应达到的具体要求,拟定实验教学目标。组织实施时要遵循学生的认识规律,由浅入深,由单项实验到综合实验,由验证性实验到设计性、研究性
12、实验,使学生的实验技能得到全面系统的培养。第二十二条上课前应按实验课的教学大纲要求认真设计,检查实验仪器设备的性能和药品的有效性,保证学生实验顺利进行。第二十三条指导实验应严格要求,加强检查,学生没有事先预习不准做实验。实验进行时,教师必须在场巡视指导,解答实验中出现的问题。实验完成后,教师应仔细批改实验报告,对不符合要求或数据不全的报告,应退还学生令其重做。第二十四条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等实施方案应由院(部)主任组织教师拟定。活动地点单位由各院(部)负责联系落实。实践教学都必须按教学计划和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第二十五条各院(部)应安排有经验的教师指导学生进行社会实践和调查研究实习。指导教师负责
13、组织和指导学生完成大纲规定的实习任务,解答学生实习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审阅学生的实习报告,考核学生的实习成绩和做好实习队(组)的总结工作。实习中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院(部)学院汇报。第二十六条实习指导教师的配备视学生的人数和实习性质而定。实习开始前召开动员会,宣布实习计划,进行组织纪律和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实习结束后要进行思想和业务总结。实习计划和书面总结由主持项目的教师执笔,经院(部)主任审阅后,报教务处备案。第六章作业要求第二十七条为配合课堂讲授,帮助学生消化、巩固和深化所学知识,进一步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运用、表达能力,培养学生掌握正确的思想方法和运用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任课教师
14、应根据课程的性质与特点,为学生开列必读的书目,要求学生作读书笔记、资料卡片等;规定学生修读该课必须完成的作业量;确定课堂讨论的内容和次数。第二十八条每门课程均应依据其性质布置相应的作业量。作业的内容既要密切联系课堂教学的内容和方法,又要利于加强学生的思维训练,提高分析能力;要促使学生勤写多练。第二十九条批改作业要认真、仔细、确保质量。作业必须全部批改,任课班数过多(超过2个班)的课程的作业的批改也必须不少于1/3。教师必须进行作业批改登记,对不合要求的作业应退给学生重做;对作业中出现的问题,要有专门记载,收入备课笔记。第三十条学生的平时作业,应作为学生修读课程成绩考核的依据之一,班主任应将其作为学期评语的一项内容。对无故缺交作业者,教师应督促其补交。第三十一条班主任在期中和期末应抽查学生的作业,以了解教师批改作业的情况,并作为考核教师师德和教学工作的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