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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厂工业园财务管理资金拨付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计划管理,严格控制公司的成本开支,保证资金的安全、合理周转调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1、 严格实行大额资金拨付的预算管理,减少不必要的额外资金开支。由各部门根据公司总体工作的安排,编制部门用款计划,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统一汇总,按计划控制执行。2、 资金拨付业务的发生,拨付凭证上必须有经办人中央委员会和验收人员签字,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和公司领导的签字同意,方可执行拨付款业务。3、 资金的拨付要首先经稽核人员审核无误后,交财务部负责人签字,才能由出纳人员办理付款。非金额拨付业务,稽核人员和财务部必须注明实际发生业务金额,签字同意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4、 各类拨付业务凭证必须加盖“现金、银行付讫”章和稽核人员、出纳人员印章,并且有权对资金拨付业务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检查,有权拒绝办理一切不真实、不合法的资金拨付业务。5、 除财务部门以外,任何其他部门无资金收付的职能和职权,财务部非出纳员代收付款项,必须与出纳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出纳人员不能兼任稽核和记帐工作。6、 资金的拨付业务必须有二人以上经办,支票印签必须二人分管,空白支票不得预留印签。7、 实行预算管理和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控制,按期考核,如果发生节约和超支的情况,应及时分析、汇总上报,以便作为下期预算编制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