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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特巡警队应急处突能力研究公安特巡警一直担负着社会治安防控、打击犯罪和维稳处突等任务,近年来,国家经济建设加快,社会矛盾凸显,各类突发情况屡见不鲜,特巡警反恐应急处突能力提升迫在眉睫。然而受力量、装备、保障建设等局限,公安特巡警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出现瓶颈。如何有效提升公安特巡警应急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成为了当前重点研究课题。笔者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各地特巡警力量专业化建设,略陈管见,共同探讨。一、特巡警在公安工作中发挥的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的步伐加快,一大批因拖欠工程款、民工工资、征地、拆迁等建设项目引发的上访、堵路、阻工及群体性纠纷事件络绎不绝,社会矛盾突出,治安形势严峻,公安特巡警身
2、负应急处突重任,一直奋战在基层前沿,发挥着重要作用。以开封市公安局为例,2016年以来,特警支队武装巡逻1820次,车辆出动35480余台次,为群众提供各种服务2000余次,有力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在夜间巡控工作中,积极开展街面巡查和卡点堵控,累计盘查可疑人员210人次,可疑车辆160余辆;特警支队参与和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保卫执勤、备勤、临时任务等584起,参与和出动警力35200人次,出动和使用车辆2600台(次),处置疏散上访、堵路堵门、疏导群众33900人。二、应急处突力量专业化建设的薄弱环节目前,公安特巡警应急处置力量建设依然存在薄弱环节,应急处置专业化水平难以提升。(一
3、)重视程度不够,职责意识淡薄因各级领导重视特巡警应急处置力量建设程度不同,各地区应急处置力量专业化水平高低不一,但普遍都存在重视程度不够的情况,具体表现:一是在指挥调度特巡警警力处置突发事件时,存在警力、装备及专业处置能力严重不足,在日常训练、勤务工作中又不管不问的现象;二是在特巡警队伍中部分民辅警还存在着盲目乐观安全的思想,总感觉不会有大事发生,自身岗位定位不准确,导致长时间对主业认识模糊,职责意识淡薄。(一)单打独斗,难以形成合力一是各警种部门之间互通不够。当前社会矛盾复杂多样、综合性强,一般处置应急突发情况需多个警种部门通力协作才能达到高效快速处置,如:交通事故引发的群体纠纷需要特巡警、
4、交警、辖区派出所等部门配合处置;各类上访、阻工、堵路等突发事件需要特巡警、交警、治安、国保等部门配合处置;当前普遍存在各自为营,单打独斗的局面,要么解决部门迟迟不到场,要么等事态扩大后才勉强合力,不能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队伍内部沟通不细。许多地区特巡警均编制有多个大队、中队,各自办公地点和执勤区域都不在一处,管理较为分散,相互沟通联系少,如遇到集中调警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时,难以在短时间内集结警力,有的还存在互相猜疑、推诿、打小算盘,都想让别人先去、让别人干急难险重任务,自己偷懒躲闲的情况,导致管理处置存在真空地带,直接影响任务完成。(三)任务多元化,能力提升迟缓公安特巡警队伍除担任各类
5、应急处突任务外,还担负着巡逻、检查、安保等多重工作,主业职能任务复杂多样,因此,专业的应急处突能力训练就失去了平衡点,失去了重点能力提升和时间的有力支撑,所以整个特巡警队伍就很难在短时间内将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提升到一定高度,专业化水平提升变得缓慢。(四)师资短缺,专业人才匮乏目前,在特巡警队伍中,最缺的就是教官和专业技术人才,一是专业人才配备率低。各地区一般在市级公安机关才配备有专业教官和高技术人才,且数量不多,基层县区特巡警专业教官基本上处于配备薄弱的状态,情况稍好的县区也就配备一两名专业技术教官,如需开展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训练演练科目就必须到上级公安机关或其他友邻单位邀请教官组
6、训。二是专业训练效果差。在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中出现了不同程度指挥不当、分工不明、协同不细、装备不全等问题,存在专业队伍处置不专业情况,充分暴露出在日常协同训练中缺乏专业系统的训练指导的问题,导致专业化处置水平不高。(五)保障乏力,设备落后一是待遇低、队伍稳定性差。众所周知,当前基层特巡警应急处置队伍中,配备人员最多的是合同制辅警,而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情况不同,福利待遇保障力度也相差甚远,面对较低的工资待遇和薄弱的福利保障,人心不稳、工作积极性不强、思想波动大等问题导致人员流动大,队伍稳定性差。二是经费不足、设施设备落后。基层县区经费使用紧张,用在建设和配备特巡警训练场地、设施的经费微乎其微,领导重
7、视还能争取到一定经费保障训练,大部分基层特巡警没有自己固定的训练场地,训练所用器材、设备更是老旧和参差不齐,许多复杂训练科目基本不能开展,训练效果无法得到保障。三、新形势下特巡警队应急处突能力的思考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全球化、市场化和信息化的影响,各种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多,群体性突发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以上特巡警大队队伍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影响了其应急处突能力的发挥,所以,科学构建一套应急处突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已成为当前公安机关亟待解决的一大课题。针对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提高特巡队的认识,切实认识到特巡
8、警队建设的特殊重要意义,强化基础建设,狠抓训练演练。逐步构建应急处突工作长效机制,将应急处突培训纳入大练兵活动中实行常态化管理,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具体来说,重点要构建“四大机制”。(一)建立完善的维稳队伍配备及培训机制,切实做到保障优先一是加强维稳队伍建设。要建成以特巡警为主、其他警种参加、社会力量参与的合成维稳力量,关键在于统筹建设好县局和派出所两个层级的处突力量。一方面,依托县局各警种、派出所在职民警,招录辅警,不断加强处突常备力量,另一方面,积极协调社会力量,不断壮大处突机动力量。二是加强技能培训。发挥特巡警队的牵头作用,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解决培训经费、教官、教材等保证性因素,针对
9、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技巧、战法、流程等内容,定期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并积极选派民警参加上级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的各类处突培训。三是加强实战演练。在总结季度实战演练、紧急拉动演练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各成员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模拟合成作战演练。四是加强装备保障。本着“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进一步加大装备建设投入,重点配备人身防护类和排爆类装备。(二)建立完善的情报信息搜集研判机制,切实做到预警优先一是做好信息排查工作。不断完善全县治安系统涉稳信息排查机制,针对相关重点领域,每月按战线或辖区开展常规排查和汇总上报工作。二是搭建情报信息共享平台。积极搭建纵向贯通
10、、横向集成、互联互通、高度共享的情报信息平台,彻底改变各警种、各部门之间存在的“信息壁垒”和信息不对称状况,避免贻误警情。三是完善信息研判制度。各相关警种和部门要建立专业的情报信息研判队伍,形成信息研判机制,通过对各类情报信息的科学分析和研判,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超前预警。(三)建立完善的源头治理和动态管控机制,切实做到化解在前一是做好先期稳控化解工作。将信息排查与矛盾纠纷化解有机结合,在排查过程中,若发现可能酿成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应及时协调相关单位和当事人,进行先期调解、化解,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问题解决在本地,隐患排除在未爆发之前。若调解不成,应将情况及时、准确、完整地反馈给上级
11、部门。二是加强对重点人员的动态管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民警直接列管、布设信息员、定期暗访约谈等方式,对上访重点人、有现实危险的刑释解教等重点人员进行跟踪掌握和动态管理,对有肇事苗头的,要及时疏导,严密控制,防止失控漏管。(四)建立完善的整体联动机制,切实做到处置在小一是强化快速反应,及时高效。以“部署快、出警快、处置快”为目标,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做到信息灵敏、指挥有序、出警及时、处警果断,提高现场处置水平。二是强化组织指挥,协调一致。突发群体性事件往往根源复杂,牵涉面广,一旦发生后,要及时向上汇报,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领导,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处置,防止因脱离领导、擅自行动而激
12、化矛盾。三是强化因情施策,分类处置。群体性事件涉及人员较多,参与者心态各异,处置过程中,应视情况灵活应对。首先应按“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原则,立足说服教育,缓解群众对立情绪,争取多数群众理解和支持,以达到分化瓦解少数顽固分子的目的,切忌不分青红皂白,滥用警力,导致非对抗性矛盾演变成对抗性矛盾。对其中少数别有用心、有意挑起事端、挑唆不明群众向政府施压的人,切不可在群众不明真相、情绪激动时,动用警力解决问题。如果现场情况复杂、一触即发,则应拉起警戒线或划定警戒区,一旦局面失控,应依法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必要时可将少数不法分子强行带离现场,待控制局势后再做工作。同时,收集固定证据,对为首者、策划者、煽动者以及冲击党政机关、堵塞交通和打砸抢者给予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