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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贯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着力健全机制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这一文件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上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对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具有重要意义。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点和难点是在解决“能下”的问题。主要是把那些存在一定问题,但还不到严重违纪违法程度的干部调整下来。什么样的干部“能下”?规定专门明确了15种情形。总结起来说,主要指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不宜在现岗位继续任职。对干部“能下”,规定不仅明确了组织程序,而且列出了相应措施,提出应当结合实际分类施策,严格执行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辞职、职务任期、
2、退休等有关制度规定,畅通干部下的通道。推进干部“能下”,需要营造良好氛围,更需要做好干部的思想工作。“下”是一种组织调整,因此要按照严格的组织程序进行。也要看到,“组织程序”不是冷冰冰的,应当体现对干部关心关爱的温度。对被调整的干部,应当跟踪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管理工作。“能上能下”是对干部队伍的动态调整。“下得来”的干部,经过努力,能力有了提高,依然有“上”的机会。规定提出,根据工作需要,对认真汲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或者提拔职务。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深入细致做好
3、思想工作,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要知道,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本目的是为了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是一项与干部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必须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绝不能成为某些领导干部的“一言堂”,不经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等方式,擅自凭借个人喜好、关系远近等轻视冷落、排挤打压干部,破坏党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规定第七条明确指出要通过核实认定、提出建议、组织决定、谈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任免程序等五项程序,严格履行干部“能下”政策。各级部门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认真分析研判干部现状,深入调查研究干部错误性质和违纪事实,真正加强“能下”严肃性和规范性,避免因“人”而下,让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选人用人上得到切实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