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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贯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发言(二篇)篇一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始终保持百年大党生机活力的战略考量,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制度成果。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鲜明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干部要高标准
2、严要求,不能把标准降低到不违纪违法就行的水平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重大举措,出台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试行7年来,在解决干部下的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在促使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迈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挑战、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比以往更加错综复杂。走好新的赶考之路,务必把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管严管实、建好建强,让干部精神抖擞起来,通过新陈代谢保持生机活力和组织机能健康。此次修订,就是要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
3、,以自我革命精神锻造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增强信心斗志,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阵厉奋发、笃行不怠,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情,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实现能下,根本目的是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干部能上能下本是正常的规则,但长期以来,能上不能下的问题普遍存在,上来容易下去难。从实际情况看,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洗礼,干部队伍整体面貌有了很大改观,但仍存在一些与新时代新征程新任务不适应的现象。比如,有的政治能力不过硬,缺乏应有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
4、央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推动落地见效上存在明显差距;有的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不想为;有的能力平庸、思路不清,不会为;有的急功近利、盲目蛮干,乱作为,等等。如果任由这些庸懒散躺、推拖绕躲的人占着位子不干事,必将贻误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新修订的规定,着眼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聚焦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这个重点和难点,对具体情形、分析研判、核实认定、调整程序、调整方式、工作责任等内容进行优化完善,进一步提高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将有力推动形成干得好就上、干不好就下的鲜明导向,激励广大干部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在新征程上奋勇争先、建功立业。“徒法不足以自行”,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
5、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健全和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责任制。党委(党组)书记和组织部长要带头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不怕得罪人,推动规定精准落地见成效。要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准确认定下的情形,充分研判下的依据,严格履行下的程序,合理运用下的方式,注重用好干部考核考察、巡视巡察、审计、统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评议、信访等方面结果,使干部下之有据、下得服气。要严明工作纪律,不得搞好人主义,不得避重就轻、以党纪政务处分规避组织调整或者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处分,不得借机打击报复。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对下的干部不“一棍子
6、打死”、一下了之,加强跟踪教育管理,引导他们继续发挥作用,对认真汲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或者提拔职务,使之有盼头、有干劲,推动形成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要强化督促检查,把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报告两评议”、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内容,纳入党委(党组)书记年度考核述职内容,对执行不力的严肃问责。要引导社会各方面正确看待干部进退留转,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舆论氛围,推动能上能下常态化。篇二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制
7、定和实施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对于促使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能上能下”剑指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关键环节,贯穿一个“严”字,是我们党在治党管党新常态下对人事制度作出的重要规约,充分彰显了我们党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坚定信心和决心,有力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四为。一是要明责修为。把对党忠诚作为政治上的定海神针坚定信仰、坚定立场、坚定
8、信心,确保政治方向不偏,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立德立言立行,以理论的清醒指引方向、指导实践,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性宗旨不移。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二是要知责思为。“欲明人者先自明,欲正人者先正己”领导干部应从自身做起,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一切工作都要围绕群众的愿望、需求与期盼来开展。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看、思、听、问、做”五个字常看、勤思、诚听、善问、实做。精心组织,扭住每一个时间节点、每一个工作环节不放松,确保如期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9、。三是要履职敢为。加快改革发展必须有“亮剑”精神、“忘我”精神和“创新”精神。敢于坚守原则,遇到问题和事情,旗帜鲜明地表明态度,敢说真话和硬话,坚持按法律、纪律和规矩办事;敢于否定自我,用发展的眼光审视评估自己,定期对认知行为等“内存”进行更新升级,腾出新空间,接纳新事物;敢于直面难题,敢于揭短亮丑,勇于责任担当;敢于创新突破,把握经济发展和作风建设新常态,提振精神,顺势而为,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不踩法纪红线,不越道德底线。四是要尽责善为。强化“公仆”意识和“以民为本”的施政理念,心系群众、为民造福。经常深入基层,“身”入一线,“心”入群众,想民之所需、民之所求、民之所愿,及时解决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以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十二项规定、县委十二项规定为指导,带头推进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常态化,转作风接“地气”,不折不扣地落实惠民政策,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