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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学习情况报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颁布实施以来,XX县坚持把学习宣传好此规定,作为做好干部人事工作的前提,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加大学习宣传力度,促使“领导干部熟悉、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为规范选人用人奠定了良好基础。确保领导干部熟悉。规定出台后,及时把相关文件通知内容印发至领导干部及有关人员手中,并组织他们进行学习。县委常委会组织学习了规定全文,对出台规定的目的与意义、适用范围与特点、六种下的渠道、如何贯彻落实等条款、内容进行了解读。把规定图解发至相关领导干部学习,同时,将规定列入县委理论中心组和党校主体培训班的学习内容。确保组工干部精通。把规定作为组织
2、人事干部提高业务能力的必修教材,利用每周部机关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大家逐条分析学习。特别是加强了对规定的十二种被问责情形、问责程序、十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具体情形和调整程序等内容的学习。同时,组织相关干部科室人员以精读文件、交流心得等形式进一步理解掌握规定内容要求。确保干部群众了解。通过宣传栏、广播电视台、政务网、党建网、手机报等媒体和平台,广泛宣传规定内容,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规定按照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对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从而对实现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起到更好的监督作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
3、、劣者汰,不仅是为官从政的基本要求,也是选人用人的鲜明导向。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对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干部干部,干字当头。倘若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这样的干部就是在其位不谋其政、任其职不尽其责。更有甚者,认为职务只能上不能下,职级只能晋不能退,工资只能升不能降,这种认识误区本质上就是严重的官本位思想、扭曲的权力观。全面从严管党治吏,必须坚
4、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少数领导干部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问题,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有人总结说,“上来容易下去难”。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用干部是为了干好事业,事业需要什么样的人就选什么样的人,岗位缺什么样的人就配什么样的人。做好干部工作,就必须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细的干部调整下来。政治能力不过硬、理想信念动摇、担当和斗争精神不强、政绩观存在偏差、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作风不严不实、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针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的实际,规定总结认定
5、了15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让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让位子、受警醒,释放出干得好就上、干不好就下的明确信号。制度具有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最根本的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规定提出:“应当结合实际分类施策,严格执行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辞职、职务任期、退休等有关制度规定,畅通干部下的渠道。”这既给出了“下”的标准,也明确了“下”的方式。比如,要通过激励、奖惩、问责等一整套制度安排,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坚决进行组织调整;再如,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的,及时予以提醒、谈话、函询、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诫勉,
6、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及时启动调整程序,等等。评判有标准,决策有底气,处理有规范,操作有程序,才能让干部服气,让群众认可。“上”要德才兼备,“下”要警醒反思。健全和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责任制,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调整下来,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用起来,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就一定能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干部在新征程上奋勇争先、建功立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对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作出具体规定,规范了工作程序,建立了工作责任制,是做好新时期干部工作的重要遵循。规定的颁布实施,
7、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文件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一是“从严”。严字当头,高标准严要求,是贯穿文件的主基调。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把“从严”体现在制度安排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之中。在指导原则上,强调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对不符合好干部标准的,坚决进行调整。在制度规定上,强调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任期制度、问责制度、严肃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
8、等,并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完善,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方式、细化措施。在制度执行上,强调严明纪律,建立工作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从而将从严要求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二是“聚焦”O对准问题、聚焦难点,是这个文件的一个鲜明特点。从实践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难点,主要是怎样把那些没有大过、没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但在其位不谋其政、能力素质不适应的干部调整下来。因此,这个文件在强调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加大领导干部问责力度的同时,重点对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问题作出规范。三是“务实”。注重务实管用,是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原则。规定对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抓住认定情形、调整程序、重
9、新任职等关键问题进行规范,尽量明确具体、符合实际。建立健全“上”“下”机制是坚持围绕发展选人、以人为本选人。扩大民主选人、竞争择优选人,认真分析干部性格气质、专业特长和熟悉领域,做到人岗相适。打开干部能“下”通道,让履职不力者、不实者、不为乱为者、考核末位者、违法违纪者及时能“下”。“能上”是一种激励,“能下”同样是一种激励。实现干部“能下”“真下”,并不是为了惩戒处分、排斥打击哪个干部,而是要建立优胜劣汰、奖优罚劣、激发全体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新机制。学习贯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情况报告近日来,XX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编委办、党校等部门结合当前疫情形势,通过居家个人自学、单位主要领导视频
10、领学的方式,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规定,对规定中不适宜担任现职的15种情形、调整程序及调整方式等内容进行深入研讨,营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县委组织部通过围绕规定新旧版本,采取线上交流、新旧对比等多种形式,开展自主学习。“规定对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坚持知事识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当前疫情防控斗争中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王丽娜说。“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业绩导向,探索实施竞争上岗、竞争择优,以岗位职责选拔合适的干
11、部。既要大胆选用解放思想、敢打敢拼的狮子型干部,又要坚持选用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的老黄牛型干部,让各类干部都在适合的岗位上绽放光芒。”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党组书记李高升在自学时说到。“要以规定为导向,深入细致的开展好自学,同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思考谋划,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夯实组织领导、干部队伍、纪律制度等工作基础,坚持从高设标、从严要求,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水平,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高效发展。”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编办主任杜凤英说。“这次修订新增六条内容,整合、删除七条,涉及干部下的渠道、适用范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主要情形、分析研判、核实认定、调整程序、调整方
12、式、工作责任等内容,县委党校全体教师按照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开展自学,要同步结合规定内容吃透政策,及时总结梳理经验,选树典型案例,疫情结束后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培训。”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综合培训中心主任黄淑蕴说到。“新修订的规定直指干部队伍中的一些问题,提出能上能下这一要求,为的就是提醒更多干部不要尸位素餐。在这次疫情防控斗争中,对那些政治能力不过硬、担当和斗争精神不强、事业心和责任心不强、组织观念淡薄以及作风不严不实的干部,将采取调离岗位、改任职级、降至免职等方式予以调整,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氛围,推动广大干部自觉肩负历史使命和时代重任;要以实干实绩为导向,以发展论英雄,视实绩用
13、干部,才能让能者“上”得理直气壮,庸者“下”得无怨无悔。”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一、强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重要论述的政治自觉完善落实有为有位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是培养选拔新时代党和人民需要好
14、干部的现实需要。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其中的科学选人用人理念,打牢落实有为有位能上能下用人机制的理论根基和思想基础。深刻把握有为与有位的辩证关系,让干部担当与组织担当相得益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成长为一个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组织培养。干部的自身努力,在于干部为事业担当作为。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的,“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而不能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组织的培养,十分重要的是组织要为负责者负责、为担当者担当,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干部担当是
15、干部成长的立身之本,是有为的具体体现,是有位的先决条件;组织担当是事业发展的坚实保障,是有为的动力源泉,是有位的效能发挥。坚持有为与有位相统一,才能在推动事业发展中实现干事与选人相融共生,破解干事归干事、用人归用人的不良循环。深刻把握谁上与谁下的关键界限,把以德为先与事业为上作为标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选用的干部必须是政治上过得硬、靠得住的干部”,“事业发展需要什么样的人就用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人最合适就选什么样的人”。落实有为有位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就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把紧把严政治标准这道硬杠杠,突出以德为先、事业为上,鲜明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把合适的干
16、部放到合适的岗位上,让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有舞台有奔头,让有硬伤不作为的干部靠边站没市场,确保组织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党和人民干事,让干部在推动事业发展中茁壮成长。深刻把握能上与能下的适用条件,使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导向鲜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作为重要举措,着力解决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的问题”。组织选人用人,一定要体现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察清谁优谁劣、谁能谁庸,分清谁在担当谁在干,谁在敷衍谁在看,真正把愿干事、真干事、干成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奖惩升降的重要标准。同时,要坚持公道正派,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让干部上有动力、下得服气。二、强化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活力的实践担当党的十八大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