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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绿色建筑专项验收报告适用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填表说明1、专项验收报告一律采用A4规格,一式一份;2、报告封面的“项目名称”应与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文件的“工程名称”一致,在尽量一致的情况下,项目名称中最好包含地域、楼号等信息,例如“深圳市XXX住宅13号楼”;3、报告封面的各单位名称应与批复文件的名称一致,如有其他联合单位,请在此处一并列出,以顿号隔开;4、核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如无需进行现场核查,仅做材料核查的,在备注中注明“核验批复文件通过”或“核验检测报告通过”等;5、涉及到运营内容的条文得分以预估情况填写;6、严格按照填写说明的要求如实
2、填写Q评价指标控制项基础分值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加分项评价分值40010010070200100100自评得分标准要求星级,总分自评星级项目自评总得分分,满足星级国家绿色建筑的要求。绿色建筑核查结论:经对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复核绿色建筑相关得分,项目口满足不满足国家星级绿色建筑要求。建筑节能核查结论:经对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复核建筑节能相关内容,本项目按照口规定性指标口权衡判断,满足(项目所采层节能标准)的要求。装配式评分项标准化设计主体结构工程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机电信息化应用加分项设计阶段评分复核得分装配式建筑核查结论:经对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复核装配式建筑相关内容,本项目口满足不
3、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要求。建设单位(盖章)项目负责:年月日监理单位(盖章)项目负责:年月日施工单位(盖章)项目负责:年月日设计单位(盖拿)项目负责:年月日绿色建筑核查表条文类型条文编号条文内容项目实施内容核查结论备注安全耐久控制项4.1.1场地应避开滑坡、泥石流等地质危险地段,易发生洪涝地区应有可靠的防洪涝基础设施;场地应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应无电磁辐射、含氨土壤的危害。4.1.2建筑结构应满足承载力和建筑使用功能要求。建筑外墙、屋面、门窗、幕墙及外保温等围护结构应满足安全、耐久和防护的要求。4.1.3外遮阳、太阳能设施、空调室外机位、外墙花池等外部设施应与建筑主体结构
4、统一设计、施工,并应具备安装、检修与维护条件。4.1.4建筑内部的非结构件、设备及附属设施等应连接牢固并能适应主体结构变形。4.1.5建筑外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其抗风压性能和水密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4.1.6卫生间、浴室的地面应设置防水层,墙面、顶棚应设置防潮层。4.1.7走廊、疏散通道等通行空间应满足紧急疏散、应急救护等要求,且应保持畅通。4.1.8应具有安全防护的警示和引导标识相统。评分项4.2.1采用基于性能的抗震设计并合理提高建筑的抗震性能。文型条文编号条文内容项目实施内容核查结论备注4.2.2采取保障人员安全的防护措施。4.2.3采用具有安全防护功能的产品或配件。4.2.
5、4室内外地面或路面设置防滑措施。4.2.5采取人车分流措施,且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有充足照明。4.2.6采取提升建筑适变性的措施。4.2.7采取提升建筑部品部件耐久性的措施。4.2.8提高建筑结构材料的耐久性。4.2.9合理采用耐久性好、易维护的装饰装修建筑材料。偃康舒适控制项5.1.1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氨等污染物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有关规定。建筑室内和建筑主出入口处应禁止吸烟,并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志。5.1.2应采取措施避免厨房、餐厅、打印复印室、卫生间、地下车库等区域的空气和污染物串通到其他空间;应防止厨房、卫生间的排气倒灌
6、。5.1.3给水排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生活饮用水水质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要求;2应制定水池、水箱等储水设施定期清洗消毒计划并实施,且生活饮用水储水设施每半年清洗消毒不应少于1次;3应文型条文编号条文内容项目实施内容核查结论备注使用构造内自带水封的便器,且其水封深度不应小于50mm;4非传统水源管道和设备应设置明确、清晰的永久性标识。5.1.4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和隔声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室内噪声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2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的隔声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
7、的低限要求。5.1.5建筑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1照明数量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2人员长期停留的场所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GB/T20145规定的无危险类照明产品;3选用LED照明产品的光输出波形的波动深度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LED室内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31831的规定。5.1.6应采取措施保障室内热环境。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新风量等设计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关规定;采用非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应具有保障室内热环境的措施或预留条件。5.1.7围护结
8、构热工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室内设文型条文编号条文内容项目实施内容核查结论备注计温度、湿度条件下,建筑非透光围护结构内表面不得结露;2供暖建筑的屋面、外墙内部不应产生冷凝;3屋顶和外墙隔热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要求。O5.1.8主要功能房间应具有现场独立控制的热环境调节装置。5.1.9地下车库应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一氧化碳浓度监测装置。评分项5.2.1控制室内主要空气污染物的浓度。5.2.2选用的装饰装修材料满足国家现行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中对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5.2.3直饮水、集中生活热水、游泳池水、采暖空调系统用水、景观水体等的水质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
9、要求。5.2.4生活饮用水水池、水箱等储水设施采取措施满足卫生要求。5.2.5所有给水排水管道、设备、设施设置明确、清晰的永久性标识。5.2.6采取措施优化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声环境。5.2.7主要功能房间的隔声性能良好。5.2.8充分利用天然光。5.2.9具有良好的室内热湿环境。5.2.10优化建筑空间和平面布局,改善自然通风效果。文型条文编号条文内容项目实施内容核查结论备注5.2.11设置可调节遮阳设施,改善室内热舒适。生活便利控制项6.1.1建筑、室外场地、公共绿地、城市道路相互之间应设置连贯的无障碍步行系统。6.1.2场地人行出入口500m内应设有公共交通站点或配备联系公共交通站点的专用
10、接驳车。6.1.3停车场应具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具备充电设施的安装条件,并应合理设置电动汽车和无隙碍汽车停车位。6.1.4自行车停车场所应位置合理、方便出入。6.1.5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应具有自动监控管理功能。6.1.6建筑应设置信息网络系统。评分项6.2.1场地与公共交通站点联系便捷。6.2.2建筑室内外公共区域满足全龄化设计要求。6.2.3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6.2.4城市绿地、广场及公共运动场地等开敞空间,步行可达。6.2.5合理设置健身场地和空间。6.2.6设置分类、分级用能自动远传计量系统,且设置能源管理系统实现对建筑能耗的监测、数据分析和管理。6.2.7设置PMI。、PNL5、CO?
11、浓度的空气质量监测系统,且具有存储至少一年的监测数据和实时显示等功能。文型条文编号条文内容项目实施内容核查结论备注6.2.8设置用水远传计量系统、水质在线监测系统。6.2.9具有智能化服务系统。6.2.10制定完善的节能、节水、节材、绿化的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实施能源资源管理激励机制,且有效实施。6.2.11建筑平均日用水量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中节水用水定额的要求。6.2.12定期对建筑运营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结果进行运行优化。6.2.13建立绿色教育宣传和实践机制,编制绿色设施使用手册,形成良好的绿色氛围,并定期开展使用者满意度调查。资源节约控制项7.1.1应结
12、合场地自然条件和建筑功能需求,对建筑的体形、平面布局、空间尺度、围护结构等进行节能设计,且应符合国家有关节能设计的要求。7.1.2应采取措施降低部分负荷、部分空间使用下的供暖、空调系统能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区分房间的朝向细分供暖、空调区域,并应对系统进行分区控制;2空调冷源的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电冷源综合制冷性能系数(SCoP)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文型条文编号条文内容项目实施内容核查结论备注7.1.3应根据建筑空间功能设置分区温度,合理降低室内过渡区空间的温度设定标准。7.1.4主要功能房间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
13、标准GB50034规定的现行值;公共区域的照明系统应采用分区、定时、感应等节能控制;采光区域的照明控制应独立于其他区域的照明控制。7.1.5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应进行独立分项计量。7.1.6垂直电梯应采取群控、变频调速或能量反馈等节能措施;自动扶梯应采用变频感应启动等节能控制措施。7.1.7应制定水资源利用方案,统筹利用各种水资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按使用用途、付费或管理单元,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2用水点处水压大于0.2MPa的配水支管应设置减压设施,并应满足给水配件最低工作压力的要求;3用水器具和设备应满足节水产品的要求。7.1.8不应采用建筑形体和布置严重不规则的建筑结构。7.1.9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应无大量装饰性构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住宅建筑的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建筑总造价的文型条文编号条文内容项目实施内容核查结论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