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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特殊教育学校工作规范学籍管理是教育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我校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规范:(一)建立学籍管理领导小组,档案有专人负责管理,并及时填写。(二)加强学习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强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法制观念,认真落实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三)学校每学年与班主任签定控辍责任状。(四)实行学籍管理例会制,及时掌握各班学生转入转出、休学和辍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实行学校向教育局月报制。(六)具体实施办法1、转入对转入的学生要求必须携带转入学生的转入证明,并经过教体
2、局盖章后,方可接收。无正常手续不予办理。2、转出对转出的学生要求必须携带接收学校的引学证明或有接收学校盖章的回执证明(除转出外省、市学生外),方可确认为该学生正式转出。每年转入外省、市的学生要控制在1%以内。3、休学在校学生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坚持学习者,持医院证明,提出休学申请,经班主任及家长同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学。在一学期内。学生休学期间,按在籍学生对待,学校保留其学籍。学生休学期满,能够复学者,应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提出申请(因病休学应持医院证明),经学校批准后,即可复学,复学时按实际程度编班学习。复学的学生,仍沿用原有的学籍表和学籍号。4、留级因学习困难或其它原因需要留级的学生,必须由家长和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班主任证明,学校查实后方可办理留级手续。留级学生仍沿用原有的学籍表和学籍号。并控制在1%以内。5、辍学首先教师要端正教育思想,做到不歧视、排挤“后进生”,确保学生安心在校学习,对厌学的学生教师要耐心做思想工作,经常家访了解其原因,因材施教。每个年级年流失率要控制在1%以内,对已经流失的学生教师要向学校写出流失的报告,说明原因以及做了哪些积极的工作(要有相应的材料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