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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智慧海事建设过程中信息化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近年来,各地海事部门深入开展智慧海事建设,通过大数据共享、信息化监控与现场执法有效联动,实现了从签证+巡航向智慧监管+精准执法的转变,提升了海事动态监管整体效能和服务能力。一、智慧海事监管现状自2017年至今,浙江海事局以基层执法模式改革为引领,创新建立现场综合执法工作机制,深入实施九个到位,完善“五个全工作模式,逐步建立监管精准和有效履职的现场综合执法模式。从运行的整体情况来看,现场监管执法力度不断强化,违法处置效能明显提升,指挥协调的力度不断加强,综合执法的成效和作用得到充分体现。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及薄弱环节,最主要的一个问题是值班室综合执法指挥协
2、调职能发挥不够,精准执法效率仍比较低,所依赖的信息化设备还存在一定局限性,距离全面精准感知,实现智能海事”还有相当大的距离。二、智慧海事建设过程中信息化存在的几点问题(一)业务系统整体性问题目前,基层海事处使用频率最高的系统是中国海事协同管理平台(内含15项系统)、现场综合执法系统、现场动态监控系统、海事局数据统计分析系统、国产化VTS系统等5大系统。目前各系统未进行有效统一,基层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查询过程中,需要在不同的系统之间不断进行切换,还要使用不同的浏览器,大大地降低了系统使用效率和现场执法效率。(二)信息系统数据准确性问题目前各业务系统之间兼容性不够,不能实现网络互联互通,形成信息孤
3、岛。信息孤岛的存在导致信息的多头采集以及多头维护,不同系统之间信息更新的同步性以及准确性难以保证,如现场综合执法系统中重点船舶模块,需通过协同平台选船系统进行确认,再经现场动态监控系统定位该船是否在辖区内。由于系统不稳定导致数据丢失或错误显示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如船舶协同平台里选船系统对必检船的筛选,经常出现船舶不在辖区却显示在页面或者船舶在辖区却不显示的情况。另外,系统更新后,原本旧系统的数据不能完全迁移至新系统,旧系统又因为某种原因无法继续查询,导致数据丢失或者不准确的情况发生。(三)信息化系统数据分析问题智慧海事监管主要应用在船舶管理、通航管理、船员管理、应急搜救等各个方面,通过超清CCT
4、V监控,可以取代一些现场执法工作。但问题是系统对捕捉到的现场数据无法进行自动实时分析、比对和记录,仍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抓取图像或数据进行分析。比如,不能自动分析船舶是否超载,不能抓取船名后对该船证书符合性情况、报港情况、船上船员任解职情况、如装载危险品的话是否进行危货申报等情况进行分析,并及时提醒执法人员引起注意。智慧海事监管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四)系统录入问题随着海事系统信息化的发展,大量的日常监管数据更多是依靠执法系统和监视系统自动完成采集,但目前这些信息的采集或录入大多采用人工方式操作完成。在现场执法工作中,执法人员需要携带大量表格、文书、台账等,并需要完成电子录入等一系列工序,工作量大
5、,执法效率低,且一旦出现错误很难及时发现,有的数据纸质台账完成后还需要重复录入多个系统,如日常船舶安全检查工作,需要录入5个系统,录台账所花时间接近船舶安检全过程的50%,做安检的同时如需故船舶现场监督的话,还需录入4个系统,录入各系统时还需不同的浏览器进入,智慧海事监管不能得到有效体现。三、智慧海事建设过程中信息化方面的建议(一)制定海事信息化系统整体规划在制定海事信息化系统整体规划前应先做减法,经前期对海事日常实际运用的系统调研分析,很多老系统,里面模块众多,但实际在用模块的仅有几个。如浙江海事局综合业务业务门户系统,5个主模块,子模块上百项,实际在用的仅仅只有“两船数据模块,及时进行老旧
6、系统数据迁移。接着找准母系统进行系统整合升级优化做加法,做好总体架构设计,将各子系统分散存储为集中存储,把台海天网系统作为执法眼睛,现场综合执法系统作为执法的双手,进行多信息系统数据深度融合、区域联网架构,实现智慧监管,解决当前系统不能适应现今海事监管信息一体化智能化发展的需求。另外海事监管信息化的推进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原有的管理模式,海事部门应结合自身实际对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规范信息化系统的使用以及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信息安全防范系统,力口强风险控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从而确保海事信息化智慧监管的目标顺利实现。(二)加强整合信息集成首先应打通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通道,
7、将分散的业务数据进行整合,不同应用系统之间应该能够互相调用数据,这是实现信息共享的主要途径。比如,输入船名就可以搜索到跟船舶有关的所有信息,而不再像现在在不同的系统中去寻找某一个数据,费时费力。再次,应建立统一的网络技术标准,在实施新的系统建设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网络技术标准进行建设,实现新老系统之间的数据集成以及数据共享,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避免可能出现的新的信息孤岛。在建设新系统时应考虑查询使用的便捷换,给予执法人员充分的查询权限。比如,执法人员只需要输入执法证号或身份证号就可以查询到船舶有关的所有数据,即便分布在不同的平台或系统也可以一键链接。最后,应有统一的运营平台将各类系统以及数
8、据串联在一起,方便后期维护指导。在不能合并现有系统的情况下,应考虑建立一个主系统,能够将现有分散的系统进行链接,执法人员只需要通过该系统就能查询所有数据。(三)完善大数据的统一析管理智慧海事监管系统还应具备风险分析和评估、通航安全隐患排查等功效,基于大数据的数据分析系统应分别接入日常工作所需的执法记录仪、CCtV监控、协同平台内的船员管理系统、船舶进出港报告系统及船舶管理系统等主要常用系统,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分析技术手段,从各个系统的海量数据中分析出目标船舶、船员以及所属船公司的各种参数”,建立状态动态监测提醒功能,在执法人员远程监管过程中能更准确、更灵敏地发现目标的异常变化,实现自动判定监管区
9、域内目标船舶是否适航、目标船员是否适任的功能。通过海事分析系统的实施,减少传统人工随机抽查目标船舶、船员进行信息核对的工作量,降低人力资源成本,提高执法人员日常的工作效率。(四)改革台账管理在互联网+时代,应充分认识电子台账的优越性,电子台账无论在信息的关联性还是查询的便利性上都比纸质台账更优越,只要所需记录的执法信息在电子台账中能查到,后期能进行统计,就无须再做纸质台账。建议将电子台账的应用纳入考核标准,倒逼各部门优化电子台账。完善电子台账录入系统智能化,手签内容采取屏幕签名、系统录入指纹等方式淘汰先前认为无法丢掉的纸质证据台账。打通智能录入渠道,引进智能语音识别录入技术,完善系统导入、图片录入等功能,达到执法人员的执法过程即是台账的录入过程的效果,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