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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镇2023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防溺水工作文件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全面加强青少年儿童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织密筑牢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防护网络,坚决遏制溺亡事件发生,决定在全镇联合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原则和目标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全面压实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预防溺水事件工作体系,构建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筑牢学生防溺水屏障,最大限度减少溺亡事件发
2、生。二、组织管理成立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统筹负责指挥、组织、协调、部署和落实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的各项具体工作。组长:XX成员:XX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日常工作。三、重点工作突出溺水事件预防,切实看牢青少年儿童中的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把牢5月至10月天气炎热、暑期及冬季水域结冰等溺水事件高发时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件的河流、水塘、坑坝、采煤深陷区等危险水域,切实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排查整改全覆盖、联防联控全覆盖、巡查防范全覆盖。(一)宣传教育全覆盖。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把青少年儿童防溺水教育向
3、家庭和假期延伸,做到校内校外、学校与家庭、学期与假期无缝衔接、有效对接,完善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保持宣传声势,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保护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强校内安全教育。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内安全教育提醒制度,利用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防溺水提醒,同时通过在校内张贴一批主题宣传画报、向家长推送一系列防溺水安全提醒等形式,切实提高青少年儿童和家长(监护人)的警惕性和自觉性,使学生切实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
4、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二是延伸宣传教育触角。各村要在本辖区人群密集场所,农村集市,张贴、悬挂一批防溺水安全宣传标语和版面。要在暑假、周末等容易发生溺水的关键时段,利用大喇叭等形式循环播报防溺水安全提醒。三是强化救护技能培训。学校要把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基础性、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实,切实提高学生对潜在危险的认知和应急避险、自防互救能力;镇安全办要会同计生办、镇卫生院定期组织“溺水呛水自救、他救知识”宣传培训,帮助学生、群众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护常识。(二)排查整改全覆盖一是开展一次排查起底。镇安全办牵头,国土所、农业办、水利站等部门和各村,要对重点水域部署开展常态化、全覆盖、拉
5、网式排查,摸清河流、塘坝、机井、建筑工地水池、废弃矿坑、采煤深陷区、景区内水体等各地水域的具体情况,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分级建立安全隐患台账,确立清单管理、认领包保责任,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开展一次整改管控。各存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地段和水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清单化、闭环式管理,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短期内能够排除风险隐患的,要立行立改、立竿见影、坚决消除风险点;对需要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帮助支持的,要及时报告、主动对接,推动问题得到解决,坚决杜绝“捂在手里”、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也要有阶段
6、性目标,最大限度防止发生溺亡事故。三是开展一次维护修缮。各村要完善各类水域防溺水设施的设置,包括悬挂一幅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置一个永久性防溺水警示牌(要测量水深,将水深、危险程度等要素标识出来),配备一套简易救生设备(带长绳的泳圈、长竹竿、竹梯等)等。落实“一线一栏”,在临水岸边喷涂黄色警戒线,在公共活动水域设置防护围栏,定期巡查、及时维护、及时修缮,做到安全警示到位、隔离防护到位。(三)联防联控全覆盖。镇安全办负责辖区水域隐患排查,设立防护设施,设置警示标志牌,实行包保责任制,落实管理职责;督促各村落实安全工作职责,针对学生因毕业或放假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监管等薄弱环节,落实好监管职
7、责;充分发挥乡镇村干部作用,成立村级救护队,加强协调配合,逐项落实防范措施。辖区各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中小学生防溺水知识和自救施救技能。民政办要指导各村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摸清辖区各类水体的底子,督促配备安全巡视员和义务监督员,在事故多发地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措施,加强辖区危险区域的巡查。镇安全办要在所属水域设置永久性安全警识牌,安装隔离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各管理单位组织专职安全巡查队伍全天候巡查。要加强建筑工地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相关业主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并及时回填。镇安全办要完善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或溺水事件,能够全力开展救援
8、,最大限度地减少溺亡事件。镇文化站要加强对辖区内旅游景区景点的管理,在涉水区域设立永久性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并加强巡查监管。国土所要加强对取土形成的水域监管措施,督促及时填埋废弃矿坑。镇宣传办要加强青少年儿童安全和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及警示教育。(四)巡查防范全覆盖。各村要对本辖区内所有水域进行责任划分,结合河(湖)长制确定每一片水域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责任人。要督促水域主体责任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日常巡查,特别在节假日、暑假期间和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落实全天候值守巡查,根据水域面积合理设置巡查值守人数,确保
9、每一段、每一片水域都有巡查值守责任人,并做好巡查值守记录。对青少年儿童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要重点巡查,认真做好劝阻,坚决防止私自下水。充分发挥镇村河(湖)长和包村民警熟悉水域、熟悉地形、熟悉情况的优势,因地制宜设立专兼职巡逻队伍,重点时段要开展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劝离游玩、戏水、游泳人员。四、工作安排专项行动时间为期一年,分为五个阶段。(一)动员部署(4月底前)。各村各部门和辖区各学校要根据全区统一安排,启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专项行动,结合实际工作制定细化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等内容,全面做好专项行动的部署发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部
10、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措施、履职尽责,加强对危险水域的警示监管及防护,健全完善预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宣传教育(5月底前完成)。各村、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幕、大喇叭等,开展全方位、高频次的防溺水宣传报道,增强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各学校要加强防溺水的常态化安全教育宣传,通过家委会、家访、结对帮扶等方式,加强对单亲家庭、留守儿童家庭等重点人员的预警教育,加强周末、节假日及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预警教育,及时提醒家长落实监护职责,严防溺水事件发生。(三)排查整治(7月15日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
11、、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持续对所属区域水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水域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基础设施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警示标识、救援装备设置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逐一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排查责任,对排查的每一处水域要标注具体排查人和排查时间,写明隐患情况。建立隐患销号制度,坚持挂图作战,以乡镇为单位对前期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落实针对性措施予以整治,做到“整治一个、销号一个。阶段性排查整治在暑假之前完成。(四)督导检查(7月底前)。对各村、辖区内学校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前期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督查整改落实情况,确保责任落实落细落地。(五)
12、总结宣传(2024年4月前)。加大对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活动好典型好做法的总结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调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机制成员单位、各级各类学校抓工作落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五、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各村和有关单位要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民生工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强化工作机制,创新开展“零溺亡”,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建立动态化督导机制,负有分管责任的领导干部,要经常到学校、重点水域检查督导,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做到一月一检查、一月一回顾、一季度一评估,并建立检查台账。(
13、二)坚持预防为先,应急值守到位。各村要建立健全防溺水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坚持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等安全事故,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救援,第一时间向镇、区两级报告。(三)突出常治长效,督导检查到位。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联席会议要组织人员经常到学校、重点水域检查指导,做到一月一检查、一月一回顾、一季度一评估,并建立检查台账。要结合自身职责任务开展督导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各水域落实防溺水措施、防护设施建设、隐患排查、应急值守等情况,逐项逐环节开展督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跟踪督办。(四)严明工作纪律,追责问责到位。将因溺水造成的学生非正常死亡情况纳入教育职责评价和平安XX建设考评体系,建立健全溺水事件一事一报和责任倒查机制。在整个专项行动过程中,将定期不定期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护设施建设不到位、巡查值守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宣传教育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事故的,以及迟报、瞒报、漏报溺水死亡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