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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心小学学籍管理规定一、入学新生入学采取开学时以通告形式将开学通告张贴到学校大门口,新生父母及其监护人接到入学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户口本及相关入学材料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入学后,学校德育处立刻批准取得正式学籍号,学生学籍号长期不变,新生入学后的班主任老师要填写新生基本情况表和学生花名册,上交德育处,学生的学籍卡,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填写,所有栏目要齐全,学籍卡中的填写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学籍卡有德育处保管,学生毕业后,学校把得学籍卡归档查备。二、转学、休学L因家长变动工作地区、家庭搬迁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学生,家长申请,学校审查后发转学证明书,再凭接收学校的接收证明
2、,然后有德育处办理转学手续,连同本人学籍一并转出,2 .转入学生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过教导处考核,通过原在学校的转学证明方可办理插班手续,由德育处统一安排插入指定班级。3 .休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休学(I)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2)患传染病未痊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3 3)一学期内请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十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4 .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有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准许休学。5 .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凭休学证明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到校学习,原则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