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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基层消防工作基础,前移火灾预防关口,加强全县基层消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监管力量、治理能力和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基层消防监管工作体系,切实增强基层火灾风险抗御能力,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
2、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消防安全保障。二、总体要求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充分落实镇街消防工作责任,明确基层消防工作职责,健全基层消防工作组织,指导、组织、协调本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构建职责明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工作任务(一)制定责任清单,调整完善消防安全委员会。各镇街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镇(街道)领导干部消防工作责任清单,压实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领导干部消防工作责任,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同时,要结合实际,调整健全消防安全委员会,并实行规范化管理。各镇街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3、任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分管负责同志任副主任,综治办、应急办、派出所、民政所、市场监管所等机构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成员可根据镇街实际情况调整)。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各镇街应急管理办公室副科级副主任兼任(尚未配备副科级副主任的,由分管负责同志兼任)。消防安全委员会应制定工作规则,切实强化规范管理意识,牵头落实法定消防工作职责,积极开展防火宣传、隐患排查、约谈督改、信息报送等工作。在此基础上,各镇街要依托有关机构成立消防所(应急办公室),积极开展防火巡查、隐患移送、入户宣传、消防演练及群众性自防自救培训工作。(二)落实法定职责,明确专责人员。各镇街要在县消防救援大队专业指导下,严格按照职责任务清
4、单有关规定,切实强化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经常性的组织开展消防检查、巡查,坚持推进消防工作职责和管理职能职责的融合,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完善的消防管理长效机制。各镇街应急管理办公室要至少明确2名正式在编人员专门负责消防工作例会、协调沟通、联合执法、宣传培训等工作,确保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宣传、监督等重点工作专人负责、专人专用。(三)强化隐患治理,着力补齐基层防控短板。各镇街要定期分析研判本辖区突出消防风险隐患,认真梳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清单,组织发动基层网格员、专职消防队、村(社区)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开展针对性排查整治。紧盯“九小场所”“小微企业”等重点环节,强化高层建筑、沿街商铺、用作经
5、营农村自建房等场所的综合治理,将消防工作融入基层自治、网格管理、智慧社区等工作,不断提高消防安全防范系数。(四)推进基础建设,不断充实基层灭火救援力量。各镇街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力量和消防车通道建设。要按照国家标准乡镇消防队(GT/T355472017)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乡镇专职消防队管理规定的通知(聊政办字2019)46号)等要求,加强专职消防队建设,每个村(社区)建立一支由群众义务消防队或志愿人员轮流执勤的微型消防站,并配齐水泵、水带、水枪等简易灭火设施。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引领。各镇街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省、市、县政府工作要求,将镇(街道)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一领导和统筹调度,认真梳理压实消防工作领导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二)强化政策保障。对于各镇街消防工作中出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滞后问题,各级各部门要立足解决问题,根据职责分工提请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政策文件“立改废释”工作,按照法定程序赋予各镇街消防监督执法权限。(三)严肃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工作要求,加强督促指导。要细化对各镇街及有关部门基层消防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细则,考核结果纳入政府消防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强化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