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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住院病区墙面零星维修工程承包合同发包方: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 .工程项目名称: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住院病区墙面零星维修工程2 .工程建设地址:璧山区双星大道9号二、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本工程为零星维修工程,主要内容为617层病房卫生间外围加装1.2m局墙板,517层vip房间满铺墙板,517层病房内墙面脱落乳胶漆处进行零星修补和粉刷。包括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住院病区
2、墙面零星维修工程预算书及其他经发包人确认的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90日历天。四、质标准1 .达到国家有关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2 .材料须选用优质产品,中标单位在材料进货前需送样品给发包人审核,必要时同中标单位一起前往生产厂家考察,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进货。3 .未经发包人审核同意,承包人擅自使用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拆除,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若此种行为给发包人造成了经济损失,其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发包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承包人撤场。4 .主要材料使用要求:工程使用的材
3、料和设备需提供产地证明、出厂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主要技术参数指标等,需复验的还应出具复验报告。主要材料包括:无棉硅酸钙板、乳胶漆等。五、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为40.732786万元。最终结算金额按区财政审核的综合单价和实际实施的合格工程量据实结算后总价下浮5%进行确定,其中相应规费、税金和安全文明施工费等已包含在合同价内。工程最终结算以审计或审结结果为准。六、安全文明施工1 .在工程施工中,承包人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承包人应认真履行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及劳动保护,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并为施工人员购买相关保险,若发生工伤事故由此产生
4、的民事责任或经济责任均由承包人负责。2 .工程建设中做好施工场地的地下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各施工地点要设立明显的标志。如承包人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人员、车辆伤害,建筑物、地下管线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3 .承包人要遵守文明施工,遵守安全、环保、消防、保卫部门的有关规定,否则违章作业造成经济损失或责任,由承包人负4 .工程施工结束,承包人应将剩余物资、材料和废品及时清除。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限期将施工机具、器具、生活设施等物品及时移走。否则,发包人代为清除,其费用由承包人支付。七、竣工验收1.验收程序:自检(由建设或施工单位主持,有监理的由监理单位主持)合
5、格后(签字、盖章齐全),提请主管部门一同验收。验收时填写相关的表册。2.每道工序验收参加人员:现场代表,施工员,监理员(如果有卜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参加人员:现场代表,施工员,监理员(如果有),分管领导。安全文明施工评估参加人员:现场代表,施工员,监理员(如果有卜项目验收及收方:验收需以上程序全部验收合格,农民工工资发放完毕,资料全部合格,医院组织验收。工程竣工后,工程竣工验收须有验收记录和验收结论,隐蔽工程必须要有相关影像资料。工程量收方计量,相关科室和财务、审计科参加,须有3人或3人以上人员参加并签字确认。八、工程款支付:1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等出具的验收报告)后,支付至合
6、同金额的80%,工程竣工审计或审结后一年内,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按审定金额的3%预留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清算。2 .支付方式:付款前乙方出具税务机关开具的有效发票,甲方采用银行转帐支付或电汇至乙方银行基本账户。如有合法分包的,其价款的支付也支付至承包人在璧银行账户。3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为40732.79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4 .相关资料包括:施工过程性资料(含施工前、中、后等),农民工工资结清资料(含“农民工花名册”农民工工资表”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汇总表”等卜九、违约、索赔和争议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7、的可依法向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甲方提出的相关赔偿责任和一切损失及费用。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竣工时间交付使用,超过合同期限,乙方每延期一天赔偿甲方违约款4000元,累计计算,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民事责任。4.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更换。承包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将先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人次,再由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提请相关部门批准是否更换;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资料员、质检员、材料员)的,将先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人次,再由发包人根
8、据工程实际提请相关部门批准是否更换。5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发包人的书面指令,每发生一次处以IOOOo元的违约金承包人无正当理由累计达到3次,将视为承包人严重违约,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勒令退场,并由承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6,承包人需在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按时填写登记“农民工花名册”农民工工资表”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汇总表1.划进度款时以上资料必须签字齐全,农民工工资必须先行支付。7.进度款支付时必须按照璧建发201682号璧建发20168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所有进度款的25%进入农民工工资专户,专项用于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如造成拖欠民工工资事件的发生,
9、发包人有权从工程进度款中代为支付承包人拖欠的民工工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收取所支付农民工工资金额10%的管理费。8.未经发包人书面批准同意的分包视为承包人违约,其分包合同无效,已实施的分包工程不支付工程款,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9承包人不按约定进场施工5日以上,或施工期间,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批准擅自连续停工3日以上或累计停工5日以上,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责令承包人限期撤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负责。10.材料进场:合同约定10日内提供主要材料样品给建设单位认可,延期1天扣工程款5000元。I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10、。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商业文件信函和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本合同双方约定: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加盖骑缝章)后生效。中标通知书、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预算书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发包人: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账号:签约地点:建筑工程质保修书发包人(全称):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
11、商一致,对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住院病区墙面零星维修工程签订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承包范围及图纸设计进行维修。二、质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3,装修工程为二年;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二年;5 .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二年;6 .其它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12、:根据工程实际确定。7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工程质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审定金额的3%,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四、质保修责任1、工程质量免费保修期内甲方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乙方在收到甲方保修通知2日内不派人保修,每次甲方有权扣乙方违约金IOOO元,同时,甲方有权委托他人进行保修服务,其费用在乙方保修金内扣除,甲方保修后的项目保修责任仍然由乙方承担。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
13、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暑,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购销廉政协议甲方: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乙方:为贯彻落实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搞好反腐败工作有关规定和区卫健委关于卫生行业反腐败抓源头和加强行风建设的工作部署,树立工作人员清政廉洁的工作作风,逐步规范医学装备、耗材、药品、试剂和物资等方面的购销行为,从源头上预
14、防腐败现象的发生,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一、甲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学装备、耗材、药品、试剂和物资采购制度及集中招标采购规程,不能与供货单位人员在非办公地点单独洽谈业务和索要回扣,医务人员不能以任何借口向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索要宣传费、开单费、回扣等好处费。二、乙方应主动向甲方提交经营证件及所售物品的各项批文等资质证明材料,不得向甲方销售假劣物品,不得到甲方管理及采购人员家中洽谈业务,不得到门诊或病区私下向临床医务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促销活动,也不得以任何形式给医务人员促销费、开单费、提成等好处费。三、乙方保证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守采购工作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从事经营活动。四、甲方如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乙方如违约,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业务关系,五年内不得参与甲方的经济往来活动。五、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经办人:联系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