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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宁省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和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培训落实年行动方案为深入开展“政策培训落实年”行动,做好全省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和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培训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建设健康辽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大局,推动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药品回归临床价值的理念,消除工作落实中的梗阻现象,讲清政策,统一思想,把政策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达到“两强化、两提高”的目标,即:强化保障意识,提高药品供应的可得性;强化民生意识
2、,提高基本药物的公平性。二、培训范围(一)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药品器械工作人员。(二)省、市、县、乡镇(社区)四级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人员。(S)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乡村医生。三、培训方式以市为单位,分期划片,层层开展培训,一直到村级,不留死角。组织编制政策宣传页,做到一目了然,便于掌握。四、培训内容(一)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相关政策主要围绕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77号)为统领,以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辽卫发(2017)81号)和辽宁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细则(
3、试行)(辽卫发2017)29号)为补充,以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辽卫发(2017)27号)和辽宁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辽卫发2017)10号)为主体,以辽宁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采购管理与考核细则(试行)(辽卫办发(2017)289号)和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配送管理与考核办法(辽卫发(2015)67号)为支撑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政策框架体系开展政策培训,提高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供应保障的意识、能力和水平。(二)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相关政策主要围绕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
4、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77号)、省卫生计生委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11厅(委)关于进一步健全全省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辽卫发(2016)45号)为统领,以辽宁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财社(2015)807号)、辽宁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辽卫发(2015)73号)等相关文件为支撑的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体系开展政策培训,强化各级政府的主体意识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项目管理的主要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国家基本药物的保障水平,推动国家基本药物公平可及。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两项制度”培训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行动方案,以市为单位,分期、划片、层层开展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和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培训。(二)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地、各单位在开展政策培训时要不走过场,切实落实。要通过培训、座谈、印制宣传页等多种方式,讲清政策,明确要求,让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真正了解、掌握国家、省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和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的相关要求,并在实际中加以贯彻。(S)统筹安排,做好总结。各地、各单位应统筹安排好培训工作进度,于8月底完成培训工作,并于9月7日前将培训工作总结报省卫生计生委药品器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