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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分解表一、区委宣传部:负责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舆论宣传工作,组织落实新闻媒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市民广泛参与、积极支持;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创建评选考核工作范畴,指导、督促区直相关部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建设,提升公民生活垃圾分类文明素养。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协作和检查监督;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领导小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指导其它示范点开展垃圾分类相关工作。三、区督办督查局:负责牵头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检查,年度和专项考核工作。督促区相关单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四、区财政局:负责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在部门预算
2、安排上优先保障生活垃圾分类经费,配合区级有关部门争取中央专项资金的支持,制定收费政策。五、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核准、备案)、立项及概算审批;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发改委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指导、督促全区开展生活垃圾类相关工作。六、区司法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七、区科技局:牵头完成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信息化的收集,建设相关生活垃圾分类科技系统,建设相关大件生活垃圾的预约收集系统。八、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牵头组织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有害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监管,规范有害垃圾收运、储存、处理;负责可回收垃圾
3、和大件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对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过程进行环境污染防治监督;配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指导、督促区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九、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开展和监督指导全区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开展校园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宣传和推广工作;负责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知识纳入教学内容,组织编撰课外读物。十、市交管局分局:负责全区环卫和垃圾收运车辆在交通平峰期且不影响道路正常通行的情况下沿路停靠收集生活垃圾及车辆通行等的协调保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相关专用车辆的管理工作,查处车窗抛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十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新建住宅区、开发地块开发单位配套建设生
4、活垃圾分类设施;负责督促、监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设施建设。负责指导全区物业公司按照责任分工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并将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十二、区商务局:负责结合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组织督促和检查指导可回收的回收管理工作: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管理,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推进回收网络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对接,指导督促其管理企业超市,农贸市场、专业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开展生活圾分类相关工作。十三、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用地保障;指导、督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十四、区规划分局:负责制定完善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
5、建设规划,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前端投放、中端收运、末端处理等各阶段专项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在建设用地和空间布局上对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给予保障;通过规划布局,预留和控制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用地。十五、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监督、督促我区各类医疗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我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暂存管理,严防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爱国卫生工作检查、基层卫生创建考核、卫生先进单位考核评比、健康教育宣传范围。十六、区税务局:负责按税收管理规定贯彻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十七、区文旅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城市文化建设内容,
6、积极开展以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文化宣传活动;负责推动全市旅游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酒店、宾馆、饭店和A级旅游景区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纳入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活动的考核指标体系。十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做好餐厨垃圾收集及分类相关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将城市管理部门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单位的评议结果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指导、督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十九、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总体方案。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清扫收运管理,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有效处理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
7、;做好农村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的整治工作。二十、区水务局:负责我区污水处理的政策、指导、制度,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的落实。二十一、区审计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资金审核,分析资金使用的效率性和支出的合规性。配合、指导及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二十二、区公安分局:负责处理我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损坏相关案件;配合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的落实。二十三、区工信局:负责指导、督促管辖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工作;对接各通信运营商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相关配合工作。二十四、区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督、指导工作。负责督促区直
8、机关事业单位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加强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食堂的管理工作,对餐厨垃圾实行分类投放和收运。二十五、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协调对接中央、省、市、区相关媒体对我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收集及报道工作。采集各相关成员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信息宣传工作。二十六、区市政所:负责配合区水务局、环保等部门厨余垃圾处理厂污水厨余垃圾、污水排放的管网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小型分散式垃圾处理设施排放污水接入市政管网的工作及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占用市政道路安放的协调工作。二十七、区环卫站:负责厨余垃圾分散式处理点的选址、考察工作;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分类设施检查、考核达标及配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二十八、团区委:负责组织领导各级团组织及志愿者队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指导、督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二十九、区妇联:负责发动组织全区妇女及家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三十、各街道(镇):作为生活垃圾分类组织实施主体责任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本辖区内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的计划准备、宣传发动、人员培训、设施建设和组织实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