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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技章程(经201年5月3日第一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开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张*、李*二人共同出资设立*科技(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科技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类型及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其中实收资本*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源由股东通过并做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做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
2、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第六条股东的姓名、住所及证件号码股东姓名:*7可4匕*注册号码:*股东姓名:李*住所,河北省*注册号码1*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七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股东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及比例张*货币人民币250万元(占注册资本83.33%)李*货币人民币50万元(占注册资本16.67%)第八条股东出资时间应于20*年5月15日之前交清。第九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公司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那么第十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以下职
3、权:U)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8)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9)修改公司章程;(10)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一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
4、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召开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做出决议,决议应由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十六条公司不设董事会,高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
5、)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方案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8)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并决定其他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9)制定公司的根本管理制度;(10)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七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方案和投资方案;(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6、4)拟定公司的根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十八条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先连任。监事行使以下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7、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方;(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九条公司董事(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第七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二十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三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和署名,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八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一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20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二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
8、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会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报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就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二十三条公司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二十四条公司解散时,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度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终止。第二十五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第二十六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第二十七条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九条本章程一式四份,股东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全体股东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