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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为切实加强我乡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实施有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措施,保障公共安全,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太极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总则(一)工作目的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居)委、各单位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
2、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重大的食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村(居)委、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辖区(单位)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食药品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级别,组织实施分级监控、分级管理。3依靠科学,加强协作。要依靠科学妥善处理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各村(居)委、各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在及时上报上级部门的同时,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二、组织机构和职责任务太极乡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
3、简称“乡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乡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总指挥由乡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各村(居)委、乡级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乡食药监办,由食药监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一)乡应急指挥部总体负责全乡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1 .研究确定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2 .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宣布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3 .协调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4 .按规定向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二)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1.负责全乡重大食药品安全
4、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组织对重大食药品安全事故的评估,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2 .协调解决重大食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3 .汇总事故情况。4 .适时发布公告,公布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5 ,负责组织完成乡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三)各村(居)委、各单位的主要任务是:1 .负责本行政区内的食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决策和现场指挥,组织应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2 .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及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等工作。(四)各村(居)委、各单位在接到重大食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
5、的要求,做好应急预案的启动准备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并负责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重大食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情况。(五)乡应急指挥部下设警戒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事故调查五个工作小组。1.警戒保卫组:由分管安全领导任组长,派出所所长具体负责,安监办、交巡警大队配合。主要职责是: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2.医疗救护组:由分管卫生领导任组长,卫生院院长
6、具体负责。主要职责是:建立相对稳定的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的医疗物资、医疗设备和急救场所,指导急救人员迅速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重大食药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向乡应急指挥部报告人员抢救工作的进展情况。3 .后勤保障组:由分管党政办领导任组长,党政办主任具体负责,财政所、保障所配合。主要职责是:根据事故情况,协调、组织事故发生地及安排应急物资,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4 .善后处理组:由分管社保所领导任组长,社保所所长具体负责,司法所配合。主要职责是: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劳动保障、保险及上级等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
7、工作,并及时向乡应急指挥部报告善后处理情况和动态。5 .事故调查组:由分管安全领导任组长,安监办主任具体负责,派出所、食药监办配合。主要职责是: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并及时向乡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调查情况。其他各单位由乡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和各成员单位职责确定。三、食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和评估(一)监督管理。乡级各职能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坚持日常监管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食药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建立并不断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诚信体系,大力促进
8、企业诚信建设。(二)事故报告。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对本辖区内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向乡应急指挥部报告。(三)事故评估。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事故发生地相关人员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事故的类别、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进行科学的评估确认。(四)事故通报。乡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四、应急预案的启动经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评估确认,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由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乡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由乡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应急
9、救援预案的命令。五、保障措施(一)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的同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态的发展。(二)应急预案启动后,由乡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工作小组应当根据本预案所规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职责,紧急调集应急处理队伍、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救援措施,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三)应急预案启动后,事故发生地及相关部门在乡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未发生事故的各村(居委)、各单位,要按照乡应急指挥部的调度,参与做好事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四)各村(居委)、各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乡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六、信息发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信息,应征得乡应急指挥部的同意后,由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发布。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部门。七、其他事项(一)重大食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急处理工作程序自行终止。(二)本应急预案自制定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