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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园周边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为切实解决校园周边群租房安全隐患,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物权法消防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加强校园周边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建设相结合,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扎实有力抓好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二、基本原则按照“源头预防、
2、属地管理、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综合治理”原则,坚持县乡联动、校地联动、家校联动,建立健全规范有序、方便群众的校园周边群租房管理秩序,全面整治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三、工作重点全面摸清全县校园周边群租房和居住人员底数,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彻底整治群租房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摸清底数夯实基础。全面摸清群租房和居住人员底数,准确采集登记信息,力争信息采集率、准确率达到100%。(二)集中整治突出问题。逐户排查校园周边群租房住房、消防、电气等方面安全问题,整治一批不符合条件的群租房,使群租房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治。(S)健全完善管理机制。明晰管理职责,建立常态排查、联动执法、信息共享制度,
3、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四、职能职责(一)属地责任。各乡镇(街道)是校园周边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整合有关部门设立在基层的办事机构以及各类协管员、网格员、信息员等辅助力量,组织实施相关工作。(二)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彻底消除校园周边群租房安全隐患为主要工作目标,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履行监督指导职能。1.县安办、县消委办:负责牵头抓总,统一协调指导各地开展隐患排查、建立台账、督促整改、闭环管理等。2,县教育局:负责督促各学校对在校外租房的学生和陪读家长开展集中摸排登记,建立学生校外住宿台账清单。不定期入户走访,对有关情况进行核查。加强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引导
4、学生(家长)租住符合安全条件的出租屋。加大投入,提高校内学生住宿条件。3.县住建局:牵头做好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审查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牵头负责排查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督促燃气用户安装报警装置。4.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指导乡镇(街道)开展消防宣传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整改消防安全隐患,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5,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属地派出所开展治安安全检查,督促出租人整改所属出租房的治安隐患,依法查处打击群租房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属地派出所履行日常消防宣传等职责。6,县市监局:负责查处群租房使用“黑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7 .县供电公司:协助乡镇排查整治出租房屋的电力线路和
5、电器使用隐患。8 .其他负有职责的部门,协助做好校园周边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三)主体责任。依法落实出租人、承租人相关安全责任。1 .出租人应当确保出租的房屋符合群租房需具备的安全条件,依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及时核对并报送承租人信息,签订安全责任保证书;在租赁期间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房屋安全隐患;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嫌疑或者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2,承租人应当如实提供身份信息,在租赁期间自觉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不得利用居住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房屋,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
6、及时消除。五、实施步骤(一)全面深入宣传摸底排查(2023年5月底前)1.营造宣传氛围。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要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和警示教育,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引导广大居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支持整治工作。县教育局要联合属地,走进校园上好安全教育课,选择典型案例进行宣传,以案释法、教育警示。学校通过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召开班会和家长会广泛动员,指导和提醒学生(家长)不承租有安全隐患的房屋。2 .开展“双向摸底”。各乡镇(街道)和学校要分别对学生校外租房开展摸底排查。县教育局要加强学生校外租房信息的收集汇总,督促学校对校外租房的学生开展摸排登记,做到一生不漏、底数清晰。各乡镇(街道)要及时主动对
7、接辖区学校,根据摸排上报情况,全面深入开展群租房排查梳理和信息采集工作。3,建立“一户一档”。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整治标准,重点排查在住房、消防、电气等方面安全问题,并按照“一户一档,建档立册,做到群租房屋、房内结构、居住人员、安全隐患“四个见底”,并作为下一步开展县级工作指导的基础资料。4.县级工作指导。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尤其是集中居住人数在10人以上的出租房,县政府将派出工作指导组对重点乡镇(街道)实地指导,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协助乡镇(街道)排查突出安全问题。(二)全面开展隐患整改(2023年7月底前)对排查出的隐患,各乡镇(街道)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要联合
8、相关单位,综合运用“查、改、罚、封、停、拘”等执法手段,确保隐患按照整改时间要求逐一销号。对房屋存在结构性安全的,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楼内、屋内使用不合格电气和气瓶的,电动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数量不足的;使用泡沫夹芯板构件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电气安全隐患突出的,未安装漏电保护的;使用燃气明火做版的,未配备灭火器和加装燃气报警装置的。针对上述等问题,未及时按照相关规定整改到位的,相关职能部门将对照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处置。(S)全面开展验收备案(2023年8月底前)各类隐患整改后,经出租人申请,由属地政府组织工作人员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出租人向属地政府
9、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出租房屋备案申请表(附件2),属地政府出具出租房屋备案登记单(附件3)。(四)健全常态长效机制我县对校园周边群租房屋实施登记备案制度,未取得出租房屋备案登记单的,出租人不得向学生(家长)出租(对已按年度交付租金的学生,可放宽至2023年度学期结束)。学生(家长)需校外租房的,必须租住持有出租房屋备案登记单的房屋。实行“双向申请”制度(在出租人向属地政府申请备案的同时,学生向学校申请),填报学生校外租住情况登记表(附件4)o各中小学要建立学生校外住宿台账清单,并不定时入户走访,对有关情况核查。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校园周边出租房屋台账清单,保持动态更新,不定期组织巡查检查。六、工
10、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校园周边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统筹指导全县校园周边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密切配合、整体联动,共同做好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也要相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乡镇(街道)出租房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同时明确1名负责人,牵头集中攻坚,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辖区内校园周边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多渠道、多角度开展校园周边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宣传,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各种形式广泛深入解读群租房安全隐患类型、整治标准、安全防范常识、安全隐患可能导致的危害结果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要做好维稳前置工作,通过开展入户法律宣传和集中安全教育,提高出租人、承租人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引导当事人自觉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主动配合专项整治,严防失控漏管现象发生。(S)严格责任追究。要将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及防灾救灾考核内容,对安全隐患整治不力、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落实,或者因失职失察发生安全事故的,坚决倒查追究有关责任人。县工作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开展检查督导工作,强化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挂牌督办。各级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校园周边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