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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创中国科技服务团及系列品牌活动项目实施要求一2023年“科创中国”科技服务团示范项目(一)产业科技服务团1 .围绕“科创中国”试点城市重点产业需求,组织相关领域科研团队、服务团队,与相关地方科协建立协同工作机制。2 .按照“科创中国”平台数据规范和评价标准,汇聚50项以上可转移转化的科技成果,提供产业化方案,并进行综合评价。组织专家对30项以上企业技术问题进行解析,形成研发指南,并匹配相应研发专家或团队。3 .按照“科创中国”平台数据规范和评价标准,推动完成5项以上技术转移转化(以签署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合作开发、技术作价投资等合同为标准)。4 .引入高校院所、科技型企业等资源,在“科创
2、中国”试点城市落地组建至少1个具备独立法人资质的技术转移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协同创新组织,形成完备的技术转移转化机制。提交组织常态化运营的财务、税收、信贷等证明材料及工作成效总结1份。5 .提供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技术方案编制、专业技术评估、企业技术诊断、团体标准研制等服务,凝练提交2个以上典型案例,刊登2篇以上公开报道。6 .若实现重大技术转移转化并取得重大成效,上述量化实施要求可适当抵减。7 .以上所述任务完成情况须经“科创中国”平台确认。(二)区域科技服务团1 .围绕本省“科创中国”试点城市重点产业需求,组织相关领域科研团队、服务团队,与产业团、专业团以及省级、市级服务团建
3、立协同工作机制。2 .推动“科创中国”融入省市两级党政中心工作,形成省直相关部门、省级科协、试点城市、对口服务全国学会组成的工作体系,落实好国家和本地的产业政策和科技政策。3 .按照“科创中国”平台数据规范和评价标准,组织梳理本省和试点城市重点产业需求IOO项,专业技术评估20项、企业技术诊断20项,组织力量提供产业发展规划、团体标准研制等服务,配合产学融合活动落地试点。4 .深化本省“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建设实效,举办相关工作部署、交流、总结活动,全面总结本省“科创中国”建设成效和经验,提交1份省域“科创中国”建设总结报告,刊登2篇以上公开报道。5 .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
4、湾区、长江经济带、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黄河流域可持续发展、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搭建跨省合作对接平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交1份相关经验总结。6 .以上所述任务完成情况须经“科创中国”平台确认。(三)专业科技服务团1 .围绕“科创中国”试点城市重点产业需求,组织相关领域科研团队、服务团队,与相关地方科协建立协同工作机制。2 .按照“科创中国”平台数据规范和评价标准,组织专家对50项以上技术问题提出初步解决方案,解决技术问题5项以上(以签署技术开发等合同为标准)。3 .按照“科创中国”平台数据规范和评价标准,汇聚100项以上可转移转化的科技成果,提供产业化方案,
5、进行综合评价。落实科技政策,组织开展成果推介,转化落地科技成果10项以上(以签署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作价投资等合同为标准)。4 .提供金融、法律、知识产权等专业服务,推动科创项目在试点城市落地转化。提交2个以上推动技术转移转化典型案例,刊登2篇以上公开报道。5 .若实现重大技术转移转化并取得重大成效,上述量化实施要求可适当抵减。6 .以上所述任务完成情况须经“科创中国”平台确认。二、2023年“科创中国”试点城市系列品牌活动项目(一)产业创新论坛1 .组织召开1次高层次、大规模的产业创新论坛,在至少1个国家级媒体,和省市两级10个以上地方媒体宣介。2 .论坛应包括1场主论坛及3场以上平行论
6、坛,论坛会期2天以上。3 .论坛内容可涵盖高端研讨、政产学研用对接、政策发布、“揭榜挂帅”、展览展示、现场调研考察、创新创业项目投融资对接、人才引进等。4 .论坛相关会场布置、网络推介、宣传文稿等须按照“科创中国”品牌使用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突出体现“科创中国”品牌。应将“科创中国XX产业创新论坛”作为活动主标题。5 .论坛应邀请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产业部门专家、“双创”示范基地代表、当地重点园区和企业代表参会。6 .安排专人对接“科创中国”平台,论坛应依托“科创中国”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活动中涉及的专家、需求、成果等信息全部汇入平台。7 .论坛后须提交论坛总结、专家报告、观点
7、汇编等成果物,并对活动成果进行凝练,针对“科创中国”试点城市重点产业发展的痛点、难点问题提交1篇以上高质量智库报告,每篇不少于5000字。8 .探索培育永久性、标志性活动品牌,联动“科创中国”科技服务团专家深入当地园区、企业,开展不少于4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成果对接等活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9 .提交论坛视频素材,包含开展调研对接、学术交流、技术推广、“揭榜挂帅”等活动场景(视频画面分辨率须达到高清,格式MPEG、MP4、MTS等;图片单张文件大小2MB以上,格式JPEG、PSD、PNG、T1.FF等,图片需标注图释;所有素材均不得涉及侵权)。10 .该项目成果不得作为其他财政经费支持的
8、项目成果。(二)产学融合会议1.组织召开1场产学融合会议,在至少1个国家级媒体,或省市两级10个以上地方媒体宣介。2 .会议内容可涵盖高端研讨、政产学研用对接、政策发布、“揭榜挂帅”、成果展示、现场调研考察、创新创业项目投融资对接、人才引进等。3 .会议相关会场布置、网络推介、宣传文稿等须按照“科创中国”品牌使用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突出体现“科创中国”品牌。应将“科创中国XX产学融合会议”作为活动主标题。4 .会议应邀请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产业部门专家、“双创”示范基地代表、当地重点园区和企业代表参会。5 .安排专人对接“科创中国”平台,会议应依托“科创中国”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
9、,活动中涉及的专家、需求、成果等信息全部汇入平台。6 .会议后须提交会议总结、专家报告、观点汇编等成果物,并对活动成果进行凝练,针对“科创中国”试点城市重点产业发展的痛点、难点问题提交1篇高质量智库报告,不少于5000字。7 .探索培育永久性活动品牌,联动“科创中国”科技服务团专家深入当地园区、企业,开展不少于2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成果对接等活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8 .提交会议视频素材,包含开展调研对接、学术交流、技术推广、“揭榜挂帅”等活动场景(视频画面分辨率须达到高清,格式MPEG、MP4、MTS等;图片单张文件大小2MB以上,格式JPEG、PSD、PNG、TIFF等,图片需标注图释;所有素材均不得涉及侵权)。9 .该项目成果不得作为其他财政经费支持的项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