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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部管理人员转正标准一.试用(见习)期:三个月;二.转正标准适用对象:物业管理部新晋(录用)教官、正副领班、主管或经理;三.转正标准:1 .领导能力:善于领导下属提高工作效率,积极达成工作目标或计划,所带领的团队团结协作,有良好的凝聚力及较高的战斗力;2 .工作任务:业务技能精,能出色完成任务,办事效率高,经验丰富,方法灵活,解决问题有效;3 .处事能力:有很强的理解力,能深刻领悟上级的意图与工作布署,对事物判断极为准确;4 .方案实施:管理方案实施效果显著,部门工作效率明显提高;5 .沟通协调:善于上下沟通协调,积极寻求合作,能妥善处理人际关系,能广泛听取各方意见;6 .责任意识:责任心强,对待工作尽职尽责,可放心交付或交待工作,有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能勇于承担责任并为自己的行为负责;7 .道德规范:品行端正,言行诚信,立场坚定,对公司、企业高度忠诚,关心爱护下属,平易近人,心胸宽广,具有牺牲奉献精神;8 .成本意识:节约成本意识强,积极避免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