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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贯彻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第1篇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的颁布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干部能上能下,关键是要解决好“下”的问题,有效发挥以“下”促“上”的正向效应,加快干部队伍的新陈代谢,保持干部队伍整体活力。在制度执行上下功夫,让干部“下有标准、上有阶梯”。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新修订的规定着眼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2、,聚焦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这个重点和难点,对具体情形、分析研判、核实认定、调整程序、调整方式、工作责任等内容进行优化完善,进一步提高了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要深入理解规定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新精神新要求上来,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可操作的具体办法,分层级、分领域、分岗位设定干部“下”的标准,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做到制度面前一视同仁,讲原则不讲照顾,只有以严的制度、厉的手段把那些不想干事、不敢干事,也干不成事的人清除出党的干部队伍,才能真正把那些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选出来、送上去,积极营造有
3、利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良好氛围。在考准考实上下功夫,让干部“下有依据、上有道理”。干部能上能下,必须拿出科学精准的考核结果。规定第五条明确了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十五种情形,要将考核功夫下在平时,注重在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现场考察干部担当本领、担当精神,对在疫情防控最前沿、矛盾调处第一线等急难险重岗位的具体表现进行全程纪实,注重在家庭访、邻里访、社区访中识别干部政治素养、道德品质,有效听取知情人的意见建议,详细了解干部八小时内外情况、一贯表现和群众口碑,综合巡视巡察、审计信访、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等情况,对干部进行精准画像,真正识别出谁该上、谁该下,严格执行核实认定、提出
4、建议、组织决定、谈话等操作规程,做到规定动作一步不漏、程序严密不留隐患,使干部“下”的服气,“上”的硬气,只有让不胜任、不作为的干部让位子,才能让政治过硬、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有位子,充分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在跟踪问效上下功夫,让干部“下有保障、上有劲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必须做好“下”的后半篇文章。规定指出,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正确把握政策界限,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宽容改革探索、先行先试等工作中的失误。对“下”的干部要通过回访、帮带、谈心谈话等方式,及时跟进干部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正确对待组织决定,引导重怀热
5、忱投入新的岗位。要加强跟踪回访,充分利用考核考察、调研督查等时机,注重听取干部群众的反映和意见,了解“下”的干部现实表现,对认真汲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或者提拔职务,做到“板子”打得下,“红花”也能再次戴得上,进而减轻干部群体对被调整的抵触心理,促使干部始终保持高涨的热情和干劲,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在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担当作为。第2篇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难题,一直将建立能上能下制
6、度机制摆在重要位置。2015年6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时隔七年,规定再次完善,着力以制度建设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七年之变”,变的是范围,不变的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下功夫把干部的问责、惩处制度抓好,建立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制度机制。新修订的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充分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成果,扩充了覆盖范围,将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一并纳入,进一步完善了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为
7、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规定,做到慎独、慎初、慎微,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七年之变”,变的是细则,不变的是健全干部能上能下的恒心。干部能上能下是增强干部队伍生机活力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退休制度的建立,解决了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的问题;任期制的实施,限制了领导干部在一个岗位上的任职时间;关于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职务几个问题的通知探索以德才表现为标准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迈出了制度建设的重要一步。而今,规定的修订,进一步明确下的标准、规范下的方式、疏
8、通下的渠道,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广大党员干部当对照规定,时刻检视自身,要有“本领恐慌”的紧迫感,党和国家事业越是繁荣发展,任务越是艰巨、挑战越是频发、矛盾越是集中,越是要勤于学习、不断进步、完善自我。“七年之变”,变的是激励,不变的是增强干部担当作为的信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明确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一个重要的导向和目标。新修订的规定更是明确指出要“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
9、问题“。同时,明确“对被调整的干部,应当跟踪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并且“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或者提拔职务”。大道至简,实干为要。广大党员干部要用敢于担当作为的态度和行动,在攻坚克难中锤炼解决问题、应对挑战的本领,勇挑重担子、敢啃硬骨头、能接烫山芋,在新征程上创造新的业绩。第3篇任人唯贤,唯才是举,知人善任,“能上能下”的选官用人思维是古来有之。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鲜明地亮出了干部选拔的“上”“下”标尺、优胜劣汰机制,有助于各地区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这更是
10、给广大干部“敲警钟”“打马鞭”,激励担当作为、奋勇争先,让岗位规范“底线”切实成为思想行为“红线”,保证“在位有为”。“能上能下”首先要聚焦“为何下”,画好“标准线”。干部为何下?规定中第五条给予了解释,“不适宜担任现职,主要指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不宜在现岗位继续任职。”同时附上十五条具体内容,详细规定了“能够下”的标准。各地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要根据规定,详细地制定因地制宜、科学精准、易于操作的考评办法,既要采取实地走访,直接调查政治立场、工作实绩、品行廉德、群众口碑,又要采取大数据比对,精确识别干部信访案件、银行流水、家庭情况、社交圈子中的可疑数据点;同时
11、要注意将考评放入平常,纳入经常,多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拓宽考核的深度与广度,构建出干部的一张“立体画像”,既让优点与能力能够彰显,又让劣迹与欠缺无所遁形,从而让干部“上”得理所应当,“下”得心服口服。“能上能下”关键要知道“怎么下”,敢于“动真格”。干部怎么下?规定中第七条给予了相应程序,“核定认定、提出建议、组织决定、谈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任免程序。”五个步骤看似简单,但其实严谨细致、程序清晰,将干部被调整的原因、方式、去向都予以规定。各地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必须严格按照五个步骤履行“下”程序,敢于“刀刃向内”,实事求是、公道正派的评判,真正把政治站位、价值导向不过关,在位不作为、
12、乱作为,办事为己不为民,品行有瑕疵的干部曝光、露丑、下岗。更要做到“动真格”。过去,由于监督机制不完善,导致有些干部“下”后几个月便又重新上”岗,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如今,规定要求对“下”的各项情况进行纪实,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制度,并纳入巡查、检查,切实保证不适任干部“真的下”“下到位”。“能上能下”根本要实现“促作为”,畅通“上行道”。规定印发的初心是营造“在位有为”的从政氛围,激励广大干部奋发有为、干事创业,并不是“为下而下”。各地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不能简单“一下了之”,这不仅可能导致部分不适任干部放任自流,陷入“一下再下”的恶性循环,还可能让整个干部群体产
13、生抵触“能上能下”制度的心理。因此,要做好“下”前诫勉与“下”后教育。对于出现不适任苗头的干部,要及时发现,并进行谈话、诫勉,建立详细的问题清单,下达整改意见与限时通知,督促其改正错误,实现“促作为”;对于被调整的不适任干部,要及时进行思想教育,说明调整原因,针对性地给出提升建议,并选取合适的岗位,做好思想状态与工作情况跟踪,让他们在新的工作中长才干、壮筋骨。畅通“上行道”也至关重要,对于改正错误,能够再次任用的干部,在经过严格的考核、讨论后,要大开“向上”渠道,他们能够再次被委以重任,做出新的贡献,从而让“能上能下”成为一汪春水,涵养出众多优秀干部。第4篇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
14、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彰显用制度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坚定决心,对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应当切实用好“能上能下”的“有力杠杆”,鲜明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宽”与“严”的尺度,用“上”的动力和“下”的压力共同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内生动力。明确标准依据,亮出“优”与“劣”的标尺。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新修订的规定将原来的10条修订为15条,使内容变得更加广泛、全面,进一步明确能上能下”的标准原则。在实际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坚决将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第一标准
15、,破除“官本位”观念,进一步设定“精细化”标准,结合实际探索试行“负面清单”管理,通过设置干部任用“硬杠杠”,明确“下”的情形、依据和要求,亮出“优”与“劣”的标尺。进一步树立起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让优秀者优先、能干者能上、有为者有位,将有“硬伤”的干部坚决挡在门外,确保“下”之有据,形成调整一个、教育一片、警示一批的震慑效应。完善考评方式,校正“上”与“下”的准绳。“为政之要,唯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难致治。”推动规定精准落地见成效,必须用好干部考核的指挥棒,健全完善务实有效的考评制度,结合实际探索实施“赛马”激励机制,量化实绩考核标准,不断探索改进干部考核评价方式。不仅要以平时考核、年
16、度考核为基础,更要把考察方式从“屋内”改到“院外”,让考察干部的“镜头”聚焦到攻坚克难一线、乡村振兴一线、急难险重一线,把群众“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作为重要条件,依据工作实绩来论能庸、识优劣、辨高低,切实做到全方位、立体式掌握干部政治表现。同时,也要着眼解决“只考不用”“一考了之”等问题,注重推动政治素质考察结果与干部使用、教育管理相结合,与干部“能上能下”相衔接。优化管理体系,把握“宽”与“严”的尺度。“能下”是治标,“能上”才是激励的核心。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进一步优化管理体系,把握“宽”与“严”的尺度,把关心爱护落到实处。一方面要为“上”的干部加油鼓劲,为干部“压担子”“搭台子”“递梯子”,进一步激发上去”干部底线与拼搏共进的奋发意识。另一方面,对“下”的干部也要加强关心关爱,不能“一棍子打死”,更不能当甩手掌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