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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会计人员岗位配备管理制度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做到定岗、定员不定死,有计划地进行岗位轮换,以使会计人员能够全面熟悉财会工作、扩大知识面、增强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水平,加强会计工作内部监督。轮换时应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岗位轮换一般23年轮换一次,最长不超过5年。公司应当配备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合格人员,分别担任货币资金业务的各个岗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并且要定期实行财务部门内各岗位之间的轮换制度。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货币资金业务要有严格的职务分离,不能由一人完成货币资金业务的全部过程。 货币资金的收付及保管只能由经授权的出纳人员来负责处理,其他人员不得接触支付前的任何现金。 登记现金出纳备查簿的人员不能同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及现金总分类账。 负责应收账款的人员不能同时负责货币资金收入账的工作;负责应付账款的人员不能同时负责货币资金支出账的工作。 负责保管支票簿的财务人员不能同时负责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货币资金支出的审批人不能同时担任出纳人员、支票保管员和记账人员。 负责收款的人员不能同时担任开具发票的工作。 开具支票的人员不能同时保留全部银行预留印鉴。 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