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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心小学学籍管理规定一、入学新生入学采取开学时以通告形式将开学通告张贴到学 校大门口,新生父母及其监护人接到入学通知后,在规定的 时间内携带户口本及相关入学材料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 续。新生入学后,学校德育处立刻批准取得正式学籍号,学 生学籍号长期不变,新生入学后的班主任老师要填写新生基 本情况表和学生花名册,上交德育处,学生的学籍卡,组织 相关人员负责填写,所有栏目要齐全,学籍卡中的填写要实 事求是,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学籍卡有德育处保管,学 生毕业后,学校把得学籍卡归档查备。二、转学、休学1.因家长变动工作地区、家庭搬迁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 转学的学生,家长申请,学校审查后发转学证明书,再
2、凭接 收学校的接收证明,然后有德育处办理转学手续,连同本人 学籍一并转出,2 .转入学生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过教导处考 核,通过原在学校的转学证明方可办理插班手续,由德育处 统一安排插入指定班级。3 .休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休学(I)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2)患传染病未痊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3 3) 一学期内请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十周,跟班学习 有困难者;4 .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有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 查属实后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准许休学。5 .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 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 学时凭休学证明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到 校学习,原则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