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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源市市级政府采购电子商城服务类供应商承诺书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根据辽源市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电子商城服务类供应商征集的通知,我公司郑重承诺:一、本承诺书中的电子商城系指在政采云平台实施的辽源市市级预算单位政采云电子商城项目;商品系指在政采云平台的辽源市市级预算单位政采云电子商城项目中上架的服务商品。二、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并接受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的管理。三、承诺已经详细阅读征集通知,并承诺完全同意该通知所有条款。我公司承诺对征集通知中所要求上传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四、承诺符合电子商城供应商的各项准入要求:4.1符
2、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供应及实施能力;4.2具有实体经营场所,能够在辽源市内提供完善的本地化服务;4.3能够在辽源市内提供完善的本地化服务;4.4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馍)、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五、承诺在获得电子商城供应商资格期间,如被“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将及时主动向承办我方准入资格审核的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书
3、面申请退出,若被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发现上述情形之前,未主动申请退出的,接受取消资格处理,并在记录消除或禁止期限届满之日起12个月期间不再重新申请准入。六、交易要求6.1 我公司承诺按国家规范、行业标准提供相关服务,涉及行政/行业许可的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承接、实施。6.2 我公司承诺在与同类企业竞争中,不使用恶意竞争等非正当手段。6.3 我公司承诺市本级采购单位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6.4 我公司承诺履行期间我方举办的促销活动和优惠政策,各采购单位有权参加和享受。6.5 承诺履行期间,我公司保证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规章制度,拒绝采购单位在承诺范围外提出的不合理要求,防止违规现象的出现。6.6 承
4、诺接受“先服务、后结算”制度,依据采购人出具的有效函件(如公函、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或电子商城订单、合同等实施服务,原则上不在服务前要求采购人提供押金、抵押、信用授权等。如有特殊情况将与采购人协商,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方予实施。七、服务范围和价格要求7.1 服务类目范围:o7.2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和相关行业各项管理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合法经营,按章办事,诚实守信。承诺实行明码标价,优惠公开。积极参与各种直接报价、竞价等;受理服务期间相关咨询、业务分办、项目疑义及服务投诉,并定期回访采购单位。7.3 承诺在电子商城提供的服务价格不得高于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限价(如有);同时承诺在电子
5、商城中提供的服务价格不高于我公司市场平均价或我公司日常对外公示价格,且报价的优惠幅度不应低于承诺优惠率。八、费用结算8.1 承诺结算时向采购单位提供下列单据:(1)正规的、内容填写全面清楚的电子发票,如采购单位需要,乙方应开具纸质发票,采购单位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2)辽源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生成的订单、合同、验收单。8.2 承诺在采购单位审核有关单据无误后,按电子商城管理规定收取有关费用,一律不得采用现金结算。8.3结算方式:由采购单位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支付。九、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9.1 我公
6、司承诺成立专门服务团队,设立专线服务电话7*24小时服务,负责我公司电子卖场入驻后续事宜(业务咨询、办理、投诉、回访等),不论业务大小,随时响应采购单位各项要求。9.2 我方承诺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因我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我方承担。十、补救措施和索赔10.1承诺采购单位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我方提出索赔。10.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我方对所提供服务负有责任而采购单位提出索赔的,我方承诺按照采购单位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我方同意将服务费退还给采购单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我方承担。(2)根据所提供服务状况
7、以及采购单位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费。(3)我方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7天内负责重新提供符合订单或合同规定的服务,但其赛用及是否相应延长服务时间按双方约定进行。1.1 3如果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我方未作答复,视为我方已接受。十一、履约延误1.2 我方按照订单或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1.3 在履行订单或合同过程中,如果我方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将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单位,我方承诺根据采购单位意见,确定是否延长提供服务的时间或取消本次采购。1.4 如我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提供服务,采购单位有权追究我方的违约责任。1.5 如采购单位需求
8、错误或者无故不签收(不验收),我方将及时向交易方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书面申请协调。十二、不可抗力12.1 如果我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服务延时交付或不能履行相关义务的,将不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义务的责任。12.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其他。12.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我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采购单位。我方尽可能继续履行相关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积极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
9、履行的约定。十三、违约处理我方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除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外,接受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作出的责令改正、服务商品下架等处理;拒不纠正、情节严重或涉及行政处罚的,接受财政部门处罚。13.1发生以下情形时,同意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将我方强制退出:(1)被查实不符合电子商城供应商准入标准的。(2)同一自然年内出现3次及以上违规的;(3)在收到红色预警后五个工作日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审核不通过的。(4)违反承诺书、经批准的平台管理规则等相关各项电子商城法律法规制度的其他规定,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认为有必要取消我方资格的。(5)违反承诺书、经批准的平台管理规则等相关各项电子商城法律
10、法规制度的其他规定,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为有必要取消我方资格的。1.1 2如被强制退出电子商城,我方接受12个月内不得重新申请准入的处理。十四、其他约定1.2 1承诺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送礼品、给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1.3 2承诺建立采购单位档案,记录各采购单位的采购情况,并负责按照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要求提供各类报表。1.4 承诺接受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针对电子商城服务商品质量、价格及交易履约情况等各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1.5 4在确保电子商城无待处理事宜且无其他纠纷的情况下,因自身原因,我方申请退出的,承诺继续对处于服务期限内的采购单
11、位负责,同时我方承诺退出后12个月内不再重新申请准入。1.6 我方承诺重新申请电子商城资格的,按准入标准重新审核。1.7 若财政部门对电子商城规则或政策等进行调整,我方如在规定期限内未书面告知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退出,视同同意按照调整后履行。1.8 我方承诺向采购单位交付的服务、技术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如我方违反上述规定,则我方应负责消除采购单位拥有并使用我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所存在的全部法律障碍,并赔偿采购单位的损失。1.9 如因改革需要、政策规定、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调整,导致产品、交易项目、我方资格发生变化甚至取消的,从其规定。(以下无正文)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供应商不得删除和改动上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