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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明确划定了15条不适宜担任现职的红线,剑指干部德、能、勤、绩、廉的表现。“能上能下”是时时更新组织肌理、保持队伍鲜活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干部干事创业、勇于担当的重要保障。要让“有为者”有位,畅通“应上尽上”大通道。干部能干者能上、优秀者优先,瞄准的是“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目标,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应上尽上”激励“千里马”竞相奔腾,达到“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的效果,为各线事业源源不断输送新鲜力量。关键是务实严管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为有想法、有冲劲的干部解除后顾之忧,甩开膀子向
2、前冲。对“上”的干部,根据人岗相适安排工作,量才适用,用得其所,敢于给平台大胆提拔使用给位子,让担当者有甜头、有奔头,引得干部竞相作为。要让“尸位者”失位,解决“能下真下”是痛点。“上去不易下来更难”似乎成了潜规则,根源在于“上荣下辱”的“官本位”思想,一些领导干部滋生了“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思维定式,“不求无功但求无过、没有功劳还有苦劳”的“铁交椅”心态,一心只做位子上的“太平官”,工作上的“二传手”,搞“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好人主义。15条红线出台,内容严实相济,特别是将“政治能力、理想信念、担当精神”置于首要位置,突出鲜明的政治属性、科学的价值导向和严密的各式情形,直击痛点、直
3、达病灶,掀起一场推进“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纵深化自我革命,让“南郭先生”“好好先生”们无处遁逃,将全面从严治党,党要管党落到实处,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实现能上能下,关键在组织人事部门把好“关口”。天下大务,莫过赏罚。组织部门是选人用人的把关者,干部能上能下的守门员,更需彰显用人正能量,既要有敢于硬碰硬的严管,还要有日常暖一暖的厚爱。形成干部“八小时内”与“八小时外”、台上与台下的“全息画像”,精准管理、靶向识别,分层分类进行预警提醒,避免“误伤”干部,挫伤积极性。让该上的干部及时上得去,让该下的干部随时下得来。对于“下”的干部,不能“一棍子打死”,置之不理,要建立相关干部管理
4、档案,加强跟踪教育,开展”向组织说说心里话”活动帮助解开心结,根据个人问题制定培训清单,让干部“下”得服气同时振奋干劲。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彰显用制度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坚定决心,对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应当切实用好“能上能下”的“有力杠杆”,鲜明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宽”与“严”的尺度,用“上”的动力和“下”的压力共同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内生动力。明确标准依据,亮出“优”与“劣”的标尺。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新修订的规定将
5、原来的10条修订为15条,使内容变得更加广泛、全面,进一步明确“能上能下”的标准原则。在实际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坚决将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第一标准,破除“官本位”观念,进一步设定“精细化”标准,结合实际探索试行“负面清单”管理,通过设置干部任用“硬杠杠”,明确“下”的情形、依据和要求,亮出“优”与“劣”的标尺。进一步树立起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让优秀者优先、能干者能上、有为者有位,将有“硬伤”的干部坚决挡在门外,确保“下”之有据,形成调整一个、教育一片、警示一批的震慑效应。完善考评方式,校正“上”与“下”的准绳。“为政之要,唯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难致治。”推动规定精准落地见成效
6、,必须用好干部考核的指挥棒,健全完善务实有效的考评制度,结合实际探索实施“赛马”激励机制,量化实绩考核标准,不断探索改进干部考核评价方式。不仅要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为基础,更要把考察方式从“屋内”改到“院外”,让考察干部的“镜头聚焦到攻坚克难一线、乡村振兴一线、急难险重一线,把群众“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作为重要条件,依据工作实绩来论能庸、识优劣、辨高低,切实做到全方位、立体式掌握干部政治表现。同时,也要着眼解决“只考不用”“一考了之”等问题,注重推动政治素质考察结果与干部使用、教育管理相结合,与干部“能上能下”相衔接。优化管理体系,把握“宽”与“严”的尺度。“能下”是治标,“能上”才是激
7、励的核心。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进一步优化管理体系,把握“宽”与“严”的尺度,把关心爱护落到实处。一方面要为“上”的干部加油鼓劲,为干部“压担子”“搭台子”“递梯子”,进一步激发“上去”干部底线与拼搏共进的奋发意识。另一方面,对“下”的干部也要加强关心关爱,不能“一棍子打死,更不能当甩手掌柜,一“下”了之。要加强跟踪教育管理,强化党性教育、心理关爱和回炉培训,对影响期满、工作实绩突出、经组织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可以重新选拔使用,真正让干部“下得来”,更“上得去”,真正激励广大干部新征程上奋力担当作为,激荡起民族复兴的澎湃春潮。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
8、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强调要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制度如渠,行为如水。渠正道则水直流,渠失范则水泛滥干部工作,以人治则千头万绪、难以理清,以制度管则能纲举目张、顺藤摸瓜。要积极探索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以实绩论英雄”,突出从严选拔任用、从严监督管理,疏通干部上下“双通道”,推动能上能下落到实处。拓宽发展空间,让能者“上干部工作的本质就是为党的事业选拔任用合适人才,择业用人是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选干部、配班子要敢于打破身份、年龄等壁垒,着重看干部德才素质、看工作需要、看人岗相适,为干部成长成材搭建广阔舞台和
9、空间。首先,要敢于突破身份“壁垒”,创造不同身份之间干部的合理流动制度,允许人才在编制之间流动,拓宽事业干部成长空间。特别是对一些业务性强、缺乏合适人选的行政岗位,注重从专业对口、表现优秀的事业干部中调任,形成岗得其人、人适其岗、人尽其才的良好局面。其次,要敢于打破大龄干部“天花板”,不以年龄论职位,将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大龄”干部、老黄牛”干部提拔或调整到更重要的工作岗位,引导其继续发挥作用,消除“提前到岸”思想。再次,要敢于打破晋升的“隐形台阶”,不搞平衡照顾、论资排辈,坚持以工作实绩、工作勤勉度、德才表现等作为提拔晋升的“硬杠杆”“铁标尺”,让有为者有位,推动干部用当其时。疏通干部
10、出口,让庸者“下常言道:“上山容易下山难能上不能下,是长期制约干部工作的难点问题。只要不犯大的错误,被提拔上来的干部一般只有到退休才能下来,这在干部管理上似乎成为一种惯例。加上“上荣下辱”“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等传统思想根深蒂固,很多领导干部对“向下”调整存在抵触情绪,所以实际工作中往往面临很多阻力。推动干部“能下”,关键要在健全制度、按制度办事上下功夫,通过建立健全干部正常退出机制,疏通干部出口,让庸者“下得了”、劣者“出得去二要认真对照规定明确的15种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综合运用一线考察、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等方式找准“下”的对象,坚持“不换状态就换人”,采取免职、降职、交流、改任等
11、形式进行调整,让“庸懒散”者坐不住。同时,要加大对规定内容、意义、要求的宣传力度,改变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下必有错”的传统看法,在全社会形成“无论上下都是一种正常干部调整”的共识,逐步对“下”脱敏,积极营造干部“能上能下”的良好氛围。注重帮教转化,让下者“进把不适岗的干部调下来不是最终目的,而是要让干部时刻充满对岗位、对权力的敬畏感,切实增强“不适岗就下岗、不履职就免职、不尽责就问责”的危机感。因此,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还要坚持从严管理与关心教育相结合,对调整下来的干部不“贴标签”,扎实做好思想工作和后续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每位干部的工作潜能。一方面,要在思想教育上“卸包袱”。针对被调整干部思想
12、上消极懈怠、心灰意冷,工作中畏首畏尾、瞻前顾后等问题,组织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说明“下”的理由,点透问题、剖析原因、指明方向,使干部认清自身问题,正确对待组织决定。另一方面,要在从严管理上“增压力”。探索回访帮扶制度,对受调整干部思想状况、工作态度、实绩表现等进行回访、帮教。通过专题培训、红色教育、主题党日等活动,加强受调整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此外,要在重新使用上“给位子二对影响期满、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经组织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重新选拔任用或予以晋升职级,让“下”的干部有盼头、有干劲,形成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
13、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是自2015年规定试行版出台以来,时隔7年中央再次对规定进行完善,今年8月19日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修订,9月8日发布。这充分表明,我们党长期高度重视、着力用制度建设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这是一部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不断与时俱进的党内法规。规定明确的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从原来的10条,修订为15条。从新增加的条款,以及对原条款的修订看,内容更加广泛、全面。如“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及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经认定确属不适宜担任现职的”,这一新增的情形之一,明确了“下”的具体标
14、准,增强了年度考核和民主测评制度的刚性。事实上,关于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的现象,并不是今天才有的。党中央在7年前出台规定,正是顺应了我们党的自身建设发展所需,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应当说,这些年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上,还是有卓有成效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地方在干部任用上“能上不能下”,特别是“不能下”的问题,依然困扰着干部队伍的管理。除了因为违法违纪被查办、被“一票否决”、“退居二线”等非下不可的硬性规定外,很少有领导干部因为“不适宜担任现职”被调整下来的。造成这一现象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一些地方对“不适宜担任现职”认识偏差,没有引起高度重视
15、,在具体认定和操作中不能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因此,必须从制度上打破干部“只能上不能下”的传统,打破一些干部“只要不犯大错误就不会下”的思维定式,打消一些干部“做碌碌无为太平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没有功劳有苦劳”的想法,从制度上减少干部“不能下”的组织阻力。新修订的规定,给了我们对推进领导干部“能下”的新认识。比如,“(一)政治能力不过硬,缺乏应有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推动落地见效上存在明显差距的;”“(二)理想信念动摇,在涉及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态度暧昧,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的为什么把这两种情形列
16、为“不适宜担任现职”最前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具有强烈政治属性、鲜明价值导向、科学严密逻辑、统一规范功能,高度凝结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经验。只有从这个高度去认识规定,才会有执行和落实的自觉。新修订的规定,具体规范更加深入,更加细致,更加增强了针对性、科学性、可行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现在的关键就在于制度落实。好制度要想真正发挥其积极作用,还需真落实。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把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制度执行到人到事,才能确实保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难题,一直将建立能上能下制度机制摆在重要位置。2015年6月26